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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教程
1.6.4.2 二、三段论的组成
二、三段论的组成

任何一个三段论,都是由三个性质判断组成的,其中两个是前提,一个是结论,如上例中,横线以上的两个判断是前提;横线以下的是从前提推出的一个新判断,即结论。

任何一个三段论,除量项和联项外,都包含并且只包含三个项:大项、小项和中项。逻辑学规定,结论判断的主项叫作小项,通常用S表示,如上例中的“凡采取胁逼手段签订的经济合同”。结论判断的谓项叫做大项,通常以“P”表示,如上例中的“无效经济合同”。两个前提所共有的项叫作中项,通常以“M”表示,如上例中的“没有法律约束力”。

上面这个例子所表示的三段论的推理形式是;

所有M都是P:(大前提)

所有S都是M:(小前提)

所以,所有S都是P。(结论)

三段论是人们经常运用的一种重要的推理形式,我们必须予以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