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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文化批评理论名著研究
1.2.2.2 (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起源、发生和类型
(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起源、发生和类型

在哈贝马斯看来,无论是在日常语言还是在科学研究中,“公共性”、“公共领域”以及“公众舆论”等术语都没有得到明确界定,因而在使用过程中具有许多不同含义。这些不同含义实际上是“源自不同的历史阶段,在一同运用到建立在工业进步和社会福利国家基础之上的市民社会关系当中时,相互之间的联系变得模糊起来”[20]。在这种情况下,哈贝马斯考察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起源和发生,借此一方面理清了公共领域范畴的内涵及其演变;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分析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状况以及走向衰落的缘由,为重建当代社会的民主秩序提供思想资源。

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哈贝马斯从历史学和社会学的角度,探讨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起源和发生,阐释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观念基础。

1 公共领域的起源

哈贝马斯指出,在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出现之前,历史上曾先后存在过两种类型的公共领域:古代公共领域和代表型公共领域。它们具有不同的含义,但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出现都有一定的关系。

(1)古代公共领域。

古希腊公共领域是现代公共领域思想的源头。哈贝马斯指出,在希腊城邦中,“城邦领域”同“家庭领域”严格区分开来,希腊城邦创造了一系列的公共生活空间,成为城邦社会与政治活动的布景和舞台,它生动地展现了城邦公共生活的画面,同时也有助于我们更为深刻地理解希腊城邦社会政治文化的一些显著特征。法国著名学者维达尔·纳奎特(Vidal Naquet)指出:“城邦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社会空间——一个以市政广场及其公共建筑为中心的公共空间。在这里,人们就涉及共同利益的问题进行争论。”[21]

在古希腊的城邦中,人们的生活明确地分为两种不同的形式:一种是私人生活,是由家庭事务、生产劳动等私人领域的活动构成的,属于私人领域;另一种生活是公共生活,是由关涉公共利益的政治活动组成的,属于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指出:“在高度发达的希腊城邦里,自由民(指公民)所共有的公共领域和每个人所特有的私人领域之间泾渭分明。公共生活(政治生活)在广场上进行,但并不固定;公共领域既建立在对谈之上——对谈可以分别采取讨论和诉讼的形式,又建立在共同活动(实践)之上——这种实践可能是战争,也可能是竞技活动。”[22]“这是一个真正的公共活动领域。”[23]古希腊公共领域主要呈现为以下特点:①公共领域的最主要的依托物是公共建筑。公共建筑所承载的公共空间是城邦公共宗教节庆、戏剧演艺、竞技比赛和公民教育等公共活动的中心。根据考古学家以现代理念为基础的划分,城邦最主要的公共建筑可以分成三类:一是宗教性公共建筑,如神庙、圣殿、祭坛和公共墓地;二是城邦的市政建筑,如市政广场、议事大厅、公民大会会场、法庭、公共食堂等;三是城邦社会与文化活动的场所,如体育馆、运动场、摔跤场、露天剧场等。②政治生活是城邦的最主要生活。所有城邦的事务,无论是我们所说的政治的、宗教的,还是社会的、文化的,都是政治。对公共生活的参与即是对城邦政治的参与,公共空间则成为政治空间,属于哈贝马斯所说的“政治性公共领域”。话语对谈是城邦政治生活的主要特征,也是解决公共领域一切问题的基本方式。约翰·B·汤普森(John.B.Thompson)指出:“在古希腊,公共领域首先是由言论组成,由位于同一地点的口语对话交流中形成的不同的论点、意见和观点的评价所组成。”[24]④平等是古希腊公共领域公民精神的核心体现。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通过对市民社会的描述而区分出了城邦和家庭,实际上是划分出了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即城邦对应公共领域,而家庭则对应私人领域。亚里士多德接着指出:“在一个共和国内大家认为所有公民完全平等,没有任何差别……城邦以平等为超过一切的无上正义。”[25]可见,以彼此平等为理念的公共领域是古代公共领域最本质的特征。

通过以上阐述可以看出:古希腊社会的公共空间构成了古典公共领域的实体性形态,城邦制度和公民行为构成了古典公共领域的社会性形态,以平等理性为基本内容的城邦精神则构成了古典公共领域的观念性形态。三者的有机统一就构成了古典公共领域的希腊传统。它既是古希腊城邦制度的产物和特点,又是古希腊人解决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冲突的基本途径、手段和方式。哈贝马斯指出,“从文艺复兴开始,这种公共领域就和所谓古典的一切一起具有了真正的规范力量,至今依然如此”[26]。这就是说,古希腊时期的公共领域作为西方源头的一种文化形式成为现代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来源。从思想史的层面上说,古希腊的公共领域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所借鉴;从法律范畴的层面上说,古希腊公共领域所依据的“公”与“私”的范畴,被资产阶级法律所吸收,成为资产阶级法律的重要范畴,“帮助特殊意义上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在法律上得以制度化”[27];从政治制度的层面上说,古希腊公共领域所体现的公共性原则,也被资产阶级政治制度所接受,成为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一个组织原则。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起源于古希腊公共领域。

(2)代表型公共领域。

根据哈贝马斯的观点,公共领域作为一个和私人领域相分离的特殊领域,在中世纪中期的封建社会是不存在的,封建社会的经济组织主要表现为一个个的封建庄园,这些庄园由封建领主所支配,因此就形成了封建领主所有权。作为封建社会一切统治权的总和,领主所有权既不是一种私有权,也不是一种公有权,它与“公”和“私”保持中立关系,私人占有和公共主权这一对矛盾对它来说并不存在。从制度范畴来说,这表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在封建社会并未发生分离。尽管如此,在哈贝马斯看来,封建制度的个别特征,如君主玉玺、国王王权仍然具有公共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说存在一种公共领域,那它既不是指一个社会领域,也不是指一个政治交往的领域,而是指一个代表型公共领域。作为一个公共领域,它不是从层面组织起来的,而纯粹是一种地位的象征。也就是说,代表型公共领域主要存在于权贵们的出行、庆典、对人犯的判决和行刑等场合,包括封建领主、贵族阶层、君主、国王在内的社会中,以代表这些上层社会阶层的地位和特权,显示他们的高大、崇高、尊贵、荣耀。代表型公共领域的出现和发展以一整套关于高贵行为的繁文缛节为标志,这些繁文缛节包括权力的象征物的佩戴、生活习性的养成、行为举止以及修辞方式等。

与古希腊城邦公共领域相比,代表型公共领域没有明确的发生场所,上至国王,下至底层贵族,他们不是在固定的场合、固定的时间遵守繁文缛节,而是不论何时何地,只要能表现其权威,他们就必须遵守。由于代表型公共领域如此注重地位和权威,因此其实际上将广大民众排除在外,领主在民众面前所代表的是其所有权,而非民众。“民众构成了衬托统治阶级、贵族、教会显贵以及国王等展示自身及其地位的背景。”[28]代表型公共领域成立的前提是没有其他人能够在公共性中真正出场,其突出特征就在于它不允许社会存在公共性,同时也缺乏公开言说的空间。所以,“如果说那种试图大包大揽的中世纪宫廷政治或贵族政治具有公共性的话,那么它也不过是贵族阶级试图通过这种公共性向社会告知自身的权势。由于这种公共性纯粹是上层阶级影响甚至控制社会的手段,所以它几乎不可能形成社会的理性认识。一句话,代表型公共领域的公共性只能是一种伪公共性”[29]

综上所述,中世纪的代表型公共领域对于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是没有分别的,同时也没有明确的活动场所。但随着早期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民族国家和领土主权的形成,封建制度的统治基础发生了动摇,此时,王室贵族统治阶层把交际场所改造成为上层社会的活动领域,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开始有了划分。正是在这样的基础上,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才最终建立起来。可以说,中世纪代表型公共领域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没有关系,但其后期出现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化,却成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直接源泉。

在哈贝马斯看来,无论是古希腊城邦公共领域还是中世纪代表型公共领域,都没有作为一个批判的空间和辩证的区域而存在,因此它们都没有获致公共领域范畴的“恰当名分”。实质意义上的公共领域的产生只是近代的事情,是早期资本主义商业活动的结果,是在市民社会获得独立性的条件下才存在的。

2 公共领域的发生

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即近代的公共领域,根据哈贝马斯的考察,最初产生于18世纪的由财产拥有者和有教养的阅读公众组成的沙龙之中。它们的发生与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哈贝马斯做了这样的阐述:13世纪,随着早期金融和贸易资本主义的出现及蔓延,在西方许多国家出现了新型社会制度的构成要素,如堆料场、集市。虽然这种资本主义还很软弱,但它释放了一些新的因素,即促使了一种新的交换关系的产生,“包括商品交换和信息交换,他们是早期资本主义远程贸易的产物”[30]。但这种新的交换因素并没有出现很强劲的势头,“它们只有到了重商主义阶段才表现出了其革命的力量。到了重商主义阶段,民族经济和地域经济随同现代国家一起发展起来了”[31]

随着资本的不断扩大,16世纪开始出现了一批贸易公司,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资本需求和寻求强大的政治保障,后来它们逐渐改制为股份公司。而这些反过来又加快了重商主义政治的灭亡。因为不管是诸侯与投资者之间的私人信贷契约还是公债,都不足以满足其要求;只有一个有效的税收体系才能满足资本需求。“现代国家就其本质而言是税收国家,金融管理说到底是其整个管理的核心。由此而导致的贵族私有财产与国家财富的分离集中说明私人统治关系已经实质化。随着等级特权为封建特权所取代,代表型公共领域萎缩了,这就为另一种领域腾出了空间,这就是现代意义上的公共领域,即公共权力领域。”[32]这种公共领域不是靠权威建立起来,而是与合法的统治武装起来的国家机器的运转潜能有着联系。管理活动也越来越围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这一目的而展开。与此同时,作为政府的对应物——市民社会建立起来了。于是经济活动也冲破家庭的藩篱而进入了公共领域。这样,家长的义务缩小了,现代经济不再针对庄园,市场代替了家庭,现代经济成了商业经济。这说明从13—14世纪开始,随着契约性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济成了人们的生存核心,于是私人领域就建立起来了,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的分离也就成为必然。

同时,在资本主义重商阶段发生转型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内部,另一种早期资本主义的交换关系因素,即新闻出版物也发挥了强大的冲击力。通过报纸进行的信息交流,不仅仅是为了满足商品交换的要求,信息本身成了商品。所以说,商业上的信息传递也要遵守市场规律。市场规律和信息的有价性,使得新闻出版物获得了公共性。而政府当局也是用新闻媒体来维护自己统治的,他们通过这个工具发布有关命令和规定,这样国家权力的管理对象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众”。政府当局向“公众”发布的公告,一般是针对所有臣民的,但是依靠这样的途径,他们通常并不能达到“普通人”那里,最多只能到达“有教养的阶层”。随着现代国家机器的形成,出现了一个新的阶层,即市民阶级,他们在公众中占核心地位。他们主要由政府官员,特别是法官组成。此外,还有医生、牧师、军官和教授、学者等——他们处于最顶层,通过教师和撰稿人而与“民众”发生联系。

于是,一些真正的市民如一些有职阶层的地位逐渐下降,而一些大的贸易商包括资本家、出版商、商人、银行家、制造商等,从狭小的城市范围内脱颖而出,这个市民群体是公众的中坚力量,他们从一开始就是个阅读群体。他们在市民社会这个新天地中占据着主宰地位,从而导致“城市”与“宫廷”之间的产生了一种紧张关系。这个主要由重商主义政策激发应运而生的阶层,引起了政府当局的反应,这样就使作为公共权力的抽象对立面的“公众”意识到自己是公共权力的对立面,意识到自己是正在形成当中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中的“公众”。一方面,他们对政府当局有着依赖性;另一方面,政府通过制定政策,在控制他们的商业活动的同时,也想激发他们的商业活力。这样,政府当局与广大民众之间也就真正形成了公共管理与私人自律的紧张关系。于是,在社会市民中围绕商业活动中的价格和税收,形成了一个批判空间。它一方面明确划定一片私人领域不受公共权力管辖,另一方面在生活过程中又跨越个人家庭的局限,关注公共事务,因此那个永远受契约支配的领域将成为一个“批判”领域,也就是说它要求公众对它进行合理批判。这个具有批判性的领域便是资产阶级公共领域。

资产者公共领域首先就是从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的明确界分中生长起来的。这种界分在中世纪采邑制下并不存在,只是随着商品交换与资产阶级式家庭的兴起以及新闻、报纸业的媒介和场所的出现才逐渐显露出来。正是这些“私人化的”(privatized)资产者个人聚集起来进行理性的、批判性的公共讨论,构成了“公共意见”的基础。这种“公共意见”,就其对专制权力构成制约而言,成了资产者公共领域的本质特征。从而,资产者公共领域可以首先被理解为众多个人聚集成为公众的领域:他们随即宣称控制了那一自上而下调整的却与公共当局本身相对抗的公共领域,设法同它们就调整商品交换和社会劳动这一属于私人但又具有某种公共性的领域里的各种关系的一般规则展开争论。

3 公共领域的类型

哈贝马斯认为,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就其功能和人们所谈论的话题来看,分为两种类型:一为文学公共领域;二为政治公共领域。

(1)文学公共领域。

由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是围绕着阅读群体而形成的,因此它一开始就表现为文学公共领域。文学公共领域是以咖啡馆、沙龙、宴会以及当时刚刚出现的报刊为其机制。随着文化商品化进程的加快,市民文化阅读的发展,文学作品或文化产品越来越成为公共领域公众讨论的对象。这样,作为市民公众自由交往的网络平台,文学公共领域就形成了。当然,文学公共领域的形成,特别是其早期机制还与从宫廷中分离出来的贵族社会有关。因此,哈贝马斯指出:“它和王室的代表型公共领域之间保持着一定的联系。成熟市民阶级中的资产阶级先锋派通过与‘上层社会’、与王公贵族的交往中掌握了批判的技巧;随着现代国家机器越来越独立于君主政体的个人领域,‘上层世界’自身也在不断地摆脱宫廷,在城市里构成了一个平衡势力。……在与‘宫廷’的文化政治对立之中,城市里最突出的是一种文学公共领域,其机制体现为咖啡馆、沙龙以及宴会等。”[33]

在文学公共领域中,每一个人都是作为读者、听众和观众等多重角色而存在的,他们遵守着一系列共同的规范,在平等交往的氛围中就文化市场的一般问题展开讨论[34]。其影响之大可以用下列事实来说明:18世纪没有一位作家不是在文学公共领域的讨论中,以及在向学院所提交的报告中,特别是沙龙报告中首先将其基本思想陈述出来的。沙龙垄断了首发权,一部新的作品,哪怕是音乐作品,都必须首先在这样一个论坛上取得合法地位。

从哈贝马斯的论述来看,在文学公共领域中,公众是相对于国家政治问题而言的一般问题进行讨论的,主要指对哲学、文学以及艺术问题进行讨论。文学公共领域虽然主要体现为讨论机制,但这种讨论却孕育着批判。更具体地说,文学公共领域“是公开批判的练习场所,这种公开批判基本上还集中在自己内部——这是一个私人对新的私人性的天生经验的自我启蒙过程”[35]。显然,文学公共领域已经具备了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基本特征。

(2)政治公共领域。

就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的批判力量来说,文学公共领域是远远不够的,为了有力地对抗公共权力领域,它必须由讨论文学、艺术、哲学问题逐渐上升为讨论有关政治、管理、法律等公共权力问题,成为政治公共领域。因此,“政治公共领域是从文学公共领域中产生出来的”[36]。“文学公共领域之争论为政治公共领域之批判作了充分准备。”[37]文学公共领域与政治公共领域绝不是截然对立的,毋宁说,前者是作为后者之前身而存在的,而后者是作为前者之发展而形成的。当然,政治公共领域的形成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过程。

什么是政治公共领域?哈贝马斯指出:“到现在为止,我笼统地把政治公共领域作为一种交往结构来谈论,它通过其市民社会基础而根植于生活世界之中。我把政治公共领域描述为那些必须由政治系统来解决——因为在别处得不到解决——的问题的共振板。”[38]哈贝马斯进一步指出:“当公共讨论涉及与国家的实践相关的问题时,我们称之为政治的公共领域(以之区别于例如文学的公共领域)。”[39]可见,政治公共领域实质上就是以政治问题为讨论的主题,且对公共权力领域构成批判的对立力量。

哈贝马斯认为,政治公共领域是各种公众聚会场所的总称。公众在这一领域中,对公共权威及其政策和其他共同关心的问题进行自由的、理性的、批判性的讨论和评判。自由、理性、批判性的讨论和评判构成它首要的基本特征。公共领域发挥自己政治功能的前提条件是政务活动的公开化和讨论主体的开放性,因此,作为公共领域的一些特征在政治公共领域中得到集中的体现,公开性和开放性是政治公共领域坚持的基本原则。政治公共领域的存在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使公共权力的实施和管理实现了公开化和民主化,民主政治旨趣得以实现。

另外,在本书1990年版的序言中,哈贝马斯还提到了平民公共领域和女性公共领域,但由于没有进行具体的研究和探讨,我们也不做阐释了。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如上所述,哈贝马斯在《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中所说的公共领域具有不同的形式:如古代公共领域、代表型公共领域、文学型公共领域、政治公共领域等。古代公共领域不论。代表型公共领域相对于“公”和“私”的标准而言是中立的。文学型公共领域是代表型公共领域和政治公共领域的一个过渡环节,它与代表型公共领域保持某种连续性,并不完全属于资产阶级公共领域。政治公共领域出现后,很快使公共权力成为公众争论的对象,并成为公共权力的反对力量。哈贝马斯多是在第三种意义上使用公共领域概念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主要就是指政治公共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