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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教程
1.7.3.3 三、运用选言推理应注意的事项
三、运用选言推理应注意的事项

1.不能混淆相容与不相容两种选言推理。

相容与不相容两种选言推理的根据和推理形式都有所不同,如果混淆了这两种推理,对相容选言推理也运用肯定否定式,就不能必然地得出真实的结论。例如:某某同志或者是干部,或者是党员。肯定他是干部,不能必然地否定他是党员。因为他可能是党员,也可能不是党员。

2.大前提的选言肢必须穷尽。

因为大前提的选言肢应该穷尽的如果不穷尽,就会出现选言肢遗漏的现象,得不出必然性的结论。

如果漏掉的恰是真实的选言肢,那么就会造成结论虚假。对于不相容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尤其如此。例如对一起盗窃案只断定或者是内盗或者是外盗,而漏掉了“内外勾结”这个选言肢,故从前提就不能必然地推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