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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沟通学
1.6.4.1 一、模糊性言语沟通符号的存在依据
一、模糊性言语沟通符号的存在依据

模糊性言语沟通符号是人们在日常的人际沟通活动中广泛使用的一种言语沟通符号。按照常理,人们对于模糊性言语沟通符号是不应该感到陌生的,因为模糊性言语沟通符号的例子在我们日常生活中俯拾即是。例如,高矮、轻重、好坏、强弱、优劣、胖瘦等语词都是一些很常见的模糊性言语沟通符号。

在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存在着大量的模糊现象,在这些现象之间并没有一条明确的分界线,反映这类现象的概念叫做模糊概念,而表达模糊概念的言语沟通符号便称为模糊性言语沟通符号。模糊性言语沟通符号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其存在的客观性是由现实世界客观存在的模糊性特征所决定的。什么是模糊性?这本来似乎是不言自明的东西,一加追问,反而变得有点难以讲清了。这里,我们或许可以用得上老子的一句名言:“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模糊”一词的英语原文是“Fuzzy”,除含有“模糊的”意思之外,还有“不分明的”、“边界不清的”等含义,有人把“Fuzzy”译为“弗晰”,意为“不清晰”,这是兼顾音和义两个方面的译法。实际上,“模糊”是与“清晰”相对而言的,没有“清晰”便谈不上“模糊”,没有“模糊”也无所谓“清晰”,因此,要了解什么是模糊性,则必须先澄清“清晰性”的概念。在现实世界中,有许多事物可以根据精确的标准把它们分为彼此界限分明的类别,每一个事物要么属于某一类,要么不属于该类,非此即彼,明确肯定。我们把事物有明确类属这种特征称为清晰性。但是,对于另外一些事物,我们无法找到精确的分类标准,关于某一事物是否属于某一类,我们很难作出明确肯定的断言,由于这种事物从属于某一类到不属于该类是逐步过渡而非突然改变的。不同类别之间不存在截然分明的界限,因而不同的人对同一事物可能作出不同的归类,我们把事物的这种类属的不清晰性称为模糊性。然而,人们对事物进行分类,总是以事物的某种性态(性质、特征、状态)为标准的,清晰的事物是否具有某种性态是明确的。而模糊的事物则不然,它们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某种性态,又不完全具有那种性态。清晰性是事物性态的确定性,而模糊性则是事物性态的不确定性。按照某种清晰性态对事物进行分类,得到的是界限分明的类别;按照某种模糊性态进行分类,得到的则是没有明确界限的类别;故类属的不清晰性来源于性态的不确定性。由此可见,所谓模糊性,即是指事物性态和类属的不确定性和不清晰性。

模糊性是现实世界广泛存在的一种特征,在人类实践和认识的各个领域,都可以信口列举出大量的模糊事例。人文社会科学考察的对象差不多都是模糊的,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长篇小说和中篇小说,盛唐和衰唐,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都没有清晰的界限。有关生命现象诸学科的大多数对象也是这样,海盘车对于动物类,鸭嘴兽对于兽类,生理学中的死亡过程,医学中的高烧、休克,这些类别、过程、现象都是模糊的。即使是所谓精密科学的研究对象中也不乏模糊事物:物理学承认物体可以处于一种既非液态、又非固态的状态,化学中的大分子,天文学中黄光的星和白光的星的分类,数学中的邻域,充分大的自然数等概念。总之,在现实世界中,模糊性是基本特征而非细枝末节,是常规现象而非例外情形。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类生存的环境基本上就是一个模糊环境;人们在生存活动中,经常接触各种模糊事物,传递和接受各种模糊信息,随时要对模糊事物进行识别,作出判断。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模糊性根植于事物的普遍联系和发展变化这一根本属性,根植于差异的中介过渡性这种客观存在。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一切差异都在中间阶段融合,一切对立都经过中间环节而互相过渡……辩证法不知道什么绝对分明的和固定不变的界限,不知道什么无条件的普遍有效的‘非此即彼’!它使固定的形而上学的差异互相过渡,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6]可见,模糊性是客观存在的。

既然模糊性是现实世界客观存在的一种基本特征,那么作为客观世界的特性在意识中的映射,模糊性思维也是客观存在的。由于“语言是思想的有声表达,是表现在声音中的思维过程”[7],所以,作为模糊性思维的物质外壳,模糊性言语沟通符号当然也是客观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