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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际沟通学
1.3.2.1 一、信源——沟通主体Ⅰ
一、信源——沟通主体Ⅰ

信源,简单地说,就是信息的来源,即发出消息的来源。信源具有三大特点:(1)普遍性,即世界上所有运动着的客体,如自然界中的各种物体,社会中的组织、企业、机器和人本身等,都可以作为信源而存在,都产生信息。(2)多样性,即信源发出的信息都是具体信源及其内部要素的属性和运动形态的表现,信源的多样性决定了信息的多样性;正是由于这种多样性,才使抽象信息具有了与物质、能量相同的普遍性的品格,成为组成世界的基本元素。(3)可变动性,即信源的地位和属性并非固定不变,当它发出信息时,它是信源;当它接收信息时,又变为信宿。信源发出信息时,它一般以某种符号(文字、图像等)或某种信号(电磁波信号等)表现出来,而表示信息的这些符号或信号便称为消息,消息的形式是具体的、多样的。消息一般可理解为信息的载体,它载荷着信息。通常,信源所发出的消息带有随机性,它是不确定的。如果消息是确定的,而且预先是知道的,那么对信宿来说,就无信息可言。假定有一个人事先与你约定,在指定时间准时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内容预先你全知道,对你来说,从电子邮件里就没有得到任何消息。如果电子邮件内容事先你不知道,那么你就可以从收到的电子邮件中获取信息。所以,作为信息载体而出现的消息是随机的,具有不确定性。

从经典信息论的角度来看,信源既可以是人,也可以是机器,甚或还可以是自然界中的其他物体。实际上,如前所述,任何物质都可以成为信源,无论是无机界或有机界,大至宏观的宇宙天体,小至微观的基本粒子,从单细胞的生物到结构复杂的人体,从自然界到人类社会都可以成为信源,因为它们都可以发出信息。然而,在人际沟通这种传递和交流信息的社会活动中,充当信源的只能是人,即是指在人们之间的沟通活动中发出信息的一方。人们在社会活动的相互联系中,一旦获得了某种思想、情报、情感并且有了要传送给某一对象的意向和行为,这时,他就充当了人际沟通活动中信源的角色,活跃于人际沟通的舞台上。

作为人际沟通主体的信源在人际沟通过程中居于首要地位,他把所要传送的思想、情报、情感等信息内容,通过编码变成对方所能理解的符号或符号序列(语言、文字或其他符号)传送出去,经过一定的渠道让对方接受。从人际沟通活动的一般程序来看,作为人际沟通主体的信源处于人际沟通过程的前半段,即信息的准备阶段、信息的编码阶段和信息的传送阶段。所以,我们在此将作为人际沟通主体的信源称作人际沟通活动中的第一沟通主体——即沟通主体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