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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1 (一)图腾须当祖宗敬
(一)图腾须当祖宗敬

先来讲讲图腾禁忌。

图腾崇拜,乃是最早的原始宗教之一,通常指原始社会(有时有奴隶社会以致封建社会早期了残存)流行的一种信仰和习俗的体系。图腾(Totem),为印第安语,意为“他的亲属”或“他的标记”,反映了氏族或部落群体与某一种动物之间的神秘关系。原始人以为,各氏族均源于各种动、植物或其他物类,居住在自己周围的动物,供给自己吃食和衣用之资,对自己有养育之恩,有如祖先,而这“有如”在原始人原始而朦胧的思维中就被当作“正是”,于是这些动物就成了祖先。对祖先当然要敬仰、祭献,要有种种类禁规以示尊敬和以便保护,因此人们应严格遵守有关图腾的禁忌,除某种特殊宗教仪式外,禁止伤害、食用与图腾有关的动植物,并须定期举行祭祀礼仪,求得图腾这一祖宗神的保佑。

弗洛伊德在《图腾与禁忌》里指出,对图腾禁忌之破坏在原始民族里被视为最大的罪恶,全族的人都将积极参加与报复,就像处置一件对全族都有危险或威胁的事一样。图腾代代相传,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而所有这些,都具有严格防止破坏图腾禁忌的巨大约束力。法国学者雷诺对图腾禁忌曾作过这样的归纳:不准杀害或食用图腾,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必须杀害,则一定要举行请求宽恕的仪式,同时制造各种不同的技巧和藉口来试图减轻破坏此禁忌后可能遭受到的报复。在图腾部落内部的人们常深信他们与图腾乃是同源,若图腾因意外而死时,必须一如族人死亡那样举行哀悼和埋葬。图腾具有警告和领导其部落的作用,能够赐福,也能够降灾,所以必须万分尊崇并禁忌。

各族都经历过图腾崇拜阶段。以汉民族而言,《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轩辕氏等以熊(或作龙)为图腾,他讨伐炎帝时所率领的“六兽之师”——熊、罴、貔、貅、豹、虎,就是以六种野兽为图腾的氏族。而据《诗经·玄鸟》记载,商族则以玄鸟为图腾。另外,还有以蛇、狗、牛等为图腾的。在众多图腾崇拜中,以龙崇拜为最盛,以至最终成为华夏唯一的崇拜物。龙之形状,马首、蛇身、鱼鳞、鸟爪,融合了多种动物图腾的形象,位尊于诸动物之上,能幽能明,能粗能细,能长能短,能高飞在天,也能低潜于渊。古代神人多乘龙而行,如祝融乘两龙,颛顼乘龙而游四海,黄帝乘龙而升天。龙的原形,或以为是蟒蛇,或以为是长虹,或以为是闪电,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而以蟒蛇为主博采众长之说为普遍。龙既然成了尊贵的图腾神,是祖宗,是保护神,所以不但不敢怠慢它,要定时祭祀,还要披发文身,遍刻龙纹,在形体上与龙保持一致,这一来是告诉龙神自己乃是它的后代,请他不要伤害自己,二来祈求它在各方面加以保护。如果谁不文身,那就是不肖子孙。肖者,像也,不像祖宗,不嗣祖德。不肖子孙的来历,大可以追溯至此。而不孝的子孙,祖宗神不但不会庇佑他,或许更会降灾于他,所以是一定要时祭奉,恪守肖道(孝道)的。龙既然是神圣不可侵犯之物,历代帝王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抬高自己的身价,往往以“真龙天子”自居,穿龙袍,居龙阁,而群僚百姓,绝对禁止穿龙袍、着龙靴,甚至家里不许镌刻龙纹,否则就犯了谋逆大罪,诛灭九族,罪在不赦。即使功臣有幸得赐龙袍,那也是四爪龙袍或三爪龙袍,比起真天子的五爪龙袍自然差着本质的一截。如果谁披上了五爪龙袍,那么或者称王,或者被杀。赵匡胤陈桥兵变,就是由一群将士将龙袍披到他身上,才建立了大宋万里江山。如果兵变未遂,那肯定自身碎剐、全家被诛了。

帝王们自己藉托龙的名义而自威自重,后来居然对龙也大加封赏起来。明代以前,龙王还只是水族之王,不带政治色彩。道教传说中的诸天龙王、四海龙王、五方龙王等,都是遵元始天尊、太上老君的旨意领行降雨之事。明成祖以后,统治者公开封龙为王。到清朝,四海龙王被正式册封为东海显仁龙王(敖广)、南海昭明龙王(敖钦)、北海崇庆龙王(敖顺)、西海正恒龙王(敖闰)。龙王从自然界的王成了政治上的王,地位更高,禁忌更多,不但平时不能说一句中伤龙王的话(以免雨水不调),而且还有“龙抬头”的节日来祭拜龙王。每年农历二月二日,对龙的禁忌表现得最为集中和突出(可参见“岁时禁忌”中有关龙抬头的章节)。

再如对牛的崇拜和禁忌。因农业生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牛耕,所以上古人十分崇拜牛。对牛的崇拜似乎也像对龙的崇拜那样古老。《三皇本纪》曰:“神农氏之母女登,感神龙而生炎帝,人身牛首。”《列子·黄帝篇》云:“庖牺氏、女娲氏、神农氏、夏后氏,蛇面人身,牛首虎鼻。”人们相信,作为图腾被崇拜的牛,既然是祖先,当然会预告子孙吉凶之事。《左传》记载,晋文公刚去世,秦国想趁机偷袭晋国,这时,晋文公的棺材里传出牛鸣声,有个叫卜偃的大夫说,这是君告诉我们,秦军要来偷袭我们,让我们有所准备。牛祖先既然能保护后面,所以人们在端午节用纸牛蒲艾一起贴在门上,名曰镇病《中华全国风俗志》,相信牛能避邪斗鬼《海州民俗志》。崇拜牛的结果,就是禁忌杀牛、吃牛肉的禁规。《淮南子·说山训》:“杀牛,必亡之数。”高诱注曰:“牛者,所以植谷者,民之命,是以王法禁杀牛,民犯禁杀之者诛,故曰必亡之数。”《阅微草堂笔记》是这么解释的,“杀业至搬弄是非,牛有功于农穑,杀之业尤重。”同书还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有一户以屠牛为业的人家,遭了恶报,屠户双目失明,其老伴临死时浑身溃烂,痛苦万状,说阴间的鬼吏要像杀牛那样宰割她,作为他屠牛的惩罚。书中还引证古书说不吃牛肉的人不会染上疾病。《齐东野语》载,有个人因为吃了牛肉便患了伤寒病,梦见被牛吞噬,掉进牛肚子里,醒来发誓一辈子不吃牛肉。十几年后,偶尔破戒,马上又患了重病,这便是吃牛肉的惩罚。甚至还有今生杀牛,来世变为牛被人屠杀的恶报。据《鬼董》记载,有个屠户买了一头牛准备宰杀,其妻给牛喂食时,它突然说:“我是你的父亲,因我前生以屠牛为生,所以今生为牛被人宰割。”按《风俗语》的说法,不但不许吃牛肉,甚至忌讳说“牛”字!

其他各族,都有各自特色的图腾禁忌。维吾尔、哈萨克、乌孜别克等族,自古对狼又崇拜又敬畏,祭祀敬奉有如神明。对狼不可轻易杀害,而且在许多地方都要用以庇佑。比如妇女首次临产后,家里人一定要找张狼皮让她坐着,以为这样才大吉大利,否则是会有灾殃的。如果实在找不到狼皮,须祷告狼的神明,然后用山羊皮代替。婴儿落地后,亲友邻人来探问性别,不直接问是男是女,而是问“生下来的是狼(男)还是狐狸(女)”,生了男孩,母亲须在他的摇篮扶手上绑一根狼踝骨。孩子长大远行,父母要在孩子衣袋里装根狼踝骨。凡此都是要借狼的神威保佑孩子。羊群中发生瘟疫,牧人应该让狼来追赶羊群,以为一经狼追,瘟疫就会消失。母畜因病断奶时,牧人便用狼鼻毛擦母畜的乳房,认为狼毛不但能够治病,而且还会使奶再生。有这么神秘的心理,对狼也自然万分敬重的了。

布朗族把竹鼠看作祖先神,看作父母的灵魂,认为见到竹鼠是很不吉利的,所以看见竹鼠爬出洞时,一定要远远避开。在这样的禁忌思想之下,布朗族最初是不许吃竹鼠的,后来因生活资料的缺乏,渐渐也开始吃竹鼠了。但在捕食前必须举行一定的仪式,为的是求神灵原谅。在每年四月和九月的村寨忌日,全寨要举行盛大集会,集体去找一只竹鼠祭祀。这时禁止外人入寨。挖到竹鼠后,拴在棍子上,戴上花,抬着游寨。游寨完毕后抬回寨子首领召曼家,把鼠头砍下来留给召曼,鼠肉剁成碎块分给各家拿回去祭祀家神,祭毕投入火塘,使其发出香味,以享神灵,这样才能保佑人们无灾无难,丰衣足食。布朗族虽然已经可以吃竹鼠,但是先禁吃竹鼠的禁忌还有残留:只吃费力从洞中挖出的竹鼠,而忌吃自动从洞里跑出来的竹鼠。

这种先禁后吃的情形,与鄂伦春族有点相似的。鄂伦春人以熊为图腾神,长期禁止捕熊,而且忌讳直接以“熊”来称呼它,而须以“阿哈玛”(舅你)、“雅亚”(祖父)、“太帕”(祖母)称之。舅舅、祖父、祖母都是最亲近、最有权威的尊长,以此来称呼熊,可见对熊是何等的尊敬。后来禁止吃熊的习俗在残酷的大自然和物资的短缺面前逐渐变化,除了熊头依然禁止吃之外,熊肉可以用来充饥、熊皮可以用以御寒了。狩猎时打死了熊,忌说“死了”,而要说“睡了”。煮食前要先将熊头割下,用草裹扎,安放在木架上,对它叩头祷告,然后才可以煮食熊肉。另外鄂伦春人还崇拜老虎,不许径直称它为“虎”,而应以“官”、“老爷”、“神”等尊敬而又尊贵的名称来称呼它。

饮水思源,普米族每当吃新米时,先要用新米饭喂狗,据说这是为了报答狗从神仙那儿盗来谷种的缘故。拉祜族以为,祖先是吃狗奶长大的,所以禁止杀狗、吃狗肉,并且忌讳吃过狗肉的人上门。满族也以狗为曾经救其主子的“义狗”,不许擅杀。苗族为了感谢狗送谷种等恩情,父母去世之后的三年内,忌食狗肉,这里又带有禁吃图腾之肉的意味了。苦聪人以狩猎为重要的生产活动,所以对作为猎手的伙伴和助手的狗特别敬重,逢年过节,必先喂狗。在缺粮的情况下,忍饥挨饿也要养狗、喂狗。狗死了要极为慎重地予以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