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第十站 美国 幸福是回家
第十站 美国 幸福是回家

码头公寓。这个词悬在半空,像一枚熟透待摘的芒果。我不知道它味道如何,但听上去很大、很甜。我迫不及待想大咬一口。

这个词出自我的朋友克雷格·巴戈特之口。克雷格是个笨拙的大块头,顶着一头浓密蓬乱的浅灰头发,当说到“码头公寓”之类的词时,眼中便会闪烁淘气的光芒。克雷格常这么干。

克雷格会用一卷厕纸变魔术,让它优美地旋转起来。他称之为“厕纸之舞”。克雷格喜欢汽车和苏格兰威士忌——这两件爱好被他完美结合于“心血来潮之环城公路行”。心血来潮之时,他会抓上一个自家孩子,带上几加仑佳酿,开始流浪。克雷格不喜欢在路上正经的公厕解决内急——不过我并不觉得这是什么男子气概的表现。也许,克雷格这个信仰异于常人的家伙,在通衢之道上能够体验到某种神秘的宁静感,不想惊扰了这片宁静。

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只有克雷格在做回自己的时候最为放松,最为惬意。在我们成天担心事业,担心婚姻,担心鼻毛露在外面的时候,克雷格却一心一意做他的克雷格。我敢肯定,这是对于生活这一能量更为有效、更为高尚的运用。

所以,当克雷格说出“码头公寓”一词时,我不由得竖起了耳朵。你或许已经猜到,“码头公寓”就是码头和公寓的结合。若是分开看,这二者都引不起我任何兴趣,一旦结合起来,却有了一定的吸引力。“码头公寓”的“码头”听上去无关紧要,毫不忌讳地说,甚至感觉不怎么可靠。码头自然少不了船,而船不就是水上那砸钱的无底洞么。不过“码头公寓”的后半部分“公寓”倒是为这个词奠定了金钱的基石。公寓自然是一种投资,而投资不正是要砸钱进去么?这正是“码头公寓”一词的过人之处。

我的脑中浮现了一幅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画面:人们呷着饮料,杯子上还插着把小伞。这些码头公寓的住户们应该很容易晒黑吧,我心想。我敢打赌他们从不打领带,也没有把衬衫塞进裤子的必要。真叫人心驰神往。

克雷格向我保证,去迈阿密就能住上码头公寓。我心里不由一动:为什么不去看看呢?这十年来,我以驻外记者的身份奔波于世界各地,如今也该回家了,而迈阿密似乎是重返美国的最佳入口,是我为回家而迈出的一小步。迈阿密有着炎热的气候、腐败以及政治骚乱。这些伴我成长的事物曾经也是舶来品。迈阿密、夏威夷,以及一部分加利福尼亚,可谓是美国的伊甸园。一些人(往往都是老人)来迈阿密度过残生,一些人(大多是古巴人)来迈阿密获得重生。我不是老人,也不是古巴人,但我的确希望能从头开始。也正因此,迈阿密于我是最为理想的居住地。

我和妻子在迈阿密破旧的机场着陆,准备进行一番勘访。我们走出机场大厅,一头扎进迈阿密宜人的湿热之中。湿润的空气中漂浮着不同的语言,但唯独缺了英语。我和着空气将它们一一吸入肺中,心想,没错了,我在这里一定会幸福的。

到达迈阿密的第二天,我们却接到噩耗。克雷格的朋友打来电话说,克雷格在玩俄罗斯方块的时候倒下了。他十岁的女儿发现他躺在地板上时,做出了一系列正确的反应——拨打911;在去电梯口迎接救护人员的时侯,也没有忘记用东西撑住门——可一切都晚了,克雷格还是走了。在报告中,验尸官将他的死亡归因于大范围心肌梗塞。但我有自己的看法。克雷格的心脏之大,足以包容一切,只是因为过度使用而过早衰竭。

逝者为生者留下的警示不容忽视。我强忍住眼眶中打转的眼泪,将克雷格的话铭记在心,并暗暗发誓,我一定会搬来迈阿密,绝不食言。

天堂不一定意味着幸福,但迈阿密绝对与幸福脱不了干系。这里的阳光、沙滩、棕榈树就是最好的证明。但天堂其实也不无压力,它会尖叫:“快乐起来吧,该死的!”我记得有一次开车上班时经过一块广告牌。广告牌上是一辆大众公司的黄色敞篷甲壳虫轿车,底下印着一排字:“悲哀并非宿命,幸福尽在掌握。”这条广告是什么意思?我想它是在说,在这二十一世纪的曙光到来之时,美国人的幸福绝不能如人类历史绝大多数时间一样,听由神仙或是命运的摆布——不能!幸福应是唾手可得的,前提是你要以足够的意志力去召唤,以足够的勇气去尝试,当然,还要有足够的现金买一部附带卫星广播与真皮座椅的大众敞篷甲壳虫轿车。

美国如今涌动的这股寻找幸福的狂热,恰逢一个物质生活空前繁荣的时期。不少人认为这绝不是巧合。早在十九世纪四十年代,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便发现,美国遍地都是“在富足之中躁动不安的幸运儿”。或者,如凯文·罗施毕在他最近一本关于天堂历史的书中所言:“只有在失去某物之后,人们才会开始谈论天堂。”我不禁想,我们现在丢失了什么呢?

美国虽然身为超级大国,在幸福金字塔中的位置却出人意料。无论用何种标准衡量,美国都算不上最最幸福的国家。英国莱斯特大学教授艾德里安·怀特将美国的幸福指数排在世界第二十三位,位居哥斯达黎加、马耳他以及马来西亚等国之后。虽然大多数美国人——一项研究指出是百分之八十四——都自称“非常”或“相当”幸福,但可以肯定,美国的幸福度远不如它的富有程度。

有充分证据表明,如今的人的确不如从前快乐。心理学家戴维·迈尔斯在其著作《美国的悖论:富足时代的精神饥渴》中印证了这一论断。一九六○年以来,美国的离婚率翻了两番,青少年自杀率增至以往的三倍,犯罪率呈四倍增长,监狱人数更是涨了五倍。精神健康问题——如抑郁和焦虑也越发常见。(这的确表明了美国精神紊乱病例的增加,而不是人们求医意愿的增强。)

那我们的钱呢?美国是世上最富有的国家,纵观人类历史,也没有比如今的美国更加富有的国家。一方面,金钱的富足并不是坏事。大多数美国人不用为生计发愁,而美国的富人也大多比穷人(略为)幸福。然而,“金钱等同于幸福”的呼声却敌不过一个事实:如今的美国,物质条件比一九五○年增长三倍之多,但人民却不如彼时幸福。这又是为什么呢?

期望值的升高自然是原因之一。美国人当然不会用一九五○年的标准衡量自己。同时,美国还在和邻国较劲。人们嘴上说金钱无法买到幸福,但行动起来却恰恰相反。密歇根大学的一项研究表明,当被问及什么能够改善生活质量时,美国人一定最先想到钱。

励志产业也帮了倒忙。在人们应从外部寻找原因的时候,那些励志书籍却不断强调幸福就在心中,硬生生将人们的目光扭转了一百八十度。这些外部因素并不是指钱,而是他人、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纽带——显然,这些因素都可谓是幸福之源。

与其他国家的人相比,美国人工作时间更长,上下班花的时间也更多。尤其是上下班的时间——有研究表明,过长的上下班时间会影响我们的幸福感和身体健康。在路上多花一分钟,陪家人和朋友的时间便少一分钟——而这些正是能够为我们带来幸福的活动。

政治学家罗伯特·帕特南在《独自打保龄球:美国下降的社会资本》中,为如今亲情的疏离、友情的疏远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明。我们与亲人和朋友相处的时间少了,我们交际的圈子小了,我们的生活被撕成碎片。尽管以网络为首的高科技产品减轻了人们的孤独感,但我相信,它们并不能填补我们内心的孤独。

什么能够带来幸福,什么不能带来幸福——这些问题难倒了包括美国人在内的所有人。人类心智的这一缺憾也最让执念于幸福的美国人困扰。孟加拉的农民也许会认为一辆奔驰S型轿车能为他带来幸福,但也许他这一辈子都买不起这么一辆轿车,也就无从证实这一假设的真伪。美国人不同。美国人大多都付得起“幸福”的价钱,但他们发现,在得到这些东西之后,却并没有得到预期的幸福,于是,便越发困惑,越发失望。

五十年以来,美国人的幸福水平几乎未变,大灾大难也无法将其撼动一厘。研究者们发现,二○○一年的“9·11”袭击过后,美国人的幸福水平并没有降低;而一九六二年古巴导弹危机竟带来国民幸福感的短暂上升。全世界大多数人都从每日的生活中汲取幸福。历史学家威尔·杜兰说过:“历史是一条鲜血流成的大河,文明史则是对河岸上发生事情的记载。”

美国是一个极度乐观的国家,有三分之二的美国人对未来充满希望。在我看来,有了希望,才会幸福。

当论及对幸福的思考、咀嚼、忧心、追逐,以及对它不曾亲近的哀叹,美国却是一个超级大国。十个美国人中,有八个自称每周至少思考过一次幸福的问题。况且单凭美国励志产业的规模和前景,就足以证明美国人不满足于现状、急于提高自身的决心。

纵观各国,除美国外,无一在开国宣言之中宣扬对幸福的膜拜。诚然,《独立宣言》仅仅强调了人们追求幸福的权利,至于追求与否,那是人们自己的事——正如本杰明·富兰克林妙语所言。追求幸福有很多方式,有些合法,有些不合法,有些明智,有些却不怎么聪明。

美国人追求幸福的方式之一便是迁徙。美国是建立于动荡之上的国家,如果“幸福难民”们不去寻找幸福之所,英国清教徒当初又如何会移居美洲?若不是满怀对幸福生活的憧憬,又何来“开拓精神”的蔓延?“在美国,闯荡世界即是要离开我们业已熟知的世界。”杂志编辑兼教师艾勒里·赛德维克在他的自传《幸福的职业》一书中写道。

赛德维克于一九四六年写下了这句话。在那以后,美国人的流动性越来越大。每年迁居的美国人将近四千万。其中不少人无疑是为了得到新的工作机会,或是为了照顾患病的亲属。但更多人迁徙的原因,却只是相信自己的幸福尚在别处。

我这一路见到的不少“幸福难民”,如琳达、丽莎、罗布、杰瑞德等人,大都怀有这一想法。吸引这些人的是这些地方的“能量”吗?我不确定。但我认为,他们的迁徙还有更好的解释,即他们愿意在不同的地方做不同的人。

在人类历史中,对居住地的自由选择算是件新鲜事。几个世纪以来,世人大多认定一处扎根发芽,开枝散叶。只有遇上天灾人祸,如洪水、饥荒,或是新邻居蒙古不时进行的骚扰,才会举家迁徙。除一些极为富有的人外(有钱多作怪),普通人并不会为了寻开心而不停换地方住。冒险——特指褒义的冒险——是现代的新词。在整个历史长河中,冒险大多是人们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不曾有人主动去找这个罪受,自然更不会心甘情愿为它掏腰包。中国有句老话说“宁为太平狗,不做乱世人”,就是无奈之词。

美国最幸福的地方又在何处?我在幸福学中并没有找到答案,也找不到任何确切的说法。密歇根大学的克里斯托弗·彼得森告诉我,越往西行,越接近幸福。但加利福尼亚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大卫·施卡得却提出了相反的观点。他与同事们对加利福尼亚和密歇根的居民进行了调查,发现他们的幸福(或是不幸福,一切取决于看待问题的角度)程度相当。施卡得将其称为“聚焦幻觉”:身处密歇根的寒冷萧瑟之中,人们便以为加州的生活幸福无比,但他们往往没有考虑到负面因素,如交通堵塞、高昂的房价、山林野火等等。于是施卡得得出结论,“人们所聚焦的事物,其实并不能带来预期的改变”。

再看看其他研究成果,有的指出美国最幸福的地方在中西部地区,有的则认为密苏里州最为幸福,还有的索性把目光锁定在那些人口不足十万的小城市。结论之多,让人眼花缭乱。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地区之间的幸福水平差异并不会大于国与国之间的差异。

我试着喜欢上迈阿密,我真的尽力了。我努力融入迈阿密的生活。我去海滩,我学习西班牙语,我大喝古巴咖啡,我甚至考虑过隆胸。但迈阿密充足的阳光却丝毫温暖不了我的心。

我若身为拉美人,没准真能喜欢上迈阿密。拉美人并不算富裕,但十分幸福。有研究表明,拉美人在移居美国之后,幸福感仍然不减一分。我问过古巴籍美国人乔伊·加西亚这个问题,他认为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

原因一部分在于拉美人对家庭的重视。某天,我与乔伊学迈阿密人一样懒懒地坐在一家常有名流出没的咖啡馆里消磨时间,乔伊说道:“成为集体生活的一部分后,你的存在便被放大。于是,也就凸显了活在当下的重要。西班牙语有句老话,翻译过来就是‘你舞蹈过,但你带不走这支舞蹈’。”

道理不错,可是我的舞跳得很糟。难怪迈阿密与我不合。

一个人的天堂可能是他人的地狱,反之亦然。几个世纪前,欧洲传教士们首次踏足格陵兰岛时,一心想劝当地的异教徒们皈依基督。于是,传教士们故伎重演,软硬兼施地吓唬当地人说:信奉基督者有机会上天堂,不信者则会被打入永恒的地狱。

格陵兰岛人于是好奇地问:“地狱是什么样子呢?”

“噢,那里很热,很热。”传教士们想了想,说道,“一年热到头。”

格陵兰岛人扫了一眼他们的家园——那片漫无边际的北极冻原,然后回答道:“多谢您了,我们还是下地狱吧。”

“天堂早就过时了。”当我向邻居安迪提出这个敏感问题时,他给了我这个答案。我们坐在安迪迈阿密的家中聊天。他正准备卖掉房子,搬去别处。他已经受够了。

安迪二十二年前搬来迈阿密,但并非因为迈阿密是他的天堂,而是因为他那时刚刚退役,在迈阿密找了份工作。安迪那时既年轻,又无牵无挂,生活甚是惬意。但他从不曾对迈阿密产生依恋。迈阿密并不是他的那杯茶。

用安迪的话说,这是因为他是个“淡水人”,不是“海洋人”。就好像这“淡水人”“海洋人”,与人体体质和胆固醇水平一样,是某种先天因素。

一九九二年八月发生的那件事也许能够说明安迪为何如此讨厌迈阿密。事情已经过去了十五年,但安迪仿佛还能听见那像货运火车驶过一般低沉的轰隆声,还能感受到房子的摇晃。起床后发现前院凭空多出几条小船的情景仍然历历在目——要知道,安迪家离海边还有好一段距离。“真的,真叫人害怕。”安迪说的其实是安德鲁飓风,那场破坏程度在美国历史上仅次于灾难性的卡特里娜飓风。

飓风过后,留下的残骸堆了九英尺高,电力供应中断整整两个月。但人们仍然络绎不绝地迁至这个佛罗里达州南部城市,来安迪眼中的活地狱寻找天堂。

此外,安迪还渴望感受季节的更替——当然,是真正意义上的四季更替,不是迈阿密这种热与更热之间的更替。他希望感受温度的冷暖变化和空气的稠稀流动,希望体验自然的循环,见证时间的流逝。但在迈阿密,月份与月份之间的界限含混不清,日子没完没了,似乎望不到头,叫人烦心。

安迪说自己与迈阿密的文化也是格格不入。他不会说西班牙语,这也极大影响了他作为一名地产商的职业发展。他还发现,这里的人们无论来自哪里,都相当的粗鲁。

“我已经忍了二十二年,如今再也忍不下去了。”

“你是什么时候开始觉得这一切难以忍受的?”我问。

“有好一阵子了,我一定要离开这里。”

“迈阿密有什么让你留恋的吗?”

“一样也没有。我一点也不留恋这里的气候,这里的绿树,这里的海滩。没有什么能叫我留恋。”

很明显,安迪早该离开迈阿密了。在一个地方呆得太久,就像一段苟延残喘的婚姻。拖得越久,越是痛苦,越发有大干一架的冲动,和解也变得越发不可能。

安迪进行了一番调查,最后目光锁定了北卡罗来纳州。那是山峦起伏的美国西部地区。其中,安迪又选中了艾西维尔市。这个人口约为七万的小城最合安迪心意——艾西维尔不仅有他最爱的大山,还有分明的四季。

安迪一到艾西维尔,立即感受到一片宁静。这不是精神上的宁静——安迪脑中并没有这种概念,而是小城对他产生了某种镇静、麻醉的效果。艾西维尔的大小也正合安迪心意。小城虽小,文艺活动却在此蓬勃开展,饭馆也还有挑选的余地。小城很小,也就没有大城市的交通堵塞或高犯罪率等缺点。安迪承认自己也许不会常去欣赏艺术展览或是去剧院看演出,但很乐意它们就近在身旁,有备无患。

现在安迪只怕自己不是第一个发现这个天堂小城的人。“我不希望到了艾西维尔,却发现佛罗里达的人早已把那儿挤得满满当当。”

辛西娅·安德罗斯比安迪早了三年发现艾西维尔。这个土生土长的迈阿密姑娘对这个小城产生了与安迪同样的感情。

我们坐在艾西维尔一家日本餐馆里大吃寿司。“我吃寿司可厉害了。”辛西娅提醒我。于是我们又点了一大堆金枪鱼寿司,其价钱几乎可以买下东京筑地鱼市场[1]所有的鱼。艾西维尔虽小,却有着大量的亚洲餐馆、瑜伽馆,以及一些男人的专属之地。

辛西娅不安分的灵魂还曾辗转于巴黎与圣地亚哥之间。三年前,她再次决定搬家,于是又拿出地图和材料,开始计算——没错,就是计算——哪里最能给她幸福。可见辛西娅的确在这方面费了不少心思。

辛西娅有自己的评判标准。她绝不去单调的地方,无论是地势的单一,还是文化的单一。她需要分明的四季,但气候也要温和——这便排除了明尼阿波利斯,尽管这个城市的得分不低。她常犯头疼,所以也不想住在太干燥的地方——这又排除了亚利桑那州和新墨西哥州。食物也很重要。她希望常能吃到羊乳奶酪,而且必须是“各种各样的羊乳奶酪”。

辛西娅是一名自然摄影师,需要亲近大自然(我又想到了“亲生命性”),但同样离不开艺术展览、音乐会以及其他文化生活。

最终辛西娅决定搬去艾西维尔,靠的却不是严谨的计算,而是直觉。有一次,她去佛罗里达州的萨拉索塔看望父母,北卡罗来纳州却总在她眼前晃悠——广告牌上画着,电视广告上播着,拿起报纸随便一翻,也是关于它的报道。尤其是北卡罗来纳的山。辛西娅从没去过北卡罗来纳州,它却偷偷赢走了她的心。

“它彻底把我打败了,我除了微笑还能怎样?所以我笑了。”

我不知该如何评判她的故事。首先,对于这种玄之又玄的事,我总是敬而远之。我不相信征兆——除了在印度这个万物皆是征兆的国家。但后来,我回想时发现,辛西娅所说的征兆,又与克雷格的预言有什么不同——克雷格的话其实也是一种征兆,只是当时我没往这方面想而已。

辛西娅研究了北卡罗来纳州的地图,发现只有西面环山,而大山之中只有一个城市:艾西维尔。她于是去了趟艾西维尔,几个月后,便正式搬了过去。

在艾西维尔,辛西娅感到安逸,并有被认同的感觉。“你知道吗,”她压低声调说,“在外人眼里,艾西维尔是一个极为保守、目光短浅、偏安南方一隅的‘圣经地带’[2]。有的人从未走出大山。我发现,这里从未坐过飞机的人多得叫人难以置信。”

我突然觉得艾西维尔像个小岛,一个在一片算不上自由的地区中恪守自由主义的脆弱小岛。小岛可以是天堂,也可以是避世之所,我不知道艾西维尔属于二者中的哪一种。

我问辛西娅在艾西维尔是否幸福。

“当然。”辛西娅说得斩钉截铁。她喜欢无论去哪最多只需十五分钟车程的便捷,喜欢那近在咫尺仿佛触手可及的大山,还喜欢可以随时欣赏歌剧和戏院演出的惬意。尽管艾西维尔并非事事都如她意——这里没有大江大河,也没有大型机场——但即便是天堂,也总会有缺憾。

不过,辛西娅并没有真正把艾西维尔当作自己的家。用她的话说,这里只是她“现在”的家。我于是明白,这便是辛西娅这样的幸福游民所拥有的问题,也是不少美国人在孜孜不倦追求幸福之时遇到的问题。我们也许今天还很幸福,但明日一到,又开始追求更幸福的地方,更幸福的生活。就好像所有的选择都摆在台面之上,可以随时更换,而不用从一而终。在我看来,这却再危险不过。如果总是一脚踏在门外,时刻准备离开,又如何去爱一个地方,爱一个人。

劳瑞·马斯特顿选择在艾西维尔安家的原因又与众不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劳瑞在纽约担任戏剧灯光指导。她想好好放松一下,于是报名参加了一个拓展训练。当时美国有五处拓展训练场,她选了多蛇的北卡罗来纳州。劳瑞平生最怕蛇,而北卡罗来纳州的毒蛇是训练场中最多的,所以她选了那里——劳瑞认为,只要能克服对蛇的恐惧,在大事上就也能做到无所畏惧。

一到北卡罗来纳州,劳瑞立刻爱上了蓝脊山,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领导才能。训练结束后,劳瑞被聘为拓展训练指导员,她带着行李搬来了艾西维尔。起初,生活并不如意。劳瑞习惯过中产阶级的生活,但在艾西维尔,生活却并不分三六九等,不过她最终还是克服了种种不适。“我感觉自己来对了地方。”劳瑞说。

一晚,劳瑞的房东举办了一个聚会,她则为聚会准备晚餐。不少艾西维尔的大人物出席了聚会,其中一人对劳瑞说:“你是个好厨子,应该去开一家餐馆。”她还送了劳瑞一本指南以及一些建议。

这位贵人的建议为劳瑞点了一盏明灯,照亮了她前方的一条小径。起初前路还看不分明,但若是凑上前细看,便会越发清晰,越发明了。劳瑞便是这么做的。她先是开了一家配餐公司,之后便开起了饭店。不久前,在一个雷雨阵阵的夏日,我在艾西维尔见到了劳瑞。我们坐在她新开于繁华地段的豪华饭店里一起喝咖啡。

劳瑞一开口,我便对她产生了好感。继不丹的卡玛·尤拉之后,这还是头一回。后来劳瑞告诉我,她十二岁那年,双亲在几个月之内相继过世,她还曾两度从癌魔手中死里逃生。因此这好感便有了合理的解释:没有置我们于死地的事情,不但能让我们更加坚强,还赋予了我们坦诚。

在艾西维尔,劳瑞很幸福。每次她回到艾西维尔,一走下飞机,便感到温润的空气正亲吻她的肌肤。这空气,那山,仿佛都拥她入怀。“我对喜欢的地方会产生深厚的感情。”她告诉我。每次出门,劳瑞只需开上五分钟车,便能到达森林深处拥抱自然,或是到达泰国餐馆品尝美食。作为一名商会成员,她仍会穿着短裤和帆布鞋上班。

劳瑞相信,艾西维尔一定有其独特之处。人们选择艾西维尔的理由千奇百怪,比如这条:“我转动地球仪,然后手指一点,正好指着艾西维尔。”

劳瑞发现,艾西维尔也存在冲突。原住民们希望一切保持原样,初来乍到的人想改变一切,来了十年的人只想关上艾西维尔的大门。

劳瑞刚搬来艾西维尔时,主干道上还是杂草丛生,偌大一个城中,只有一两家餐馆。第二天,她出去吃饭,突然发现自己一个人也不认识。要知道,这种事从来不曾发生在劳瑞身上。

“艾西维尔有家的感觉吗?”我问。

劳瑞同样也迟疑片刻,似乎不想作出这种承诺:“我在这里生活了二十年,这应该就是家的感觉,这里有我在乎的一切。”

我想起了一位冰岛电影导演说过的话。他告诉我,只需问一个简单的问题,就能确定心中的家在哪里。这个问题就是:“你愿意在哪里死去?”

“你愿意在哪里死去?”

“佛蒙特州,我成长的地方。”她说。劳瑞想把骨灰撤在佛蒙特州的土地上,而不是艾西维尔。

天堂的烦恼在于,谁都有可能找到这里。艾西维尔便正面临这一处境。如今,大家都在口口相传这处宜居之地,《金钱》《户外》等杂志也都纷纷推荐了这个好地方。

现在的艾西维尔正处于一个十字路口,前路难辨。辛西娅早已见过这样的事情。她在佛罗里达州戴斯汀城居住的几年间,亲眼目睹这个“海边宁静的小渔村”渐渐变得“和别处一样物欲横流,拥挤浮躁”。辛西娅担心这一悲剧在艾西维尔重演。诚然,天堂永远在变,不曾为谁停留。

【注释】

[1]东京最大的生鱼供应地。

[2]Bible Belt,指美国南部严格信奉《圣经》的地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