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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沟通学
1.5.2.1 一、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一、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如前所述,任何可以拿来有意义地指代另一种事物的东西均可以称为符号。换言之,符号就是指称一定对象并被赋予一定意义的感性形式,或者说,符号就是意义的物质载体。不具有确定的物质的感性形式,不能被人感知的东西不能作为符号存在;同样,没有指称,不具有一定意义的感性形式也不能算是符号,符号是形式和内容两者相结合的统一体。在此,符号的内容是指符号内在要素的总和,主要包括符号的指称、意义、思想、精神等;而符号的形式则指的是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内部结构或内容的表现方式,亦即符号在我们感官面前的那种物理表现,符号只有依靠自己的物质形式,才能作为感性实体而客观存在着,才能成为一定的思想和意义等信息的载体;另外,符号必须具备一定的意义内容,才能作为表达思想、指称对象的东西,否则,符号就只能是自己表现自己而类似于自然物质的东西了。瑞士著名语言学家索绪尔曾经从语言学的角度考察了符号的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他把概念和音响形象的结合叫做符号[16];他认为这两个方面是相互依存的:“语言可以比做一张纸,思想是正面,声音是反面。我们不能切开正面而不切开反面。同样,在语言里,我们不能使声音离开思想,也不能使思想离开声音。”[17]其实,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符号的形式和内容类似于索绪尔所说的符具和符指。例如一个表示“太阳”的符号(O)就是一个由符具“O”和符指【太阳】所构成的符号统一体。再比如说,作为非言语沟通符号,一束在特定语境下表示“坚贞”含义的梅花也便是由作为一种植物花朵的“形式”与其所象征的内容“坚贞”构成的符号统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