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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恢复生态学
1.3.3.1.3 三、 我国恢复生态学的发展简史
三、 我国恢复生态学的发展简史

(一)我国是较早开展恢复生态实践的国家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就开始对退化生态系统进行定期定位观测、试验和综合整治研究。1959年,余作岳等人在广东开展热带沿海台地退化生态系统的植被恢复技术与机制研究。之后,有不少学者先后开展了退化草原的恢复,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三北”防护林工程建设,长江、沿海防护林工程建设和太行山绿化工程,在农牧交错区、风蚀水蚀区、干旱荒漠区、丘陵、山地、干热河谷等生态退化或脆弱区的生态恢复,以及淮河、太湖、珠江、辽河、黄河流域防护林工程建设,还有大兴安岭火烧迹地森林恢复,阔叶红松杉生态系统恢复,山地生态系统恢复重建,沙地与荒漠生态系统恢复等研究项目(任海和彭少麟,2001)。除外,90年代还开始重视湖泊的退田还湖,污染防治和生态恢复,如云南省的滇池、山东省的微山湖、湖北省的东湖等等。

还应该提出的是,国家开始通过立法保护生态恢复工作。例如,1997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应该节约闲地。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植树种草或其他措施”。在我国,有些露天开采的矿山,生态恢复和重建工作做得很好。例如,在20世纪90年代,山东莱西把石墨矿露天开采破坏的山地、坡地因地制宜加以恢复,并种植果树、蔬菜或修建成养鱼池。

(二)近十多年有了较快的发展

20世纪末以来,国家先后实行了退耕还林(草)工程、天然森林保护工程、退牧还草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国家和许多省、市还制定了生态建设规划纲要。在纲要中,突出了循环经济、防治环境污染、防止生态破坏和生态恢复的内容。例如,《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2003),规定了“开展湿地生态系统的恢复与重建工作”,“对已经破坏的矿区要采取各种恢复和治理措施,最大限度维持良好的矿区自然景观”,“全省25°坡以上的坡耕地全部实施退耕还林”,“对城市周边、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已被破坏的山体进行生态环境恢复”等。上述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和生态规划纲要,极大促进了我国恢复生态学研究与实践的发展。

(三) 我国学者对恢复生态学的贡献

近十多年来,我国学者在恢复生态学理论、技术和方法上也做了许多工作,论文越来越多,并且出版了一些专著或教科书。

陈昌笃(1993)在其《持续发展与生态学》一书中,提出了“恢复生态学在一定意义上是一门生态工程学,或是一门在生态系统水平上的生物技术学”的科学见解,对恢复生态学的定位和发展有指导意义。

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科学院先后出版了《热带亚热带退化生态系统的植被恢复生态学研究》和《中国退化生态系统》等专著,提出了一些适合我国国情的恢复生态学研究理论和方法体系。应当指出的是,章家恩和徐琪(1999)在其《恢复生态学研究的一些基本问题探讨》一文中,较全面地论述了恢复生态学研究的理论、应用技术、生态恢复的原则,以及步骤等基本问题,对开展生态恢复研究和应用都有指导性作用。

盛连喜(2000)将受损生态系统特征归纳为八个方面,即生物多样性变化、系统结构简单化、食物网破裂、能量流动效率降低、物质循环不畅或受阻、生产力下降、其他服务功能减弱、系统稳定性降低。

进入21世纪后,张永泽和王垣(2001)提出湿地生态恢复可概括为湿地生境恢复、湿地生物恢复和湿地生态结构与功能恢复三个部分。这实际上将生物修复纳入了生态修复中。

21世纪头十年,我国先后出版了多部生态恢复专著和大学生态恢复教科书。如《恢复生态学导论》(任海,彭少麟,科学出版社,2001),《生态恢复的原理与方法》(赵晓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1),《环境生态学导论》(盛连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热带亚热带恢复生态学研究与实践》(彭少麟,科学出版社,2003),《恢复生态学》(孙书存,包维楷,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生态恢复的原理与实践》(李洪远,鞠美庭,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以及《恢复生态学》(董世魁,刘世梁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等。这些专著和教材反映了我国恢复生态学走过的历程和取得的成就。

近几年,我国政府对生态恢复工作高度重视,将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写入中共十八大报告中,并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要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

关于推进区域性、整体性生态修复,在中央文件中有绝妙的表述:“我们要认识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由一个部门负责领土范围内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决定》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