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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上下五千年·春秋战国
1.3.1.10 颁布《法经》
颁布《法经》

李悝还“撰次诸国法”,编了《法经》,它是我国第一部较有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法经》共有六篇:《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原书已佚。李悝认为盗和贼是国家治安的要务,因此《法经》始于《盗法》《贼法》。盗贼需要缉捕,因此接着是《囚法》《捕法》,这两篇主要是缉拿盗贼方面的法律条文。正如“杂”字所示,《杂法》内容很广,包括:淫禁(禁止男女淫乱)、狡禁(关于偷窃符、玺及议论国家法令的罪行)、城禁(禁止人民翻越城墙的规定)、嬉禁(禁止赌博的规定)、徒禁(禁止人民群聚的规定)、金禁(禁止官吏贪污受贿的规定)。《具法》是讲依据不同情况,对犯法者加重或减刑的问题。

(战国)错金银虎噬鹿屏风台座

自从李悝颁布《法经》后,魏国一直沿用此法。魏国有良好的法治传统,百姓都乐于依法行事,加上魏文侯的带头遵守,李悝制定的《法经》在魏国社会政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商鞅后来将它带到了秦国,秦国依此制定了《秦律》,《秦律》后又为《汉律》所效,由此可知《法经》在我国古代法律史上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