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代西方文化批评理论名著研究
1.2.4.1 (一)公共领域社会结构的转型
(一)公共领域社会结构的转型

前文所论表明,哈贝马斯通过对18—19世纪初英国历史经验的考察,成功抽象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理想概念,从而不但揭示了这一语境中的市民社会的内在结构,而且更为详尽地论述了公共领域的辩证法。然而,哈贝马斯始终强调,此种类型的公共领域是建立在国家和社会相互分离的基础上的,即它是在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场中发展起来并存在下去的。19世纪中期之后,随着资本的集中,垄断开始出现,由于国家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私人劳动领域和市场领域以及资产阶级公众的自律生活开始受到政治权威的控制,资本主义由此过渡到社会福利国家的形态。这使得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存在的社会基础开始发生改变,因为随着上述变化的发生,国家和社会由分离开始走向新的融合,市民社会结构由此遭到破坏。因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结构和功能不可避免地要发生转型。这意味着,公共领域不可能再作为独立的市民社会的文化体系而存在,也丧失了昔日的推理、讨论乃至批判的一切机制,并且不能再为资本主义政治提供合法性约束,反而成为被政治权威和经济权威所左右的地带。《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阐述的其社会结构的转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逐渐融合

在哈贝马斯看来,自由资本主义运作的基础是萨伊定律,在这个定律的基础上,整个的经济生产和消费的循环过程中供求关系保持高度的平衡状态。这实际上是假设的自由主义模式,即小商品经济模式,它拟定了个体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平等交换关系和自由竞争与价格独立的市场经济前提。在这一前提之下,应当没有人能够取得足够的权力用以控制他人。这就是说,社会生产和交换的领域是自主的领域,与政治权利是分离的。但是,在19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发生了全面的危机,致使上述平衡关系遭到破坏。市民社会无法调节自身的矛盾和利益冲突,不得不与公共权力发生了联系。

一方面,它要求将利益冲突从私人领域转移到公共权力领域,即要求公共权力介入私人交往过程并把私人领域中产生的各种冲突接管过来,干预主义便由此产生。从此国家开始控制和垄断国际与国内市场。在国际市场上,国家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实现了对商品竞争的限制:或者通过集中资本,将占有垄断地位的大企业康采恩化;或者依靠价格生产协约,直接瓜分市场。尤其在核心产业中,产生了像卡特尔、托拉斯这样的股份公司,它们成了有效的资本集中工具。随着国家对国际与国内市场干预的增强,资本越来越集中,国家预算数额越来越高。这是从国家行为的量的方面来说的。从质的方面来说,它才真正显示出国家的干预行为。哈贝马斯指出:“对私人领域进行公共干预的质的证明在于,国家不仅在旧有功能内部扩大其行为,更增进了一系列新的功能。对内,国家通过治安系统、私法系统和苦心经营的税务政策,对外,依靠军队,通过外交政策,来维护其传统的制度功能。”[66]这些功能主要承担以下责任:第一,保护、补偿和平衡经济上处于弱势的社会群体,包括工人、职员、承租人以及广大消费者等。国家的干预一方面使权力在商品流通的私人领域中集中起来,另一方面使国家机构承诺对全体公众开放。这两个方面促使经济弱者开始借助于政治手段与占有市场的经济强者相抗衡。从19世纪末以来国家对私人领域的干预中可以看出,大众取得了参与政治决定权,成功地将经济领域的对抗引入政治领域,从而使得贫苦阶级得以通过政治参与而赢得他们的影响力,最终从政治上补偿了经济领域中受到损害的机会均等。第二,借助国家政策或行政命令的手段对社会结构的长期变化加以制止和减缓,或者有计划地进行支持和引导。第三,通过影响私人投资行为和管理公共投资行为,控制和平衡总量经济的循环运动过程。第四,采取各种手段最终直接接管原本一直控制在私人手中的服务行业。哈贝马斯指出:“在日常事务之外,国家最终接管了服务行业,而这原本一直控制在私人手中。其手段包括:委派私人以公共职责;或通过计划框架调节私人经济活动;或国家自身以生产者和分配者的身份直接参与其中。”[67]这里揭示出了国家干预的手段和措施。

此外,由于自由市场规律完全失效,私人根本无力独自面对市场关系,而且群体需求不能指望从自我调节的市场中获得满足,因而在私人交往中发展出了联合组成的利益集团以进行集体政治诉求的愿望。这表明,市民社会已经不再是公共权力的对立和批判力量,现在它直接要求获得政治权力。如果说干预主义有可能只是在国家与社会相互分离的过程之外,限制私人的自主活动,从而无法改变私人交往的私人性质,那么当社会本身获得公共权威的权限时,社会作为私人领域的私人性质必将发生变化。哈贝马斯指出:“长此以往,国家干预社会领域,与此相应,公共权限也向私人组织转移,公共权威覆盖到私人领域之上,与此同时,国家权力为社会权力所取代。”[68]这个过程就是国家的社会化和社会的国家化,它们是同步发生的,从而破坏了国家与市民社会分离的这一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存在的基础。

与此同时,在哈贝马斯看来,与社会的国家化和国家的社会化同步发生的还有私法的公共化与公法的私人化过程。在国家干预的背景下,财产所有权受到了限制,这不仅仅是政治经济干预的结果,还因为具有法律上的保证。在具体的社会情境中,为了使契约双方形式上的平等在现实中予以实现,同时也为了保障弱势一方的恒久利益,国家需要以公法的形式代替个人制定集体契约。随着契约数目的逐次增长,私法制度最终遭到了破坏,因为契约自由本是私法的中心机制。这样一来,“国家从公法中逃了出来,公共权力的职责转移到企业、机构、团体和半公共性质的私法代理人手中,这就出现了私法公共化的过程。与此同时,也出现了私法公共化的反向过程,即公法之私人化”[69]。这个过程的出现,使得公法因素和私法因素彼此耦合,甚至无法分清楚。这两个过程实际上是反映了社会国家化和国家社会化的过程,更准确地说,后两个过程得到了前两个过程的法律保证,它们都是国家干预社会和社会向国家靠拢的结果。

随着社会的国家化和国家的社会化,以及私法的公共化与公法的私人化过程的出现,私人机构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半公共性质,甚至可以说,私人经济组织在某种程度上具有准政治的性质。“从具有公共性质的市民社会私人领域中,形成了一个再政治化的社会领域。在这个领域中,国家机构和社会机构在功能上融为一体,无法再用‘公’和‘私’的标准来加以区分。”[70]而“这个领域之所以意义重大,因为这既不是一个纯粹的私人领域,也不是一个真正的公共领域;因为这个领域既不能完全归于私法领域,也不能完全算作公法领域”[71]。这个再政治化的社会领域的出现,使得市民社会似乎又回到了中世纪的发展水平,因为在中世纪的统治形式之中,国家与市民社会是整合在一起的,马克思对此做过最为深刻的讲述。于是正如前面所提到的,哈贝马斯将再政治化社会领域的出现过程称为“再封建化过程”。这个过程的出现,“逐渐破坏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础,亦即‘国家和社会的分离’”[72],使得“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利益渐趋吻合”[73],市民社会结构由此发生了变化。

2 社会领域与内心领域出现了两极分化

上文已经指出,家庭是作为私人自主领域而存在的市民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实际上内在于私人的再生产领域,它的自律为市场自律提供了心理依据,它还成为公共领域之公众讨论的心理源泉。但是,随着国家和社会的逐步渗透,家庭领域和社会再生产领域脱离了关系。过去是两个同向建构且紧密关联的领域,如今却发生了两极分化,它们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家庭变得越来越“私人化”,社会再生产领域则变得越来越“公共化”。过去人们依据私有财产从主观上区分两类劳动者:一类在自己的私人领域中劳动;另一类在他人的私人领域中劳动。现在,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职业关系”。与公共权力机关人员的“公共职业”相比,这种职业关系虽然没有前者的权利和义务,但却具有前者客观的劳动关系这一特征。这一劳动关系将职员更多地与一个机构,而不是与个人联结了起来。这就表明,社会再生产领域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一个职业领域。“与19世纪的私人公司相比,职业领域作为准公共领域获得了独立,与之对应的是家庭这一私人领域的萎缩,现今,工作之外的时间属于私人领域,‘职业’随着工作的开始而开始。”[74]

随着职业领域的独立,家庭领域退守自身,家庭与生产脱离了关系,这使家庭的基础大受损害,家庭财产被个人收入所取代。“于是,家庭在丧失了其早已失去的再生产过程中的功能之外,也失去了其生产功能。”[75]由于社会福利的保证,家庭不再承担更大的风险,这样“家庭不单单失去了资本形成的功能,更多地也失去了其基本的传统功能和引导功能,如抚养和教育,保护、照料和指点的功能”[76],在某种程度上,也失去了私人特征,发展成为收入和空闲时间的消费者、公共保障和生活补助的接受者。

家庭失去了经济职能,与此同时也失去了塑造个人内心的力量。这主要归因于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越来越受到家庭之外的力量和社会的直接作用,从而越来越社会化。仅就家庭的教育功能来说,市民家庭不得不将这一功能正式移交给学校,或者不正式地移交给家庭之外的匿名力量。因此,哈贝马斯总结道:“家庭与社会再生产之间越来越没有直接关系,只是表面上还剩余着一个不断增强的私人化的内在空间:事实上,家庭在失去其经济职能的同时,也失去了其保护功能。恰恰是家长制小家庭的外部经济职能对应着其塑造内心领域的机制力量。现今,家庭以外的力量直接作用于个人,于是,这一形单影只的内心领域逐步转变为伪私人领域。”[77]

哈贝马斯指出,私人领域缩减至逐渐丧失其功能与权威的小家庭这一内部区域,仅从表面上看,是内心领域的一幅完美图像。因为,家庭成员从作为财产所有者的角色退至空闲时间内的纯粹“个人”角色,从而无需家庭内部空间的保护而直接进入半公共力量的作用之中。但是,家庭的功能转变之后,与之相关的一切社交场合不是消失不见了(如俱乐部),就是彻底变调了(如沙龙)。总之,一句话,资产阶级的社交形式有了新的替代物,虽然形态不同,但它们的性质是一致的:都禁止文学批判、社会批判和政治批判,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社交批判活动,变成了无需担负任何社会责任的集体娱乐活动。家庭功能的退化折射出市民社会结构的变化,文学公共领域的变化,因为“过去在市民家庭的内心领域中发展起来的主体性与这种文学公共领域是密切相关的”[78]

3 公众从“从文化批评的公众到文化消费的公众”的转化

在哈贝马斯看来,公共领域社会结构的转型还表现在公众文化活动身份的转变,即从事文化批判的公众自然转化为文化消费的大众。为了说明这个问题,哈贝马斯从文学公共领域的变化、资产阶级社交形式的变化、文化市场的功能和大众传媒的作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阐述。

首先,哈贝马斯从文学公共领域的变化来考察。他认为,文学公共领域的变化与市场规律的渗透有着直接的关系。他指出,文学公共领域与社会再生产领域不同,“并非直接受制于生产和消费的循环,受制于基本生活需求”,而是建立在“私人领域内部事务(私人为了生活的再生产而从事这些事务)与交往(正是这种交往将私人联合成公众)的分离”的基础上的。一旦两者交融,“文学公共领域在消费领域内部发展起来”,受到市场规律的控制,文学公共领域便转化为伪公共领域或伪私人领域。正如私人的业余时间不再与生产和消费相联系时,它是独立的,可以进行公共交往,能够形成公共领域;“如果业余时间是工作时间的补充,那么,业余时间内从事的私人事务仍旧是私人事务,不可能变成私人之间的公共交往”,不能形成公共领域,或者已经形成的公共领域也会发生变化。文学公共领域改变了或者消失了,“私人的公共交往便消解为形式相同的个人接受”[79],公众的批判意识就会逐渐转化为消费观念。此外,哈贝马斯认为,文学公共领域的变化还与家庭的结构转变有着紧密的关系。从19世纪中叶以后,通过大众传媒的文化消费,公共领域侵入了小家庭内部,家庭渐渐地失去了其“文学宣传圈”的功能。昔日那些用于家庭阅读的文学杂志逐渐被扔到了一边,被发行广泛的画报所取代。这样,家庭作为文学接受场所也就宣告结束了,随之兴起的是一种作为文化消费场所的家庭。家庭失去了其文学语境,文学公共领域自然消解了,公众的批判意识的也就转化为消费观念。公众的文化活动身份发生了变化。

其次,哈贝马斯从资产阶级社交形式方面做了梳理。他指出,20世纪,资产阶级社交形式发生了变化,文学批判和政治批判遭到禁戒,社交讨论让位于无需担负责任的集体活动。集体活动无法形成公众,它消解了公众私人性的特征:公众获取信息的私人形式消失了,对获取到的信息也就无需进行讨论,公共交往也就不再存在了。集体活动就成为大众的文化消费活动。

在此基础上,哈贝马斯又针对当代社会现实中存在的某些“文化批判活动”,做了进一步深入的思考和论述。他指出,诚然,当今社会,公共批判的文化活动形式并未完全消失,讨论仍在进行之中。但是,批判的公共讨论本身变了味,成为一种文化消费形式:过去人们“为了讨论所读的、所听的和所见的,在讨论中才真正获得的信息,却无需花费。今天讨论本身受到了管制:讲台上的专业对话、公开讨论和圆桌节目——私人的批判变成了电台和电视上明星的节目,可以圈起来收门票,当作为会议出现,人人可以‘参加’时,批判就有了商品形式”[80]。资产阶级的交往活动彻底被文化消费活动所取代,公众的批判意识也就转换成消费观念。

再次,从文化市场的功能方面来考察。哈贝马斯将过去的文化市场功能与当今的文化市场功能做了对比,指出,过去的文化商品市场的功能,仅限于分配文化商品,将他们从资助人和贵族鉴赏者手中解放出来,交换价值对商品质量本身没有影响。当今的文化商品市场的功能发生了变化,成为不断扩大的消闲市场,迎合教育水平较低的消费集体的娱乐和休闲需要。此外,文化市场还创造条件,使大众从经济上和心理上有能力获取文化商品。这在书籍协会表现得非常突出,使文化商品成为消费品被广泛接受。这样,不仅剥夺了大众阅读书籍的选择机会,而且还剥夺了他们批判的机会,削弱了他们的批判地位,使大众舒舒服服地接受文学,成为名副其实的文化消费者。

最后,哈贝马斯还对文化传媒的机制进行了比较全面和深入的考察。他指出,大众报刊扩大了公共领域,却使其丧失了政治功能。在日报上,新闻报道进行了艺术加工,使事实与虚构之间的界限日趋消失了;小说与报道之间的界限也消失了;在当代传媒中,时事评论与文学糅合在一起,它们之间的界限同样不复存在;这样,就出现了令人愉快同时也易为人接受的文化商品,从而导致对娱乐的消费,而不是对理性的公共把握和运用。广播、电影和电视日趋消抹了读者与出版物之间必须保持的距离,这就剥夺了公众言论和反驳的机会。由此,文学公共领域消失了,“阅读公众的批判逐渐让位于消费者‘交换彼此品味与爱好’”[81]

此外,哈贝马斯还就文化传媒对公众的影响过程进行了分析。他指出,文化批判的公众转变为文化消费者,并不仅仅是处在社会边缘地带和社会下层地位的受到较少教育的大众,而是具有普遍性。这是因为文化媒体首先在社会上层推广开来,并由此逐渐向下层社会群体渗透。在文化消费公众中,作为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社会群体——知识分子则发生了分化:一部分成为消费文化生产和销售的领导者和管理者,显得威赫而尊贵;另一部分作为从事文化创造和批判的少数专业人员及具备专业知识的业余人员,与广大公众却日渐疏远开来。哈贝马斯由此得出结论:这一现象表明,文学公共领域的崩溃再一次得到集中体现:为公众提供理性思考的文化阶层失去了共识基础,公众分裂为没有公开批判意识的少数专家和公共消费的大众。

综上所述,哈贝马斯通过分析晚期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融合所导致的国家的社会化和社会的国家化,资产阶级市民家庭结构和功能的转变以及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主体——公众身份的转变,指出资本主义国家的市民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不同于早期资本主义时代市民社会的结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