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由秘阁校理出为通判
章献太后垂帘听政,已经六年了。
真宗还活着的时候,她已预闻国事。天禧四年(一○二○年),真宗病重,朝廷大政实际上由她掌握[1]。她没有儿子,养李宸妃所生子为己子,这个孩子就是后来的仁宗,直到她死,仁宗都不知道宸妃是自己的母亲,虽然在真宗的嫔御之中,仁宗常常见到她[2]。
真宗死,遗诏仁宗继位,军国重事权取太后处分。宰臣丁谓想去掉“权”字,王曾不同意,说皇帝年幼,母后权处分军国重事,已是国家的不幸,皇帝临终,言犹在耳,决不能去掉这个字[3]。
章献太后姓刘,生长在益州华阳县。真宗即位后,为美人,后来立为皇后。生得伶俐聪明,不仅读过书,有文化,还有异于常人的记忆力,朝廷故事,能原原本本说得出来[4]。
天圣七年(一○二九年)冬至,仁宗打算率领百官于会庆殿为皇太后上寿,下令起草上寿仪式。朝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说话,背地里却议论纷纷,但没有一个人敢于当面提出不同的意见[5]。
会庆殿过去叫大明殿,后改名含光,大中祥符八年(一○一五年)才称此名[6]。两年前,太后也曾在这里受过皇帝和百官的朝拜。这一回,范仲淹却站出来说话了。他上书皇太后,以为皇帝“有事亲之道,无为臣之理,有南面之位,无北面之仪”。他建议皇帝领着亲王、皇族在内廷为皇太后祝寿,“行家人之礼”;宰相率领百官在前殿为皇帝、皇太后祝寿。他以为皇帝率领百官在会庆殿为皇太后上寿,同样地行跪拜之礼,那就要“亏君体,损主威”,不足为法[7]。
皇太后很不高兴,把仲淹的奏疏交给宰执,要他们讨论讨论,看看说得对不对。
晏殊这时为资政殿学士,知道这件事,以为仲淹闯祸了,把仲淹找到家里来,对他说:“你太轻率了,一个忧国的人是做不出这种事来的。你即使不为自己想,也不能这样沽名钓誉,拖累推荐你的人啰!”仲淹听了,很不以为然,说:“我承你推荐,常常担心不副所望,玷辱你的名声,可真没有想到因忠直而得罪于你啊!”[8]
离开晏殊家,仲淹给晏殊写了封长信,反复说明自己所上奏疏的正确。说校书秘阁,年俸三十万,等于两千亩的收获。农人一年之中,播种、耘锄、刈割、收藏,辛苦得很。假如尽吃饭,不做事,岂不成了“天之螟”、“民之螣”!螟是吃苗心的害虫,螣是吃叶子的。仲淹把当时士大夫分为二类,一类危言危行,另一类逊言逊行。前者虽然容易得罪于人主,但可以使人主无过,使老百姓无怨,“政教不坠,祸患不起,太平之下,浩然无忧”。后者虽可得安乐,但人主有过得不到纠正,老百姓则怨声载道,以致“祸患日起”,天下大乱,求得的安乐也就保不住了。最后,话说得很愤激:“倘以某远而尽心不谓之忠,言而无隐不谓之直,则而今而后未知所守矣!”[9]
皇太后对仲淹疏奏未加理睬,晏殊也就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了。
这一年仁宗已经二十岁,但皇太后还是留恋权力,仲淹上书请她还政,书入,也像石沉大海。于是,他请求担任外官。不久,便去河中府(今山西永济县西)为通判[10]。通判是两宋府、州的副长官,州、府之事,须得通判副署才能生效。
河中府是个大地方。黄河自北直下,一泻千里,南奔现在的风陵渡,折向东行。河中府的西面、南面,都是黄河。真宗东封西祀,大兴土木。当时,陕西是盛产木材的地方,年年要向汴京运送木材。木材已成陕西人民的灾难。仁宗即位后,天圣五年寿宁观毁于火。七年,藏天书的玉清昭应宫又发生火灾[11]。这座宫殿盖了六年,大小二千六百多间,一夕大雷雨,从夜里烧到天明,都成了灰烬。皇帝因此派人祭告父祖的陵墓,声称以后不再修缮了[12]。
但在仲淹通判河中时,朝廷又打算建太乙宫、洪福院,材木九万四千多根要从陕西购运。仲淹上书,说昭应、寿宁烧毁不久,又要“破民产”大兴土木,不合天意,不顺人心。他建议不要再搞这样的建筑,不论是道观,或是佛寺。朝廷向陕西征购材木,要有个限度,只能减少,不能增多。每年要买多少,还须作出规定[13]。
又疏请裁并郡县,减轻老百姓的差役负担。以为郡县多,差役繁,“夺其农时”,使得边郡的谷仓里没有余粮,老百姓也不富实。他举东汉光武帝并合四百余县减少吏员十分之九的史实,以为河中府的河东、河西两县应当合并,改变河西县“堪役之家,无所休息”的局面。后来庆历新政,裁并郡县也是一项重要内容[14]。
这年的二月,吕夷简任宰相。五月,他上书夷简,讨论即将举行的制科。主张考试题目,先六经后诸史,“该之以方略”,“济之以时务”,使品学兼优的人,“修经济之业,以教化为心,趋圣人之门,成王佐之器”。他以为治国最急迫的工作是培养人才,要勉励士人把学习放在首要地位,把六经作为主课。在他看来,“圣人法度之言存乎《书》,安危之机存乎《易》,得失之鉴存乎《诗》,是非之辨存乎《春秋》,天下之制存乎《礼》,万物之情存乎《乐》。”这就是他所说的要“宗经”的理由。宗经便可以懂得大道,成为大材,建立大功业[15]。
制科在这年七月举行。三月进士科考试之后,富弼经过河中府去耀州省亲,和仲淹相见,仲淹劝他参加制科考试。富弼后来追忆这件事,说他那时候不敢去应试,受到仲淹鼓励才去的。富弼在制科中获胜,去河南长水县任知县[16]。仲淹旋亦调陈州,仍旧是作通判。
在陈州,迁太常博士,三子纯礼生,仲淹已经四十三岁了[17]。陈州去京师不远,西南至颍州,不过二日程,自蔡河入颍,舟行更是便利。
这年,他葬母河南府河南县(今河南洛阳市东)锦樊里万安山,上疏请求把自己应当迁转的恩泽移赠父母,说:“臣仕未及荣,亲己不逮。既育之恩则重,罔极之报曾无。”[18]后来他自己也葬万安山。坟墓所在,还有一所“功德褒贤禅院”,按照朝廷规定度僧“以严崇奉”[19]。
明道元年(一○三二年)二月,仁宗生母宸妃死去。宰相吕夷简问太后:“有个宫嫔死了,是吗?”太后听了一惊,故作镇静地说:“你管得好宽啊!连这样的事也过问。”过了一会儿,把吕夷简单独找去,说:“死个宫人,干你什么事?”夷简说:“我当宰相,内事外事都要问。”太后听了很生气,质问夷简:“难道你要离间我母子!”夷简仍甚镇定,说:“太后倘不以刘氏为念,我什么也不说了;若还念刘氏,宫嫔的丧礼应当从厚。”太后似乎清醒过来了,说:“死的是李宸妃啊,怎么办好?”于是决定在皇仪殿治丧,用一品礼殡于洪福寺,以皇后服饰入殓,棺木里还灌满了水银。原来想在宫城凿个缺口出丧,吕夷简以为必须从西华门出去,和太后意见不同。夷简把主持办丧事的宦官罗崇勋找来,对他说:“皇帝是宸妃生的,丧不成礼,将来必定要受罚。你主持办丧事,到时不要埋怨我今天没有说啊!”最后,还是从西华门出了丧。一场争论结束了[20]。
仲淹在陈州,对朝廷大事很关心。这件事当然也被注意,夷简给了他很深印象。当他风闻京师有不少人得官是直接出于太后的手令时,便通过驿路上书,对太后讲了唐中宗时一段历史,说那时宫廷中一些女人依势用事,纳贿卖官,直接由宫廷任用,当时被称为“斜封官”,请求太后以此为戒,话说得非常恳切[21]。
【注释】
[1]《宋史》卷二四二《章献明肃刘皇后传》云:“天禧四年,帝久疾,居宫中,事多决于后。”
[2]《宋史》卷二四二《李宸妃传》云:“仁宗在襁褓,章献以为己子,使杨淑妃保视之。仁宗即位,妃嘿处先朝嫔御中,未尝自异。……终太后世,仁宗不自知为妃所出也。”
[3]《续资治通鉴》卷三五,《宋史》卷三一○《王曾传》同。
[4]《宋史》卷二四二《章献明肃刘皇后传》云:“后性警悟,晓书史,闻朝廷事,能记其本末。”
[5]此处据欧阳修撰《褒贤之碑》及富弼所撰墓志,《长编》卷一○九及《宋史》卷三一四本传均与此不同。
[6]《宋会要·方域》一之五,《宋史》卷八五《地理志》。
[7]《长编》卷一○九,《续资治通鉴》卷三八亦据此为文。
[8]《范文正公集》附《年谱》引《涑水纪闻》云:“公为馆职,晏殊所荐。殊闻之,大惧,召公诘以狂率邀名,且将累朝荐者。公正色抗言曰:‘某缘属公举,每惧不称,为知己羞。不意今日反以忠直获罪门下。’殊不能答。”《五朝名臣言行录》卷七之一引此,文字略有不同,丛书集成本《涑水纪闻》卷一○全同《言行录》所引。
[9]《范文正公集》卷八《上资政晏侍郎书》。
[10]此据《宋史》卷三一四本传。欧阳修所撰《褒贤之碑》云:“以言忤章献太后旨,通判河中府、陈州。”富弼所作墓志略同。
[11]《宋史》卷六三《五行志》二上。
[12]《宋史》云:“初,大中祥符元年,诏建宫以藏天书。七年,宫始成,凡二千六百一十楹。至是,火发夜中,大雷雨,至晓而尽。”同书卷九《仁宗纪》云:“秋七月癸亥,以玉清昭应宫灾,遣官告诸陵,诏天下不复缮修。”
[13]《续资治通鉴》卷三八天圣八年三月乙亥条。
[14]《范文正公集》附《年谱》,按此据《长编》。
[15]《范文正公集》卷九《上时相议制举书》。
[16]据《范文正公集》附《年谱》引《邵氏闻见录》。中华书局本《邵氏闻见录》以为仲淹时“尹开封府”,误。天圣八年赐礼部奏名进士、诸科及第出身八百二十二人,七月策制举人,并见《宋史》、《长编》。知长水县,据《续通鉴》卷三八。
[17]见《范文正公集》附《年谱》。
[18]《范文正公集》卷一八《求追赠考妣状》。
[19]见《范文正公集》附《遗迹》。所引范纯仁状云:“纯仁先祖母及父葬在河南府河南县,有功德褒贤禅院。今欲乞两遇节,于本院添剃度行者一名。”
[20]《续资治通鉴》卷三八明道元年二月丁卯条。
[21]《续资治通鉴》是岁条。《旧唐书》卷五一《韦庶人传》云:“时上官昭容与其母郑氏及尚宫柴氏、贺娄氏树用亲党,广纳货赂,别降墨敕,斜封授官。”《通鉴》卷二○九景龙二年七月条:“安乐、长宁公主及皇后妹……上官婕妤……尚宫柴氏、贺娄氏……皆依势用事,请谒受赇,虽屠沽臧获,用钱三十万,则别降墨敕除官,斜封付中书,时人谓之斜封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