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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教程
1.4.4.3 三、关系判断的运用
三、关系判断的运用

正确运用关系判断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分清关系的性质。分清关系的性质要求我们不能把实质上的非对称性关系或反对称性关系,当作对称性关系来运用;也不能把非传递性关系或反传递性关系当作传递性关系。例如,如果我们知道“甲国侵略乙国”,就不会相信“乙国侵略甲国”,因为“侵略”关系是一种反对称性关系。日常生活中有一种犯“单相思”毛病的人,分析一下他的“逻辑”就是:“我爱她”,所以“她一定爱我。”殊不知“爱”是一种非对称关系,而不是一种对称关系。

2.有些关系词可以表示两种性质的关系。如“朋友”既有对称性又有非传递性;“大于”既有反对称性,又有传递性;“等于”既有传递性,又有对称性。

3.注意关系项的位置。除对称性关系判断的关系项外,其他关系项在“关系”不变的情况下是不能倒换位置的。例如,“李明比王山年长两岁”,不能倒换其关系项的位置。

4.正确掌握关系量项。每一关系的量项必须符合实际,不能任意扩大或缩小。例如“有些动物比人跑得快”就不能扩大为“所有动物比人跑得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