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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文化批评理论名著研究
1.2.3.2 (二)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
(二)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主要形式是政治公共领域,政治公共领域最重要的问题之一非“政治功能”莫属。所以,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设立专章,对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进行了集中、深入的论述。

哈贝马斯指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以公众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加以调节”[51]。这说明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是通过“公众舆论”的力量来调节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形成“公众舆论”是公共领域直接的政治功能。哈贝马斯还指出,“公众舆论”就是“批判本身”[52]的表现。因此,在他看来,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就在于政治的批判和讨论。对此,《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一书中有过多次明确的表述。例如,“凭着关于内在私人领域的经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敢于反抗现有的权威。从这个意义上讲,它一开始就既有私人特征,同时又有挑衅色彩”[53];又如,“整个18世纪公共领域的发展水平可以用政府和出版界之间的对抗程度来加以衡量”[54];再如,“权利本身成了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的讨论对象”[55]。具体来说,政治的批判和讨论不仅表现在对国家统治权力的批评或否定,对相关法律建设问题的商谈和讨论,还表现在使公众舆论进入议会,促进议会决策的公开化和民主化。这些方面的问题,哈贝马斯都有一些具体的论述,但并不是他主要集中论述的重点问题。

哈贝马斯是从18—19世纪初英、法、德三国的历史语境出发,重点阐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政治功能形成或兴起的过程。对于这一过程,哈贝马斯主要分三个方面进行叙述:公共领域政治功能在英国的形成,在大陆诸国的变体,以及它形成的社会前提条件。我们沿着哈贝马斯的思路,做概要阐述。

哈贝马斯指出,在英国,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是在18世纪初出现的;而在17世纪末,即1694年和1695年发生的三个事件对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

他首先概述了这三件事情的意义:第一,英格兰银行的建立标志着资本主义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它预示着,此前单纯由商业维持着的制度将在经过资本主义改造的生产方式基础上得到巩固和加强。第二,检查制度的废除标志公共领域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这使得理性批判精神有可能进入报刊,并使报刊变成一种工具,从而把政治决策提交给新的公众论坛。第三,第一个内阁政府标志着议会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是沿着国家权力机关议会化的漫长道路迈出的第一步,最终导致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本身成为国家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三个事件的意义表明,此时公共领域的功能开始朝向政治功能演变。紧接着,哈贝马斯较为细致地阐述了公共领域政治功能形成的具体情况。他首先从当时具有批判精神的报刊的出现进行了考察,指出,“1695年颁布的许可证法彻底结束了书刊检查制度”,使英国的出版界享有一定的自由。一些报刊表现出了新的思想政治态度,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议论。以博林布鲁克(H.j.Bolingbrok)为首的反对派托利党人创造了具有现代风格的政治新闻事业。“这种新闻业懂得如何确立与政府相对立的立场,把针对政府的批评和公开反对的立场提高到一种规范的高度。”[56]1726年11月,博林布鲁克出版了《匠人》第一期。在其后的9年时间里,这个刊物一直成为反对派的时事论坛。有了这个杂志以及随后问世的《绅士杂志》,报刊就成为公众的批评机构。这样,公共领域发挥政治功能就具有了重要的平台。

其次,哈贝马斯还从公众政治批评的形成进行了考察。他说,17世纪末,英国在结束了宗教战争后,颁布了宪法,部分地实现了法制。但是,在经济、社会乃至于政治方面都是由具有贵族性质的上层阶级占据统治地位,控制着议会。而信奉新教、从事工商业的市民阶级,为了维护其资本利益,组成了准议会论坛,密切关注议会的活动和决议,进行政治批判,使议会的功能和体制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这时,公共领域的政治批判功能开始出现并发挥了作用。也就在这个时候,由于反对派的兴起导致议会的分裂,后来在国家层面上造成执政党与反对党之间的争论。无论是议会内的少数派,还是国家层面上的反对党,往往都诉诸公众,寻求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的支持。这说明公众已经进入政治批判当中,公共领域显示出比较强大的政治功能。

哈贝马斯指出,自18世纪早期起,公共舆论虽然还没有占据统治地位,但这些年间,除了出现了像《泰晤士》这类新的大型日报外,还出现了其他公众所组成的机制。在威尔克斯活跃时期,公众集会规模越来越大,也越来越频繁。政治结社大量涌现。按照约克郡协会的模式,有26个郡于1779年建立起协会,讨论战争预算、议会改革等问题。在18世纪末,政党在议会外建立了公众活动的“院外组织”,其活动范围超出了请愿、公众集会和政治协会,并有了严密的组织形式。此时,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获得了巨大发展。

正因为这样,1792年公众公开的政治批判功能得到了议会的认同。19世纪初,公众作为一个重要的批评者,已经彻底打破了议会的排他性,成为议员的一个正式委任的讨论伙伴。40多年后,来自中产阶级的大多数公众具有了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这使得公众舆论占据统治地位的时代的形成有了充分的条件。就这样,在英国,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兴盛起来了。

公共领域在大陆的发展状况,哈贝马斯分别从法国和德国做了考察。他指出,在法国,大约在18世纪中叶前后,出现了一些具有政治批判意识的公众,但在大革命之前,他们的批判冲动没能有效地制度化[57]。18世纪后半叶,在英国思想界的启发下,在早期哲学家思想批判的影响下,一批作为早期绅士团体的俱乐部出现了,并且持续存在了十几年。他们在《商业杂志》和《农业、商业和金融杂志》发表文章,大力宣扬他们的学说。可以说,这个绅士团体俱乐部是第一批公众舆论的阐释者,表明了法国公共领域政治功能开始显现出来。

哈贝马斯指出,公共领域的政治批判功能指向专制主义的国家权力。宫廷大臣内科尔公开了国家财政预算的收支状况,为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打开了专制制度的缺口。三个月后,国王解除了这位大臣的职务。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也不断遭到压制,但并没有真正被彻底取消。公众以陈情书的方式参与公共事务获得了官方的认可。同时,这也导致了三级会议的召开,在新的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重新恢复了等级会议的传统。这表明此时公共领域明确变成了市民社会自身关怀的场所,公众的政治批判功能已经发展起来。

哈贝马斯认为,法国公共领域政治功能的进一步发展与法国革命关系重大。他说,1789年7月14日发生了法国革命,法国革命在一夜之间创造了英国一个世纪所取得的成果,为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创造了一直所缺少的机制:政党纷纷涌现,议会派别由此产生,还出现了一份政治日报;同时,法国革命之后的宪法保护公众的自由权利,其中包括公众交流思想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即公众公开批判的权利。虽然这些权利未能实现,但此后的“七月革命”把这些自由权利真正归还给了出版界、政党和议会,使公共领域政治批判功能的发挥具有合法性,并获得了稳定、正常的发展。

哈贝马斯指出,公共领域在德国出现得比较晚,只是在“七月革命”的影响下,才在南部和西南部少数邦国首都出现了某种类似议会的机构,而且存在的时间很短。这根本的原因在于德国各个阶级之间的界限,尤其是贵族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界限保存得比较长久,大陆专制主义的势力比较强大;资产阶级刻意疏远民众,并严格限制自己阶级的范围,影响小且力量弱。“德国贵族不可能在与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交流中把一个完全没有经济和政治功能的社会领域发展成一个在文化上占支配地位并属于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的领域。”[58]

哈贝马斯指出,在德国,政治公共领域政治的兴起大约在18世纪后半叶。那时,各种杂志大量涌现,私人读书会和商业读书会在所有城市甚至小城镇也到处涌现。资产阶级私人作为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在读书会中阅读和讨论各种杂志,交换个人意见,促成自18世纪90年代起“公众舆论”的形成。因此,可以说,在德国,具有批判意识的公众于18世纪末,在资产阶级私人聚会的基础上建立起的公共领域,表现了强劲的势头,发挥了强大的政治批判功能。

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不仅从它的兴起、发展的过程来论述,而且还从市民社会这一特殊的历史发展阶段来进行论述。在哈贝马斯看来,仅仅从它本身的兴起和发展过程来论述,这种论述只能是抽象的,充其量证明了“公共领域在18世纪承担起了政治功能,但只有从整个市民社会的历史发展这样一个特殊阶段才能理解这种功能”[59]。市民社会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政治功能存在的社会前提条件,其根本特征在于私人化或私有化。这里,哈贝马斯论述了市民社会私人化的历史发展状况。他指出,在专制主义统治下,没有出现现代意义上的市民社会及其私人化。重商主义的“统一体系”才促使社会再生产过程的私有化开始萌芽并获得发展。为了能够更好地说明问题,哈贝马斯通过私法的现代历史说明了在重商主义阶段市民社会的私人化所达到的程度。私法体系“是以按照自由市场法则形成的交换关系为样板而建立起来的”,反映了市民社会私人的意志和要求。它规定了人的各种基本自由,使得个人合法地位的保障被明确下来;法律地位不再用等级或出身来确定,也不用“自由身份”、“公民身份”和“血缘身份”来确定,而用“自然身份”(国籍)来确定——“这是与市场中商品所有者之间的基本平等、公共领域中受过教育的人之间的基本平等相一致的”[60]。作为私法体系的资产阶级民法法典被制定出来之后,“一套保障严格意义的私人领域的规范体系发展起来了,从而确保私人相互交往,彼此都越来越不受等级和国家的干涉。这些法典保障了私有财产制度以及相关的订立契约、进行贸易和继承财产的基本自由”[61]。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说,当时的私法只是纸上的法律,不仅受到当局的限制,而且受到其他法规的束缚,难以实施。

哈贝马斯指出,这种状况从18世纪中叶开始发生了改变:现代私法原则上已经摆脱了这些束缚。当然,一百年后,“从身份到契约的发展才彻底打破当时阻碍着利用工业资本和建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所有限制;财产才变得可以让市场参与者在交换交易中自由支配;而继承人则由财产所有者自行决定;选择和从事某种行业以及训练工人由企业家自己决定;工资由雇主和雇工之间自由协定”[62]。这些变革,英、法等各国的具体做法不尽相同,但在“国家之间的贸易摆脱关税束缚之前,工业资本已经扫除了国内的一切障碍;最终,自由竞争法则几乎完全支配了商品市场、不动产市场、劳动市场,甚至资本市场本身”[63]。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真正建立并发展起来了。自由市场与市民社会以及政治公共领域是紧密相连的。哈贝马斯指出:“正是在这一阶段,市民社会作为私人领域从公共权力机关的指令下彻底解放了出来,从而使得政治公共领域在这时能够在资产阶级法制国家里得到充分的发展。”[64]这就有力地说明了政治公共领域的兴起和发展是有着市民社会自由市场发展的根据的。

此外,哈贝马斯还在“公共领域的政治功能”中论述了“资产阶级法制国家中充满矛盾的公共领域机制”。他通过对公共领域和与之相关的一系列社会条件的分析,指出资产阶级法制国家中的公共领域是存在矛盾的:“公共领域本身在原则上是反对一切统治的,但是,在公共性原则的帮助下,却建立起了一种政治制度,其社会基础并没有消灭统治。”[65]这进一步深刻地揭示了资产阶级法制国家中公共领域内在的实质性问题。对此我们不再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