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逻辑学教程
1.3.5.2 二、概念的概括
二、概念的概括

1.什么是概念的概括。

概念的概括就是通过减少概念的内涵以扩大概念的外延,即由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的逻辑方法。如从“人民内部矛盾”的内涵中减去“人民内部”的属性,就把“人民内部矛盾”概括为“矛盾”。这样概念的内涵减少,外延就随之扩大了。

在语言形式上,概念的概括常常是从原来的语词中减去表达内涵的限制词。如“中国人”可以概括为“人”,“党政干部”可以概括为“干部”。但有时是用一个新词去代替概括后的属概念。例如“梨”可以概括为“水果”,“酒”可以概括为“饮料”。这种概括就是直接由种概念过渡到它的属概念。概念的概括只适用于属种关系的概念,而不适用于整体与部分关系的概念。如从“北京”到“中国”就不是概念的概括,因为这两个概念不是属种关系。一个外延较小的概念,可以进行多次概括,究竟概括到什么程度,要视需要而定。一般地说,在一定领域内总会有外延最广的属概念,这就是范畴。概括到范畴,就达到了概括的极限。

2.概念概括的作用。

对概念进行概括有助于人们对事物的认识由特殊上升为一般,以掌握事物的共同本质和规律。如“价值规律作为经济规律世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就是运用了概括的逻辑方法,把“价值规律”概括为“经济规律”,再概括为“客观规律”。经过两次概括,使人们的认识由特殊上升为一般,对价值规律的认识更加深刻了。

对概念进行概括有助于人们思考问题的范围由小到大,逐步扩展。如“保持生态平衡,不只是中国人,也是整个人类共同关心的问题。”这种由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的逻辑方法,扩大了人们思考问题的范围。

概念的概括有助于我们准确运用概念。在思维过程中,如果我们发现所用的某个概念的外延太窄了,我们可以用概括法来扩大概念的外延,使之准确地表达我们的思想。概念的概括还有助于我们明确新概念。如“司成是古代管教育的一种官职。”“司成”对于缺乏专业历史知识的人来说是个新概念,但通过把“司成”概括为古代的官职,我们对“司成”这个新概念也初步明确了。

3.概念概括应防止的逻辑错误。

概括的基本要求是:概括后的概念与原概念应有属种关系,并且外延的扩大要适度。否则就会出现“概括不当”的逻辑错误。概括不当有两种表现形式:

(1)非属种概括。如“他家养了许多鸡、鹅、兔等家禽。”这一命题中“兔”和“家禽”不具有属种关系,不能把“兔”概括为“家禽”。

(2)概括失度。运用概念的概括扩大概念的外延要适度,即符合实践的要求,否则就会出现“概括失度”的逻辑错误。如“他家饲养了许多鸡、鸭、鹅等生物。”把“鸡、鸭、鹅”概括为“生物”,外延太大了,对实践没有任何帮助。又如有人看到外国有许多先进的东西,就说“外国的一切东西都是好的”,这就犯了概括失度的逻辑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