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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文化批评理论名著研究
1.2.3.1 (一)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
(一)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

为了更好地说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社会结构,哈贝马斯首先采用社会结构图的形式来说明它的基本轮廓。这个社会结构图11所示[41]

图11 公共领域基本轮廓的社会结构图

哈贝马斯认为,在西方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对立模式”。但伴随现代化的进程,传统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价值观念趋于解体,新的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价值观念在市场经济和宪政政治的发展中逐渐形成。逐渐地,代表私人利益的市民社会与代表公共权力的国家权力实现了分离。这就是国家和社会分离的一条主线,这条主线将整个社会区分为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上图1 1就显示了这种区分,表明在整个社会结构中公共权力领域和私人领域分属于两个不同的部分。

在资本主义社会初期,公共领域只限于公共权力机关,当然,哈贝马斯也把宫廷算作公共权力机关,即公共领域还包括宫廷。私人领域包括狭义上的市民社会。这里的市民社会是指:从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种种政治性支配下获得解放的市民,亦即是具有平等自由、独立人格的财产所有者,及其所进行的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的领域,家庭以及其中的私生活也包括在其中。另外,私人领域还包含公共领域,但这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因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是由私人组成的公共领域。正因为这样,哈贝马斯指出,“所以,对于私人所有的天地,我们可以区分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42]。公共领域主要是指政治公共领域,政治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出来的,它以公共舆论为媒介对国家和社会的需求加以调节。

此外,哈贝马斯具体论述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关系,或者说,公共领域形成的机制,这是公共领域社会结构深一层的内容。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是从私人领域中分离出来的。作为公共领域成员的公众,其特殊的主体性是在父权制下的小家庭中逐渐形成的。当然,“这个小家庭是随着几个世纪以来资本主义革命过程中家庭结构的变化而产生的,并且越来越强大,成为市民阶层的主导类型”[43]

哈贝马斯指出,前资产阶级意义上的生活方式是大家庭式的共同生活形式,无法区分“公”与“私”。但是,17世纪已经市民化的英国乡村贵族没有遵从传统的与整个家庭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生活方式,在家庭中有了自己的生活空间,生活的私人化出现了。哈贝马斯从现代建筑风格的转变,特别是贵族住所的变化方面引用材料加以说明,并指出,过去供家庭成员共用的大房间,现在被分割成每个家庭成员独有的一间间小房间。例如,大家庭式的“公共”豪宅被小家庭中以卧室为主的住宅所取代,其中,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的孩子各自独立。这样,贵族家庭就以所有成员共同生活的大家庭变成了以私人生活为主的小家庭,私人领域形成了。当然,全家人共用的地方和厅室还是存在的,但它不是供“家庭”所用,而是变成了私人聚集的客房,即沙龙,用于社交。这就是公共领域。这样“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之间的界线在家庭里面表现了出来,私人从其舒适的卧室里走出来,进入沙龙公共领域”[44]。因此,形成“公众”的私人最先不是从“社交”中产生出来的,他们是从私人生活中走出来的[45]

此外,哈贝马斯还论述了由私人走向公众的心理机制。这就是私人超越了现实,保持了人性,在文学活动中体现了主体性,使自己的心灵从外在目的当中解放出来。他指出,小家庭的内部天地成为私人心理解放的场所。市民小家庭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现实性来看,并没有摆脱市民社会生产劳动以及商品交换的压力。但是,商品所有者却认为,他们已经从国家的指令和控制下解放了出来,是自律的,因而,在小家庭的私人领域里,认为自己独立于其经济活动之外,和他人是相互能够保持“纯粹人性”关系的人。这样,在小家庭里,私人通过当时的文学形式书信往来,倾吐内在的心灵,表现了个体的主体性。

哈贝马斯指出,这种最内在的私人主体性一直都是和公众性联系在一起的。书信是自己书写的,但却是给别人阅读的,和他者自我的心灵活动相联系。此外,当时别人的书信不仅被借用和抄袭,而且许多书信一开始就是打算发表的;还流行着这样一种说法,认为好的书信“应当公诸于众”。这表明了书信的公众性。

在虚构的文学方面,这一点也表现得非常清楚。“一方面,满腔热情的读者重温文学作品中所表现出来的私人关系;他们根据实际经验来充实虚构的私人空间,并且用虚构的私人空间来检验实际经验。另一方面,最初靠文学传达的私人空间,亦即具有文学表现能力的主体性事实上已经变成了拥有广泛读者的文学;同时,组成公众的私人就所读内容一同展开讨论,把它带进共同推动向前的启蒙过程当中。”[46]由此可见,文学的公众性同样十分显著。因此,私人个体的主体性和公众性密切相关。公众通过早期的咖啡馆、沙龙、宴会和后来的报纸、杂志及其职业批评等中介机构,组成了以文学讨论为主的公共领域,小家庭的私人领域生成了文学公共领域。

除此之外,哈贝马斯对公共领域社会结构的论述,还包括文学公共领域与政治公共领域的关系问题。

如前所述,公众参与公共权力的批判,文学公共领域的功能发生了变化,就形成了政治公共领域。文学公共领域与政治公共领域是有联系的,但又是有区别的。它们的功能和讨论的主题就不相同。文学公共领域是就文学、哲学和艺术问题展开讨论,就私人主体性的经验达成共识;而政治公共领域是就私人领域的管理进行讨论,就公共权力的认识达成共识。此外,这两种形式的公共领域,公众的范围亦不完全一致:在政治公共领域中,妇女和不能独立的人不具有参与的资格;而在文学公共领域中,女性、学徒和仆人占据比私人物主和家长要高得多的比例。实际上,这些区别根源于私人的两种不同角色。哈贝马斯指出,公众“就其作为私人来讲,资产阶级个人既是财产和人格的所有者,又是众人之一员,既即是资产者,又是个人”[47]。私人的双重角色被带进了公共领域,在公共领域中同样存在。当然,在不同的公共领域中,发挥作用的角色则不同。在政治公共领域中,资产者即作为“物主的角色”发挥作用;而在文学公共领域中,作为人的个人则发挥作用。正因为这样,哈贝马斯指出:“关键要看,文学讨论中作为人的私人是否会就其主体性的经验达成共识;或者说,政治讨论中作为物主的私人是否会就其私人领域的管理达成共识。”[48]

这里,值得注意的是,私人具有的双重角色正是公共领域的基础。哈贝马斯明确指出这一点:“成熟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永远都是建立在组成公众的私人所具有的双重角色,即作为物主和人的虚构统一性基础之上。”[49]作为物主的人与作为人的个人,私人具有的这双重角色显然是矛盾的,但又是统一的,统一于私人本身。建立在私人基础上的文学公共领域与政治公共领域,都是私人的活动,只不过是私人两方面的活动。因此,在哈贝马斯看来,文学公共领域和政治公共领域都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它们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他指出:“对于受过良好教育的阶层来说,这两种形式的公共领域是统一的;在公众舆论的自我理解中,公共领域是一个不可分裂的整体。”[50]这最清楚不过地说明了文学公共领域和政治公共领域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