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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恢复生态学
1.3.1.2.1 一、恢复与修复
一、恢复与修复

恢复与修复这两个词,在我国学术界中使用比较混乱,如生态恢复与生态修复经常被混用。严格说来,这两个词的内涵和用法是有差别的。比如,身体健康的恢复,很少有人说身体健康的修复;按这种用法,恢复侧重于表述状态。又如,战争中失地的修复,很少用失地的恢复;按这种说法,修复侧重于表述结果。

盛连喜(2002)在其主编的《环境生态学导论》中认为,“恢复”(restoration),强调主体(生态系统)的一种状态,实现方式包括自然与人为恢复,按原意是使一个受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回复到接近或达到其受干扰前的状态;“修复”(rehabilitation),其意义与恢复基本相同,但强调人类对受损生态系统的重建与改进,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按此理解,从环境生态学的角度看,修复更具有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