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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修订版)
1.10.3 三 求和的历程

三 求和的历程[127]

钦差大臣耆英、七品职衔伊里布南下杭州后,为浙江局势之糜烂而震惊,立即从在京时“与银与地均非办法”的立场上后退,不顾道光帝“先剿后抚”的谆谆教谕,决计“羁縻”。

可是,这样一来,耆英、伊里布反而处于“两面作战”的窘境:桀骜不驯的“逆夷”不肯就“抚”,九重之上的道光帝不愿俯首,前者以兵势迫之,后者以权势压之。本非睿智的耆英者流只得对“鬼子”扮笑脸,对主子作鬼脸了。

由此,耆英主持的求和活动也跌宕起伏,一波三折,经历了奇特的历程。

1842年5月17日,刚刚放弃宁波等地的英军重兵逼迫乍浦,耆英闻讯后惊骇失色,未经请旨,于次日派伊里布前往,“体察情形,设法羁縻,宣布天威,示以大义”。[128]待伊里布至嘉兴时,乍浦已失,即派先前充其对英交通员的外委陈志刚向英方送去了一份照会,伊里布开出的停战条件还是一年前的老一套,即以通商换和平。[129]他似乎并不知道,在杨芳、奕山的允诺下,广州的通商已恢复一年。

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此时尚在香港,陆军司令郭富于5月21日复照,称赞伊里布昔日善待英俘的行为,欢迎其前往乍浦并保证其安全,但又声称谈判非其“职分”,须转告璞鼎查“查办”。照会最后称:“倘若贵国按照叠次所致文书内条款,一切允准,即结平和无难。”[130]伊里布接此照会,一方面喜出望外,英方愿意和平;另一方面又如坠云雾之中,他实在不知道“叠次所致文书条款”为何。他不敢贸然去乍浦,于是在复照中称,既然须由璞鼎查“查办”,那就等到璞氏的照会到来后,“再行酌商办理”。[131]

英方立即看出伊里布未解其意,5月26日由海军司令巴加、陆军司令郭富联名发出的照会中明确宣布停战谈判条件:

一、须由清朝皇帝表明,情愿按照先前巴麦尊致中国宰相书及璞鼎查在浙江发出的照会中各条件办理。

二、清方的谈判代表须是“钦派操全权之大员”。

此外,英方还提出了释放英俘的要求。[132]

钦差大臣耆英因乍浦失陷而于5月23日赶至嘉兴,与伊里布会合。此时盛行的英军为夺战俘而攻杭州的流言,又使奕经慌忙将英俘于27日解到嘉兴,以送乍浦归还英方而保全省城。耆英看到这份态度强硬的照会,对英方的两项条件无权也不敢作出答复,更不敢如实上奏,于29日的折片中专门挑好话说给道光帝听:伊里布派出的陈志刚在乍浦见到了“郭姓夷人”(郭士立),“传述晓谕之言,该酋深知感激,只求通商,言词尚为恭顺”。耆英为了道光帝能批准他们擅行的“羁縻”之策,将已经陷入的绝境描绘得一片光明。他还说明其对策为:“当此逆焰方张、战守两难之际,固不敢轻言攻剿,亦不敢专恃羁縻,惟有恃以镇静,殚心竭力,相机办理。”[133]这里的“镇静”二字又该作何解释,只有天晓得!

局势说变就变。5月28日,即耆英上奏的前一天,英军撤离乍浦,北上进攻吴淞;5月30日,即耆英上奏的后一天,又收到命其携带钦差大臣关防南下广州的谕令(详见上节)。由耆英主持的第一回合的求和活动只得匆匆收场。

可是,送往乍浦的英俘却找不到接收者,伊里布后将之送往英军占领的镇海招宝山。尽管道光帝已明令停止“羁縻”活动,但伊里布仍不死心,让英俘带去了一份照会:“所议之事,不难商定,须俟大局议有成规,自当会同扬威将军与刘抚台奏明大皇帝,再定章程。”这是针对英方先批准条件再谈判的反建议,而对谈判人选资格并无回答。他还要求英方给予“回文”,以便早开谈判。[134]毫不奇怪,正忙于进攻吴淞的英方对伊里布的照会并不感兴趣,畏惧圣怒的浙江官员也不敢及时上报真情。[135]只有被释放的英俘在此中占了点便宜。由于英方释放清军战俘时每名给银3元,清方释放英军战俘时显得颇有“天朝”的大度,“黑夷”(印度兵)每名15元,“白夷”每名30元。

1842年5月25日道光帝旨令耆英南下广州,时在乍浦失陷的7天之后,可他尚未知前线的战况;第二天,5月26日,耆英报告乍浦失守的奏折递至其案前,面对英军的凶焰,旨意开始动摇。

6月4日,道光帝收到耆英谎报“羁縻”情况的奏折,下令耆“暂缓起程”,留在杭州协助防守。[136]

6月5日,他根据奕经的提议,责成耆英专办“羁縻”事宜。[137]

6月9日,他收到奕经进呈的伊里布、郭富第一次照会(奕经也不敢上报英方第二次照会),授伊里布四品顶戴,署理乍浦副都统,在杭州或嘉兴“驻扎弹压”。[138]

耆英在南下广州途中,于6月14日收到6月4日的上谕,连夜往回赶,4天后回到杭州。他与奕经商议后,于6月19日分别上奏。耆英使用了曲笔,称若英方提议与他(或伊里布)面谈,“自应准其所请”。[139]这句话的真实含义是请求批准直接谈判。奕经说得更明白些,伊里布“查明何处紧要,即在何处就近办理一切”。[140]也就是说,放手伊里布自我选择与英方的交涉地点,而不必顾及其新任的地方职务。

耆、奕的奏折表明,他们打算比道光帝批准的范围走得更远,这因为他们已经隐隐听到吴淞的炮声;而这两份奏折到京之日(6月25日),恰逢道光帝为吴淞、宝山的战败而生怒,在耆英的奏折上朱批“不可”,对奕经更是下令进攻,乘英军主力在江苏之机,“多方牵制,当可得手”。[141]

我在第三章中已经提到,清朝当时最快的通信速度是“六百里加急”,由此而从杭州到北京打个来回,最少也需要12天。前方军情之紧急已不容耆、伊坐待谕旨,而耆、伊也利用这段时间抢先行动,由杭州而嘉兴而王江径而江苏昆山,一路尾追英军讲和。

6月20日,英海、陆军司令在上海收到伊里布请求“戢兵”的照会(具体发照时间不详,当在耆、奕19日上奏之前),当即复照,再次重复先前提出的停战谈判两项条件。值得注意的是,英方虽祝贺伊里布新任职务,但又强调了“钦派大臣”的条件,也就是否认了伊里布的谈判资格。[142]

耆英看到英方的复照,自以为自己“钦差大臣”的身份符合英方的条件,亲自出马,与伊里布联衔复照,主动提议在浙江镇海或江苏松江,与英方会谈。[143]耆英的这一做法与其在奏折中的说法恰好相反。

耆英的照会于6月27日送至英方,英国全权代表璞鼎查也恰于此日由香港赶至吴淞。此时,英援军大批开到,准备上驶扬子江,根本无意于谈判。璞鼎查当日复照,表示不能停战,因为耆英未有“钦赐全权”。[144]

在“天朝”的历史上,对外交涉本是大皇帝的专权,任何臣子都不得擅专,即所谓“人臣无外交”。因而当时根本不可能有“全权”的职差,恐怕当时人连“全权”的概念都没有。耆英头一回出阵便遭当头棒喝,而伊里布仍不罢休,于7月4日再次照会璞鼎查,宣称自己和耆英是“大皇帝特派来善议大臣”,准备在苏州“候讲善定事宜”。[145]可这份照会送往吴淞时,英军已连樯溯流开赴镇江了。

更大的打击,来自于北京。

就在耆英、伊里布为璞鼎查所拒时,前引耆英的奏折也已批回,“不可”二字抽去了他前进的桥板。7月3日,道光帝看到耆英报告准备与英方约定地点面谈时,下旨:“不可与之会晤”,“只可令陈志刚等持书前去”,“如复书有分外要求万难应许事件,即与牛鉴一意防守”。[146]7月9日,他又收到耆英报告璞鼎查不肯谈判的奏折,又下旨:

若再事羁縻,不特与事无益,且恐有伤国体。著(耆英、伊里布)与牛鉴、程采(江苏巡抚)专意剿办,无稍游移。[147](重点为引者所标)

两江总督牛鉴见道光帝此时仍欲相战,直言上奏,要求道光帝效法乾隆帝征缅不克降诏罢兵并允朝贡之先例,对英“羁縻”办理。道光帝看到这份教训他的奏折,怒火中烧,认定老奸巨滑的伊里布是这批求和官员的主谋,于7月14日下旨让伊回乍浦赴任,耆英留在江苏会同牛鉴防剿。[148]

上一次道光帝命耆英离浙,几天后便收回成命;这一次命伊里布离苏,可一天后便圣心游移了。

1842年7月15日,道光帝收到耆英一折,随奏附呈的文件引起其兴趣,全文为:

大英国大元帅吴夏密谕尔吴淞口居民知悉。因本国商船误伤广东商人三名,故清国不许通商,致经五载。为此我国命我求和,只因诈我不肯保奏朝廷,因我主发员叩阙杀尽奸徒,非干尔百姓,毋得惊慌乱窜,仍可安居耕种勿惧。倘我黑鬼私行横掠,尔众民便可杀之,无以为罪。十日内本帅整顿三军,再叩北阙,直抵京师,自行讲话,尔百姓其勿扰。特示。[149](重点为引者所标)

据耆英的奏折,这份文件于宝山县城外粘贴,但我们今天可以肯定它是伪造的,尽管还不知道伪造者是谁。[150]璞鼎查在吴淞两次发布文告,但内容和文字与此完全不同。[151]就这份文件本身而言,“大元帅”一词为英方所不用,“吴夏密”实不知为何人,更明显的证据是,英方绝对不会将自己麾下的印度籍士兵称为“黑鬼”。

按照耆英的分析,这份文件表明英方“情词尚属恭顺,无非意在通商”;而道光帝读到“求和”字样,也颇能熨贴他那颗敏感脆弱的自尊心,“直抵京师,自行讲话”一语恐怕不能不引起道光帝的恐惧。于是,他给耆英下了一道密谕,布置策略:

——耆英派陈志刚前往英方,告诉对方如果能将舰船撤回广东罢兵,耆英将向大皇帝保奏。

——香港赏给英方堆放货物;福建、浙江海口允许每年在约定时间内通商贸易,但英人不得长期羁留。

——英方不必进京,上述条件由耆英出奏,“降旨允行,以为凭据”。

同日,除这道密谕外,道光帝另有谕旨给耆英、牛鉴等人,重弹老调:“激励将士,同心戮力”,“应守则守,应剿则剿,断不可稍存畏葸,致懈军心,是为至要!”[152]

道光帝在此作了两手布置。

毫无疑问,道光帝作出的让步,与英方的要价相距甚远,但让人感到有意思的是,这与一年多前琦善在广东准备作出的让步完全一致。

7月14日,耆英、伊里布在苏州收到道光帝“专意剿办,无稍游移”的谕旨。有了上一次的经验,这次决计抗旨不遵。军事败局已定,他们断定除求和外别无选择。于是,他们公然给道光帝出了道难题,让他把“战守两难”的状况“敕下廷臣速议良策”。[153]北京又能有什么办法?他们心里清清楚楚。与此同时,他们又加紧了求和的活动,由苏州赶向镇江一带。

7月18日,璞鼎查在镇江江面的军舰上收到了晚到的伊里布7月4日的照会;7月21日,即镇江开战的当天,又收耆英个人名义的私函。这两份仅要求和谈而未作出实际允诺的文件,自然挡不住英军对镇江的进攻。璞鼎查分别复照,附上了其在吴淞发布的告示,而给耆英的照会中还宣布英军即将进攻南京,让他准备好用来“赎城”的金钱。[154]

璞鼎查在吴淞发布的告示,并无新鲜的内容,但对耆英、伊里布说来却是一份重要的文件。因为璞氏将英方的主要要求概括为三条:一、赔偿烟价和军费;二、两国平等外交;三、割让海岛;并称“得此三者,其余事端,不难善定也”。[155]从未看过巴麦尊致中国宰相书,从未收到璞鼎查在广东、浙江发出的一系列议和条件照会的耆英、伊里布,必然会发现其中并没有提到通商,而“通商”又是他们手中对付嗜利的“夷人”的唯一法宝。

璞鼎查正式送来的告示,与耆英先前进呈的所谓“大元帅吴夏密”的告示差距太大了。耆英不敢上奏,而是隐匿下来。这一方面是害怕激起圣怒,另一方面他们尚未收到道光帝的密谕,他们这种违背“剿办”谕旨、私下求和活动的本身即是大罪。

由于英军封锁了瓜洲至镇江的文报线路,道光帝的密谕迟至7月24日才传到耆英手中。他连忙派陈志刚前往英方,并在照会中提议首先进行下级官员的会谈。璞鼎查显然不满足清方的还价,复照中仅同意派员谈判南京赎城事宜。[156]

尽管耆英瞒下了璞鼎查的告示,但英方的三项要求却又很偶然地从另一管道送至北京。

7月17日,英军在瓜洲一带扣留了300余艘民船,仪征士绅捐纳同知颜崇礼(据说是一位富有的盐商)主动前往英舰进行交涉,英军翻译普鲁士籍传教士郭士立也给了他一份璞鼎查的告示。颜崇礼将此告示交给常镇道周顼,周顼又将内容具禀两江总督牛鉴,牛鉴将此禀帖转给江宁将军德珠布阅看,德珠布将此禀帖抄录随奏进呈。[157]

德珠布进呈的周顼禀帖,主要是谈英军的猖獗和镇江防务薄弱,德珠布进呈此禀的用意,仅仅为了说明镇江、南京的危急。已经将巴麦尊致中国宰相书内容忘得差不多的道光帝,却意外地发现英方的三项要求。7月26日,他再次密谕耆英、伊里布(两天前他下令伊留在江苏):

广东给过银两,烟价碍难再议,战费彼此均有,不能议给;其平行礼可以通融;贸易之所,前已谕知耆英将香港地方暂行赏借,并许以闽、浙暂准通市。

他还认为,“该逆既来诉冤,经此推诚晓谕,当可就我范围”。[158](重点为引者所标)

就在道光帝发出此谕的当日,又收到了牛鉴关于英军围攻镇江的“六百里加急”飞奏,于是又下一旨:

著耆英、伊里布遵照前奉谕旨,开诚晓喻,设法羁縻,有应便宜从事之处,即著从权办理。此事但期有成,朕亦不为遥制。[159](重点为引者所标)

第二天,7月27日,道光帝先后收到耆英、牛鉴、齐慎等人的奏折,报告镇江沦陷。牛鉴为道光帝早日批准“羁縻”,竟在奏折中不顾忌讳口出“狂言”:

危迫实不可言,伏求皇上速决大计,以拯民命![160]

这一句后来在江南官场广为流传的话,显然刺激了道光帝。他谕令:

著耆英、伊里布仍遵昨旨,便宜行事,务须妥速办理,不可稍涉游移。[161](重点为引者所标)

“不可稍涉游移”是道光帝在谕旨中最爱使用的一句话,尽管他本人经常“游移”。我们在前面已经看到,18天前,7月9日,他给耆英的谕旨是“专意剿办,无稍游移”!

不过,在此之后,道光帝再也没有“游移”过,再也没有动过“剿办”的念头。他终于明白,“剿”是不行了。但他弄不明白后来又让耆英、伊里布打听的是:“逆夷接仗之际,所带夷兵何以能使有进无退,愍不畏死若此?”[162]

携带圣旨黄匣的飞骑,以一日六百里的速度疾奔南下,寻找此时正在无锡的耆英。而耆英在与璞鼎查交涉受挫之际,于8月1日收到了命其“便宜从事”的谕令,他立即将此谕令密寄已返回苏州的伊里布,让他赶来一同商量办理。至于“羁縻”的前景,耆英在奏折中称:

究竟能否济事,惟有竭尽犬马愚诚以冀报称。[163]

这句官式套话若翻译成今天的口语,也就是“试试看吧”!

1842年7月10日,天津,前节提到不肯随主子南下留在家中养病的张喜,迎来了南方的客人。他是伊里布的专差,手捧伊里布的亲谕,让张喜迅速南下:

如今终要你来,方能达我意于夷人,以期大局速结。

将此事我与你到底办完,才了两人心愿,且好剖白前冤,真是难遇之机,何可失之?[164]

伊里布的手谕情重意切,而更能打动张喜的是,听到伊已署任乍浦副都统,并有望替代生病的刘韵珂,署理浙江巡抚。[165]主子的再度荣华,奴才又可重展风光。于是,他于13日起程,至8月5日赶到无锡。伊里布见到这位得力家仆异样高兴,成七律一首,其中一句为:

且喜帷筹来管乐,非为掉舌有苏张。[166]

这位显得聪明绝顶的老臣,居然将张喜比拟为管仲、乐毅、苏秦和张仪,又可见其分量。

张喜来的正是时候。

耆英、伊里布与璞鼎查的交涉,仍在“全权”一词上卡壳。尽管耆、伊解释道:“本朝向无全权大臣官名,凡有钦差大臣字样,即与贵国全权二字相同”,但璞鼎查对此不以为然。[167]

两江总督牛鉴因英军攻克镇江,兵临南京城下,未请旨批准便擅发照会给璞鼎查。但此类阐述义理并无实际允诺的照会并不为英方看重,反被逼迫交纳赎城金300万元。具有守城职责的牛鉴于8月4日、5日一口气向英方发了6道照会,允先交30万,续交30万,并请英军后撤。不愿讨价还价的璞鼎查于5日布告,称清方不愿赎城,将立即进攻南京![168]

此时的牛鉴五中如焚,派弁疾奔无锡,请耆英、伊里布速来南京以解倒悬;6日又再次照会璞鼎查,其中有一段妙文:

此次和好通商之事,不但江南带兵大员,不敢具奏,就是扬威将军,亦不敢奏请……本部堂将仪征所贴告示内四条,三次冒死据陈奏,幸邀皇上允准,特命耆将军、伊中堂专办和好通商之事……乃正在讲和之际,贵国大帮兵船忽然来到,是使本部堂一番好意,反启兵端,试问贵国信在何处?义在何处?[169](重点为引者所标)

按照牛鉴的逻辑,和谈的局面是他“三次冒死据寔陈奏”促成的(尽管在档案中找不到“三次”的证据),英方不念及此情反发兵攻其驻守的南京,这种大水直冲龙王庙的行径,真是太不讲信义了。

就在张喜到达的当夜三更,牛鉴的差弁闯至耆英的座船。耆、伊商量后,决定派刚刚到达的张喜先行。临行前,耆英送来了五品顶戴,并对张喜保证:“我必奏明,断不至如前次白戴虚顶。”[170]而一年前,伊里布给的是六品顶戴。

8月7日中午,张喜赶到牛鉴的衙署,只见他为英军放风当日攻城而急得团团转。颇有一些西洋知识的张喜一掐算,当日是星期天,该是基督徒作礼拜的日子,连忙安慰牛鉴。将信将疑的牛鉴问清伊里布的行程,急忙再给英方发去一照会,告诉伊里布明日到达,想用伊里布善待战俘的名声,来阻止英军攻城的炮声。[171]

伊里布于8月8日到达南京,即派张喜前往英舰。

自1842年5月伊里布派陈志刚前往乍浦开始,中英交涉已近3个月。从现存的双方照会内容来看,似乎一直未能沟通。这一方面是英方翻译官的汉语水准问题,使英方文件往往辞不达意;另一方面是清方官员害怕留下把柄不愿在照会上写清其意,许多重要信息由送信的兵弁口头转述,而这些少有文化的武职,显得难胜此责。头脑及口齿皆极伶俐的张喜,一登场便是风光不同。他撰写的《抚夷日记》,又是关于南京条约谈判最详尽、最生动的中文记述,以致在美国的著名中国近代史专家邓嗣禹先生专门将之翻译成英文发表。[172]

张喜带去的伊里布照会,并无新鲜内容。马儒翰阅后劈头责问:“俱系空话,于事何益?”但英方深知张喜为伊里布亲信,于是双方的谈话也就“由辰至酉”(即早晨7—9时至下午5—7时),璞鼎查、马儒翰、罗伯聃皆在场。会谈的细节可见于张喜的《抚夷日记》,其于辩论进行于嬉笑怒骂之中而大放异彩。戏剧性的场面频频出现,张喜的言辞机锋不逊于苏秦、张仪。但是,越是完美的记录,越是让历史学家怀疑其掺入了多少自吹自擂的水分。[173]

据张喜称,他临别时曾向英方索要“回文”,英方称当日来不及拟就,让次日派人来取。当天晚上,张喜回到南京城时,车马俱绝,伊、牛“皆无定议”。第二天,8月9日,伊里布派弁去取回文,而牛鉴又将许诺赎城的金额从60万升至100万。[174]

伊、牛派出的差弁当日未归,8月10日深更返回时带来一个惊人的消息:英军将于明日攻城。[175]南京城内顿时乱成一片。伊、牛急命张喜再去交涉,而张喜“惟恐往返空谈,不能济事”,便不肯从命,坚请另派干员。或许张喜的这一举动使伊、牛完全顺服。伊里布交给张喜两份照会。第一份具衔为:

钦差大臣头品顶戴花翎前阁部堂署乍浦都统红带子伊。

第二份明确承诺:

所有烟价、马头及平行各条,均可酌商定议,写立合同。

与此两道照会同时发出的,还有道光帝允其“便宜行事”的上谕。[176]

从伊里布的头衔来看,钦差大臣、头品顶戴并无其事,尽管耆英后于8月15日出奏而道光帝20日批准“暂戴头品顶戴”;他的实职仍是四品顶戴署理乍浦副都统,他却省去了“副”字。可这还算是小事。他发给璞鼎查的那道上谕,是从道光帝两道谕令的文字拼凑的,其中一些意思是上谕中没有的![177]

牛鉴也派人送去一份照会,内称:“一切不尽之言,均由该委员面叙。”又据张喜称,他让人“面叙”的,是“许给赎城金三百万”![178]

这一夜,南京城内的官员恐怕都不能入眠。张喜一行于8月11日丑时(1—3时)出城,寅时(3—5时)到达江面,匆匆赶至璞鼎查的座舰。看来伊里布的照会终于符合了英方的要求,同意进行谈判;而璞鼎查给牛鉴的照会有如一颗定心丸:“赎城之说,自可置之不议。”[179]

张喜回到南京时,耆英已经到达。根据与英方的约定,8月12日,耆英、伊里布派张喜、塔芬布(耆从盛京带来的佐领)前往英舰谈判。耆、伊的照会称:

兹公同派遣委员张士淳(即张喜)、塔芬布前来,面为熟商一切,不难早定,所有本大臣等讲话通商之意,张士淳等必能代达也。[180]

由此,一名并非朝廷命官“暂戴”五品顶戴的家仆,充当了一个大国在重大事件中的进行外交谈判的正式代表!

璞鼎查见此,即命其秘书麻恭少校和中文翻译马儒翰为英方谈判代表。[181]根据马儒翰的提议,因天气太热(8月中旬火城南京之炎热可以想见),谈判地点于当日中午移至南京城外下关一带的静海寺。

张喜身为谈判代表,而在下令打扫寺院、布置场所、派定迎候人员、及时向城内大宪通报情况、甚至召集地保通知居民不必见这些隆鼻凹眼的夷人而惊慌逃难诸事务上,大有麻利、干脆之优长,真显其家仆本色,但待到麻恭、马儒翰等人到静海寺投帖、迎见、坐定,结束一整套礼仪程式后,他似乎只成了一名听客。马儒翰将议和条件逐条讲解完毕,恐张喜记忆不清,便展开纸笔,详细开载,并十分具体地叮嘱张喜:一、清方将英方条件再抄录一遍,若有异议将意见写在清方的抄件上;二、第二天中午继续谈判,届时张喜须带来钦差大臣对议和条件的意见和道光帝“便宜行事”谕旨的原件。

马儒翰开列的英方条件共有八项,内容包括赔款、割地、五口通商、废除行商、平行外交等。[182]这些都是张喜闻所未闻或知之不详的政府公务。而在张喜的日记中,英方的条件似乎仅仅是赔款3000万元(他大约也只能看懂这一条),于是,又拿出家仆的本事,大为杀价,使之降为2100万元。[183]可我们在英方记载中找不到相应的减价900万元的情节。

谈判结束后,张喜回去复命。耆英请其在后庭设座这一优礼使之受宠若惊。他详细回明谈判情况后,将英方要求“三大纸”交给耆、伊、牛。哪知三大宪看都不看,转给幕宾,而幕宾略观数行,便称“窒碍难行”,便束之高阁。

8月13日,耆英等再派张喜去谈判,但对英方的要求并无正式的答复。张喜索要英方要求“三大纸”,以便退还英方,哪知幕宾出门拜客未归。空着两手的张喜,忐忑不安地前往静海寺。与之同行的,不仅有塔芬布,还有牛鉴、伊里布派出的五人。这些末微小吏平时只是在官厅中传话端茶,此次派往折冲樽俎,为的是将来上奏时可以保举。

这一天的谈判情况可想而知。尽管张喜诡称英方条件由钦差大臣们正在“逐条斟酌”、圣旨原件送往扬威将军处,但英方大怒,指责清方无心讲和,欲调寿春镇兵前来开战。在英方的紧逼下,张喜露出了原形:

我们往来传话,有话只管说明,我们亦好回禀钦差大臣……[184]

这位清朝的正式代表,内心中仍自我认同为“往来传话”的差弁。又据张喜的日记,马儒翰与麻恭商议后,在谈判结束时宣布:

候至天明为度,天明若无回信,即便开炮。[185]

这无疑是最后通牒。

张喜将此决裂情况回禀耆、伊、牛,三大宪惊骇失色,立即找来幕宾,检出英方的条件,决定“一概允准”,仅对付款期限及款项付清前英军占领舟山、招宝山、鼓浪屿三处表示异议,要求再议。[186]

事情就这么简单。原本很复杂的事情,一晚上就全结束了。

当天晚上,两江总督衙署内幕宾们很是忙碌了一番。子时(11—1时),张喜匆匆出城,丑时(1—3时)赶至江口,寅时(3—5)来到英舰。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赶在“天明”之前。英方收到了耆、伊、牛出具的同意英方要求的照会,收到了道光帝授权耆、伊“便宜行事”的圣旨(天晓得是如何伪造的),收到了牛鉴说明寿春镇兵调动是在议和之前的照会,收到了牛鉴撤回寿春镇兵的命令(标明800里加急),收到了道光帝命牛鉴与英为“妥办”的圣旨。[187]此外,张喜还带来一个口信,钦差大臣另委大员在静海寺等候“议事”。[188]

此后进行的谈判,风平浪静。

8月14日上午,原吉林副都统、四等侍卫咸龄和署江宁布政使、江苏按察黄恩彤,与英方代表麻恭、马儒翰重开谈判。先前的那位主角张喜此时只是在一旁伫立,未敢发言。[189]8月15日,谈判继续进行。耆英等人的照会又让一步,不再提付款期限,只要求英方在五口开放后退还舟山、招宝山和鼓浪屿。[190]这一要求并未被接受。盎格鲁撒克逊人不这么看问题。既然清方同意赔款,未付部分就是债务,是债务就得有抵押!不过,他们也象征性地让了一步,将驻军三处改为两处,去掉了不宜防守的镇海城外的招宝山。

可是,与谈判桌上的平静相反,谈判场外小有风波。8月15日,英方代表送来璞鼎查致牛鉴的照会,开头便称:

至云开仗等语,恐系口传不明,以致听有错误。[191]

这等于说,所谓最后通牒只是张喜的虚张而已。

我们不知道璞鼎查究竟是不明实情还是故意说谎,但可以肯定,张喜是清白的。这一方面是张喜不懂英语,同行的还有塔芬布等6人,根本做不了手脚。另一方面参加谈判的英海军军官利洛(Grannille G. Loch)在回忆录中亦称:

麻恭少校对本日(13日)的会见极为不满……遂愤而退,临行时说,假如全权大臣不能于明日黎明前将全权委任状交予总司令,英方明早开炮轰击……[192]

可是,耆英等人看到璞鼎查的照会如同吞了苍蝇。作为直接结果,伊里布通知张喜退出谈判,而未说明原因。直到英军退出长江,伊里布解释道,耆英让其避让,是因其“面色甚厉,惟恐偾事”,张喜当即反驳,称耆英出于妒嫉:

怕喜成功,即是怕中堂(伊里布)成功;中堂成功,岂不盖了耆将军的面子?[193]

张喜的反应是直接的。他习惯于将一切与功过名利相联系,将奴才与主子相联系。小人之心,小人之言,由此可见其可畏之处。

张喜由核心退至圈外,谈判本身也进入尾声,我们可列一时间表:

8月16日,英方据前两天会谈情况,拟就条约草案。

17日,英方将条约草案交予清方。[194]

19日,双方再次会谈。咸龄、黄恩彤听取英方对条约的说明,表示接受。

20日,耆英、伊里布、牛鉴登上英旗舰皋华丽号,作礼节性拜访。

24日,璞鼎查一行至静海寺,作礼节性回拜。

26日,也是最关键一日,璞鼎查等人进入南京城,至上江县考棚,正式交付条约文本,即双方作最后决定。耆英等人虽有抱怨言辞,但表示接受条约。在场一英军军官写道:

在欧洲,外交家们极为重视的条约中的字句和语法,中国的代表们并不细加审查,一览即了。很容易看出来,他们焦虑的只是一个问题,就是我们赶紧离开。[195]

为了使英军赶紧离开,耆英还提议立即签字,但英方拒绝了。他们不想如此匆忙,而要举行一个盛大的仪式来庆贺他们的胜利。

这样,南京方面的一切都已经摆平,问题仅剩下另一端——北京。

耆英到达南京后,于8月13日、14日、17日、26日四次向道光帝报告谈判情况。[196]而展读这些奏折,与其说是请旨,不若说是婉言传达英方的胁令。8月22日,道光帝收到耆英17日的奏折,朱批曰:

何至受此逼迫,忿恨难言![197]

8月31日,道光帝收到耆英26日的奏折,下旨曰:

览奏忿懑之至!朕惟自恨自愧,何至事机一至如此?于万无可奈之处,一切不能不允所请者,诚以数百万民命所关,其利害且不止江、浙等省,故强为遏制,各条均照议办理。[198]

这一条谕旨于9月7日才到达南京。但在此之前,8月29日,南京江面的英舰皋华丽号上,耆英、伊里布已在条约上盖用关防并亲笔画押了。

条约签订了。

南京保全了。

英军退出了。

战争结束了。

这一切使英方大为满意。一英军军官在其回忆录的结尾,用大写字母写了一句得意的话:

CHINA HAS BEEN CONQUERED BY A WOMAN.[199]

中国被一女子(指女王)征服了。


[1] 《清史列传》第12册,第3797—3798页。邵懿辰:《记汶上刘公抚浙事》,钱仪吉、缪荃孙等纂:《清朝碑传全集》第3册,台北:大化书局,1984年,第2237—2238页。

[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750页;第3册,第520页。

[3]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第582—583页。

[4]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第592—593、650页。

[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3册,第18—19页。

[6]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0, pp. 18-19.

[7]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第1088页。

[8] 《林则徐集·日记》,第400—404页。关于此期的刘、林交谊,还有一些记录:“林少穆制府以四品卿衔来镇,与玉坡中丞相度形势,安置炮位。”(陆模:《朝议公年谱》)“中丞……与林少穆制府共相筹画”,制成新式炮车“磨盘四轮车”(龚振麟:《铸炮铁模图说自序》,魏源:《魏源全集·海国图志》第7册,第2022—2023页)。

[9]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第1301页。

[10] 刘韵珂此时曾向难民查询前方情况,得知英军宣称:蒙伊里布以礼相待,又以俘虏易舟山,本不敢再来扰浙;因裕谦到浙后宣称必剿灭英军,对英俘剥皮抽筋,是以前来报复。刘韵珂将此情况入奏,试探道光帝的态度。后得旨知琦善南下,更是明言奏称:“伏查前任钦差大臣已革两江总督伊里布,老成谨慎,镇静深沈,服官数十年,清操著于中外……现在逆夷又在定、镇等处,称中国好官惟伊钦差一人,并称张喜为张老爷,称其现在何处,言此人实系好人,如伊钦差、张老爷在浙,伊等断不前往等语……今值浙省需人之际,琦善拟罪较重,尚蒙恩宥,该革员情罪尚轻,且已到城数月,可否亦赐矜释,饬令带同张喜来浙效力赎罪。”(《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第1355—1357页)由此看来,刘韵珂的情报是错误的,而分析更是大谬。他将璞鼎查奉英国政府之命,扩大战争,当作报复裕谦而来。而他企图用伊里布的“德惠”,去阻滞英军的攻势,更是异想天开。

[11]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第1349页。

[12]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第1604页。

[1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94页。

[14] “十可虑”奏折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88—92页。以下引用该折处,不再注明。

[15]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第1553页。

[16] 《林则徐书简》,第183页。

[1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99页。

[1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102页。

[19]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第1067页。

[20]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35—137、142—144页。案,英军第一次占领定海时,亦发布“安民告示”,但该告示发布较晚,为1840年10月9日,即懿律从天津南下之后,而定海民众亦已擒获安突德(同上书,第26—27页)。此外,定海民众亦不了解英军的情况,以为遇上了诸如历史上的倭寇之类的匪徒,纷纷逃难。在英军第一次占领定海的后期,不少难民亦返回家园。

[21] 《道光朝留中密奏》,《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第468—469页。

[22] 《李星沅日记》上册,第363—365页。

[23] 《林则徐书简》,第183页。

[24] 《李星沅日记)上册,第371页。

[25] 在清朝利用民众力量的具体方式上,有三点似值得注意:一、依靠他们在乡村统治的基础——乡绅来组织团练、义勇一类的武装,力图将民众收缩到他们所能控制的范围之内,而不使之蔓延壮大;二、官府招募的“勇”,主要是无业游民或平日认为斗殴凶猛、极不可靠的人群,以防被英军勾去,转为敌用,且对这批人的使用主要靠赏格、雇值所激劝,并无思想的发动。三、他们对那些组织起来的民众,并不是放手进行骚扰、破坏英军统治区域的战法,而是尽力组织他们参加官方组织的战斗,作为清军力量的补充,这就用其短而避其长。就上述问题而言,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要害,是对任何有组织的民众力量的恐惧。我曾在第二章第四节、第四章第三节、第五章第五节中对其原因进行过分析,此处不再赘述。

[26]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第1310页。

[27] 《入寇志》,《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第325页。

[28]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4册,第1684页。

[29] 关于鸦片战争中清政府所花战费,主要有以下三种说法:一、魏源在《道光洋艘征抚记》中称为7000万两;二、《清史稿·食货志》中称1600余万两;三、陈庆镛在道光二十三年四月初四日上奏称:“此次各海疆动拨银两报部者,已不下二千万两,现在截销,尚有陆续补报等项。”(《籀经堂集》卷1)。陈庆镛曾任户部主事、员外郎,上奏时任江南道御史,其说自有材料来源。但他所说的只是“动拨银两”,即由户部大库支出及经过户部指令由各省藩库中支出的银两,而非实际开支数字。就报销情况来看,大多数省份应晚于道光二十三年四月,陈庆镛也无从了解实际报销情况。

[3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第475—477页。浙江巡抚梁宝常奏称:一、浙江共收拨银7682821两,支出7480521两,其数字与拨银大体吻合;二、“尚有官绅士民捐办乡勇粮米,雇船出洋助战,并各口沉船钉桩,及定海火攻船只,制办兵勇衣帽枪刀,收缴器械价值,并奏准赏兵棉衣,封禁卤船口粮,一切例销未经请项之款,均划出另外分别办理”,即捐纳银两未入报销之数。

[31]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第385页。其中“应付兵差”用款19.9万两,“防堵”用银2.4万两,另钱1.1万串,全部由捐输经费项下支出。

[3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第587—591页。其中军费来源为:一、部库及各省拨款,共计225万两;二、本省藩库、关库、盐库及没收银两,共计约172万两;三、官绅商人捐款,共计202万两,可见其捐纳银两已占其军费开支的三分之一。

[33] 四川总督宝兴折,道光二十六年五月十七日,《军机处录副》。其中出师广东官兵例支俸赏行装及各州县的夫马口粮9.3万两,撤回兵弁支付夫马口粮1.1万两;出师浙江用银3.7万两,撤回用银5893两;出师江宁用银1.8万两。

[34]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第414—418页。耆英奏称:“未便概行列入正开销,现于动用捐输案内另行奏报。”也就是说,捐纳银两的开支情况不在此1302400两的数字之内。

[35] 陕西巡抚杨以增奏,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宫中档朱批奏折》。其中例入正开销83191两,不入开销31600两。不入开销者由本省分摊分4年归补。

[36] 湖广总督裕泰折,道光二十四年八月二十四日,《军机处录副》。其中借支行装银约5万两,其余27万余两,将从“各官养廉公捐兵差津贴”中分16年扣还。

[37] 署理广西巡抚孔继尹折,道光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军机处录副》。其中例入正开销者为32490两。

[38] 我目前已经查到的材料有:一、浙江省: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初七日上谕称:“刘韵珂奏,商人情殷报效一折。浙江四所商人金裕新等以该省调兵防剿逆夷,军饷要需,呈请捐输银一百二十万两,着赏收……”(《道光鸦片战争案汇存》[抄本]第3册。此事又见该抄本第4册刘韵珂奏;道光二十二年二月刘韵珂奏,《筹办夷务始末》第4册,第1675页)。道光二十二年正月十一日,扬威将军奕经奏:浙江试用道黄立诚等共捐银7.96万两,钱1万串(《军机处录副》)。道光二十二年十月二十三日,奕经等奏:冯镜等捐银1.93万两,钱8.7万串(《军机处录副》)。道光二十年三月十四日户部尚书恩桂等奏:慈谿县革员叶仁捐钱3万串(《军机处录副》)。道光二十二年八月二十日,刘韵珂奏:省城一带练勇、助赈共得捐钱11.4万串(《宫中档朱批奏折》)。另奕经奏,叶仁等续捐钱98860串,银19500两(《军机处录副》,原件无日期)。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初二日,浙江巡抚梁宝常奏:官绅管贻棻等捐钱21.3万串(《军机处录副》),以上浙江省共捐银131.84万两,钱55.2万串。二、江苏省:道光二十年十月初六日,署两江总督裕谦等奏,淮南商人包振新等捐银50万两(《宫中档朱批奏折》)。裕谦又奏:淮票贩王益太等捐银30万两(《道光鸦片战争案汇存》(抄本)第2册)。道光二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两江总督牛鉴奏称:扬州商人捐银100万两,其中50万两留备扬州防堵,50万两解赴省城(《宫中档朱批奏折》)。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六日,两江总督耆英奏称:元和县程桢义等捐银46300两,钱283674串(《宫中档朱批奏折》)。道光二十三年正月十二日,耆英奏称:“尚复劝谕该商(淮南盐商)等筹捐现银一百万两报效军需,上年十二月内完银六十余万两,本年正、二月间即当全数交库。”(《军机处录副》)道光二十三年二月十二日,耆英奏称,蔡世松等捐银60万两(《宫中档朱批奏折》)。道光二十三年三月初一日,耆英奏称,颜怀景等捐银1.1万两,钱1万串(《军机处录副》)。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十日,两江总督璧昌等奏,莫载捐炮50尊,用钱13100串(《宫中档朱批奏折》)。以上江苏省共捐银344.73万两,钱30.67万串。值得注意的是:盐商捐银为获得盐票;大多数捐纳银两,用于支付赔款而不是战争。

[39] 详见第五章第二节。

[40] 直隶总督讷尔经额于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奏:“一切应支银两,自上年七月起截至本年十月止,共用银九十八万七千余两。除本年二月间奏蒙拨银五十万两外,俱于司库内”动拨或垫用,请求拨银50万两(《道光鸦片战争案汇存》(抄本)第4册)。道光帝于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批准(同上)。道光二十二年八月,讷尔经额奏:“臣于五月间,因直隶军需紧要,奏请拨银三十万两,仰蒙圣恩添拨银二十万两,共拨银五十万两来直。”并再次请求拨银30万两(《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第238—239页)。道光帝于九月初六日批准(同上书,第283页)。

[41] 山东巡抚托浑布奏称:道光二十一年“正月、五月间,两次奏蒙圣恩,于司库正项内,先后提借十八万两,核实支发”,“今防兵重调,未撤之兵酌留”,“请予库现贮正项内,再行借动银十五万两……”(《道光鸦片战争案汇存》〔抄本〕第3册)。道光帝于二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批准(同上)。道光二十二年四月初五日,道光帝批准托浑布在司库现贮正项内再提银15万,以备支放(《清实录》第38册,第658页)。此后山东拨款数额未见材料。

[42] 道光二十一年八月,盛京将军耆英奏:“奴才等伏查奉天军需,自上年七月以来……陆续支用银两,将及十万两之多……”(《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第1196页)。此后未见有关军费数字。

[43] 北方各省因不如广州有行商、扬州有盐商,捐输数量较少。我所见档案材料有,一、山东省:道光二十二年九月初三日,山东巡抚麟魁奏,杨持衡等捐银40200两,捐钱125400串(《宫中档朱批奏折》)。道光二十三年八月初五日,山东巡抚梁宝常奏,黄县官绅自道光二十一年以后先后捐银32478两(《宫中档朱批奏折》)。二、直隶:道光二十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长芦盐政德顺奏称,为天津海口改筑炮台,“盐政倡捐银四千两,运司三千两,天津道三千两,盐商五万两,海船户五万两,典商六千两,绅士四千两,共捐十二万两”(《宫中档朱批奏折》)。道光二十一年十一月十五日,内阁奉上谕:“德顺奏……长芦通纲京外商人查庆余等,以天津海口防兵驻集,呈请捐输银四十万两,以备要需,著即赏收。”(《剿捕档》)以上共计银592678两,钱125400串。

[44] 对英国在鸦片战争中支付的军费,我尚未进行研究。但据《英国议会文件》,英国政府1843年5月16日对下院质询开出了一份关于对华战争支出的账单:(见下页表)

根据该材料所提供的兑率,1元等于4先令4便士,鸦片战争清方的总赔款为2100万元,等于5787504镑(《英国议会文件》中国,第27卷,第23页)。然而,在鸦片战争赔款中战费名下仅1200万元,即3307144镑,与支出相比,相差908269镑。但是,从该表可以看出,在东印度公司名下,尚有高达109万镑的1842年至1843年估计军费,而到1842年9月,战争已经结束。不管怎么说,清政府战后支出的总赔款是2100万元。尽管其中600万元是鸦片赔款,300万元是行商欠款,但到了1843年5月16日,英国政府的文件中并无支付给商人的记录,反而在他们的收支表中列上了157.2万英镑的“盈余”(surplus)。

[45] 此中的俸银与收入总数概念不同,据《中枢政考》,绿营官员的年俸为:提督81两,总兵67两,副将53两,参将39两,游击39两,都司27两,守备18两,千总14两,把总12两。也就是说,俸赏银自24至162两不等,绿营马兵俸赏银为10两,战兵守兵为6两。另,八旗出征官员的俸赏银又远远高于绿营,然因鸦片战争中,八旗兵调动较少,不再详录其标准。

[46] 据《钦定户部军需则例》,借支行装银的具体标准为:提督500两,总兵400两,副将300两,参将250两,游击200两,都司150两,守备100两,千把总50两,马兵10两,战守兵6两。在当时高利贷盛行的社会,这笔无息贷款对官兵颇有诱惑力。

[47] 盐菜银标准为:提督每月12两,总兵9两,副将7.2两,参将、游击4.2两,都司3两,守备2.4两,千总2两,把总1.5两,兵丁0.9两。另外,军官的跟役每日给口粮八合菜,但不支盐菜银。绿营军官的跟役名额为提督24名,逐级降至把总为2名。兵丁每十名给跟役三名,兵丁跟役口粮亦为八合三勺,但每月支盐菜银0.5两。

[48] 浙江巡抚梁宝常折,道光二十四年十二月初二日,《宫中档朱批奏折》。

[49] 署理广西巡抚布政使孔继庚折,道光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军机处录副》。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过境费用,是超标准而不能例入报销的部分。广西共支出军费9万余两,其中例入报销者3.2万余两。孔继庚解释理由为“应付官兵口粮夫船脚价内有因例价不敷,实用不能实销”。因此,实际支出应大于此数。为此,我们还可再举一例。盛京将军庆祺等于咸丰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奏称:盛京过境吉林、黑龙江官兵、余丁“共一千八百三十员名,所需车价银二万三千二百三十七两五钱,骑马草粮银三百两,尖宿饭食银三千三百七十六两三钱一分九厘”(《宫中档朱批奏折》)。总计需银达2.69万两。当然,八旗官兵的费用一般比绿营为高。

[5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7册,第476页。此数为官府付资的雇勇,而官府不出资的团练,当时号称有9万人。

[51] 例如,张集馨称:漳州“文武员弁制造大小炮数十尊,安放城上,余看城外居民铺户,聚居鳞次,即有警而炮难施,排列多尊,饰观而已。又造炸弹、铁蒺黎等物,尤属无用……文武各员多事张皇,以为报销地耳”。又称:“漳浦海口距县城九十余里,设乡勇九十人,殊觉无谓。”(《道咸宦海见闻录》,第61页,第65页)至于贪污事项,我在第五章第二节和第五节,分别谈到了颜伯焘和鄂云,这里不再举例。

[52] 当时户部指拨各款的名目为:浙江秋拨应报盐课银8万两,春拨留协漕项白粮等银7万两,封贮银5万两;江西秋拨应报地丁银15万两,封贮银5万两;安徽秋拨应报地丁银15万两,封贮银10万两;苏州秋拨应报地丁银15万两;两淮秋拨应报盐课银50万两,收还无本帑本银20万两;山东秋拨应报地丁银20万两,封贮银20万两;山西秋拨应报地丁银40万两,封贮银15万两;山西盐课秋拨应报河工经费银6万两;北新关约征税银5万两;九江关约征税银15万两;芜湖关约征税银8万两;浒墅关约征税银10万两;淮安关约征税银5万两;扬州关征存税银6万两。从以指拨款项来看,没有从户部存银中拨出者,从各省封贮银中拨出者只有51万两,绝大多数是当年应征、约征的款项,可见清政府财政已是捉襟见肘。(户部折,《军机处录副》,该件无日期,后北新关监督奏称二十一年八月十三日收到部文)

[53] 署户部尚书恩桂等折,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初六日《军机处录副》)。其标准为:民人捐银200两以上,给予九品顶戴;300两以上,给予八品顶戴;400两以上,给予盐知事职衔;800两以上,给予县丞职衔;1200两以上,给予州判职衔;1600两以上,给予按经职衔;2000两以上,给予布经职衔;2400两以上,给予通判职衔;3200两以上,给予盐提举职衔;4000两以上,给予同知职衔;6000两以上,给予运同职衔;8000两以上,给予知府职衔;12000两以上,给予道员职衔,20000两以上,给予盐提使职衔。此外还有京衔捐例、候选人员尽先补用等规定,因该文件太长,而不细录。

[54] 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户部片:“再查上年八月起至本年十一月止,据海疆各省请军需银一千二百三十六万五千余两,东、南两河请工需银七百一十万七千余两,江苏、安徽、湖北请灾赈银一百五十九万八千余两,共银二千一百七万余两……应请敕下该督抚等妥为筹划,力求撙节,并饬承办各员,毋许丝毫浮滥,总不得以朝廷不惜帑金,动辄援案声请,漫无限制……”(《军机处录副》)

[5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183页。

[56] 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湖南巡抚吴其濬奏称:“嗣准户部送片稿内称,海疆经费,现计各省先后奏报捐输,共银九百八十余万两,制钱九十余万串。”(《宫中档朱批奏折》)可见捐输银钱之巨。当然,这些银钱(尤其是内地省份)并没有完全用于战争,在江苏,相当大部分用于支付赔款。

[57] 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第60页。

[58] 同上注。又,璞鼎查、巴加、郭富在驻兵鼓浪屿,率主力北上时,曾发布“晓谕”,称:“照得本水陆军士北上,而派兵据守鼓浪屿。但此去后,内地奸徒,如胆敢生事,害我防兵,则本公使大臣、水路提督、陆路提督回来时,最必报仇。”(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34—135页)是以怡良有“为浙受祸”一语。

[59] 《李星沅日记》上册,第423页。

[6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139页。

[61]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4册,第1834页。

[62] 耆英自1840年8月英舰出现于奉天洋面后,一直部署防务,准备交战(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325—328、339—341页;第3册,第13—14页)。英军攻占厦门后,道光帝下令各省严防海口,他挑选甲兵1000名备调,上奏曰:“查英夷逆匪胆敢肆其鸱张,蔓延滋扰,实为天地不容,凡属臣民,莫不眦裂发指,今若不谋定后行,刻奏肤功,恐逆焰愈炽,尤难擒制。奴才愚昧之见,惟有整顿天兵,筹拨军饷,先剿后和,是为切要。”并声称“人人思奋,志切同仇,忠义相助,争先奋勉,是奉天海陆各防洵堪仰慰圣怀”(同上书,第4册,第104—105页)。

[63] 牛鉴于1841年10月新任两江总督,查阅吴淞、长江各处防务,认为“断不致有他虑”,长江“水陆复巡,实已星罗棋布,声势联络,气象雄壮,悉臻严密”,“该逆船断不敢飞越数百里重兵防守之地,冒险入江,阻我漕运”(《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第1575、1623页)。一直到吴淞开战的前夕,他在奏折中仍慷慨地表示“戮力同心,激励将士,有进无退!”(同上书,第4册,第1913页)

[64] 就具体官员而论,琦善、伊里布、耆英等满族亲贵受儒家文化影响较小,因而转向时动作较快,其他官员受“夷夏之辨”影响较深,转变时格外困难。

[65] 《林则徐奏稿、公牍、日记补编》,第100页。

[66] 《林则徐书简》,第177页。

[67] 《林则徐书简》,第185—186页。

[68] 《林则徐书简》,第183—184页。

[69] 林则徐后来谈道:“侧闻议军务者,皆曰不可攻其所长,故不与水战,而专于陆守。此说在前一二年犹可,今岸兵之溃,更甚于水,又安所得其短而攻之?”林并对英军的火炮性能和射击技术作了十分深刻的分析,详论陆战之不可胜,我们可清晰地看出他认识的深化(《林则徐书简》,第193页)。

[70] 《林则徐书简》,第186页。

[71] 《林则徐奏稿、公牍、日记补编》,第100页。

[72] 《林则徐书简》,第186页。

[73] 《林则徐书简》,第193页。

[74] 林则徐所提到的《炮书》,即明代焦勖据传教士汤若望(Joannes Adam Sehall Nonbell)口述而撰的《火攻契要》,已有200年的历史,并非先进。林称其“大要”为“腹厚口宽,火门正而紧,铁液纯而洁,铸成之后,膛内打磨如镜,则放出快而不炸”(《林则徐书简》,第191页)。这对当时工匠不讲究工艺而粗制滥造,还是有意义的。

[7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86页。

[7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94页。

[77]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54页。

[78] 以上四道上谕,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120—122页。

[7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246页收录钦差大臣耆英奏报抵杭日期折称:“于二月初二日跪聆圣训,后于初五日同伊里布、咸龄及随带之佐领等由京起行……”此处的“二月”,当为三月之误。二月初二日为公历3月13日,耆英此时尚未到京。此据张喜《抚夷日记》改。

[80] 《李星沅日记》上册,第385页。

[81]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54—355页。

[8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222页。其中“克食米尔”,当为克什米尔;“image咖唎”,当为孟加拉;大吕宋为西班牙,小吕宋为西班牙的殖民地菲律宾,双鹰国为旗上画有双鹰的奥地利。

[83] 此后,道光帝又令台湾道达洪阿向英俘讯问:“究竟该国(英国)地方周围几许?所属国共有若干?其最为强大不受该国统属者共有若干?又image咭唎至回疆各部有无旱路可通?平素有无往来?俄罗斯是否接壤?有无贸易相通?”(《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264页)可见道光帝对地理问题的关注。

[84] 耆英到浙后,曾向奕经传达面谕:“务当复振军容,激励将士,凡应行防堵处,亟应设法严守,遇有可乘之机,尤宜痛加攻剿……”奕经即请旨让耆英会同办理军务,道光帝朱批:“断断不可”,称“耆英原因另有委用之处,果否施行,俟朕随时裁夺,无非备其一端而已。如能勿用,朕所深愿,止须卿成功后,不待辨而俱明晰矣”(《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251—252页)。由此可见道光帝的分工安排。而其欲行之“抚”计,此时仍瞒着奕经,就像让天津的穆彰阿瞒着讷尔经额一样。而奕经得知的信息是,道光帝决计“剿”,很可能也是他慌报军情以显示其振作的原因。

[8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306—307页。道光帝还在谕旨中批评耆英的“羁縻”行动,“办理殊未得宜”。

[86]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331页。

[87]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331页。

[8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199—200、215—227页。

[89] 其中乍浦八旗驻防1841名,乍浦绿营及本省调防兵1800余名,陕甘援兵1000名,本地雇勇700名,山东雇勇1500名(《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第1249—1253页;第4册,第1655、1818、1821页)。

[90] 其中英舰为皋华丽号(Cornwallis,炮72)、布朗底号(炮42)、摩底士底号(炮16)、哥伦拜恩号(炮16)、阿勒琴号(炮10)、司塔林号(炮6)、伯劳弗号(炮6);轮船为皇后号、复仇神号、西索斯梯斯号、弗莱吉森号。

[91] 据1842年2月出版的《中国丛报》,称是年1月英军在浙江共有军舰9艘,除克里欧号(Clio,炮16门)、海阿新号(炮18)、培里康号(Pelican,炮18门)外,全部集结,此外,还有从厦门开来的司塔林号。该刊另称,是年在华英陆军共约5000名,如除去香港、鼓浪屿的驻军,应认为浙江的英陆军大部已集结。(Chinese Repository, vol. 11, pp. 114-119)

[92] John Ouchterlony, The Chinese War: an Account of all the Operations of the British Forces from the Commencement to the Treaty of Nanking, pp. 272-273.

[93] 有关乍浦之战的经过,可参见下列资料:耆英、奕经等人的奏折,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272—279、281—283、312—314、322—323、387—389页;《犀烛留观记事》“乍川难略”,《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第267—268页;夏燮:《中西纪事》,第106—107、322—326页;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p. 248-252; Bernard, Narrative of the Voyages and Service of the Nemesis, vol.2, pp. 313-335; John Ouchterlony, The Chinese War: an Account of all the Operations of the British Forces from the Commencement to the Treaty of Nanking, pp. 268-281; Murray, Doings in China: Being the Personal Narrative of an Officer Engaged in the Late Chinese Expedition, From the Recapture of Chusan in 1841, to the Peace of Nankin in 1842, pp. 136-151;宾汉:《英军在华作战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290—295页。又据战后清方奏报,乍浦之战时,该城旗营共阵亡官兵273名,殉难7名,因伤身故6名,失踪1名;另有男妇子女殉难55名(《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第236—237页)。

[94] 具体时间为:伊里布,1840年7至8月,1841年2至5月;裕谦1840年8月至1841年2月,1841年5至8月;梁章钜,1841年8至10月;牛鉴1841年11月至1842年6月。也就是说,两江总督去浙江后,江苏巡抚接管其事。当然,各军政长官也有短暂的离开,其主要时间仍是驻在宝山或上海一带。

[95] 详见拙文《1842年吴淞之战新探》,《历史档案》1990年第3期。

[96] 当时吴淞地区共有火炮250余位(不含小型火炮),其中铜炮43位。在上海铸成的铜炮,也有安设于宝山至上海黄浦江各处炮台,并未完全用于吴淞。而当时牛鉴等采用明代戚继光遗法制成的虎蹲炮之类,不在统计数字之内。

[97] 按照牛鉴的奏折,清军的作战预案是:一、若英军舰船闯入吴淞口内,吴淞东西两岸土塘清军“贴伏于土牛之后,接应之兵遥伏数里之外。彼若用炮乱轰,我只寂然不动。彼之炮子断不能及我所伏之兵,俟其炮火将竭,大船临近,度我炮力可及,审准照星准头,众炮环发,贼必不及”。二、英军若以舰船掩护其步兵登陆,“此时守塘之兵与接应之兵,尽可以放心齐出。盖匪徒既已上岸,彼必不敢乱用炮轰。然后忽邀其前,或尾其后,先用虎蹲炮迎击,破其洋枪火器,次用抬炮、鸟枪连环夹击,自无不胜之理。且逆夷用杉板船渡其黑鬼登岸,不过数十百人为止,我军以数千精锐接仗,亦何难聚而歼之”。三、若英军由长江绕攻小沙背一带,抄袭西岸土塘后路,“我兵已层层设炮,节节埋伏”。因为该处滩浅,大船难以靠近,“彼不能携带大炮犯我内地,虽有火枪火箭,亦断不能敌我之大炮抬炮与夫百余尊虎蹲炮位。此理不辩自明”。四、若英军舰船闯过吴淞口,“直入内河”,吴淞口内黄浦江上部署的师船、雇船、轮船出击迎战,“各该船只堪与之接仗,不致稍有疏虞”[《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3册,第1623页;第4册,第1862、1912页]。由此可见,牛鉴的设计尽管周密,但只是与想象中的英军打仗。他对英军的船坚炮利和陆战能力尚无切合实际的判断。

[9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442页。道光帝发出此谕旨为1842年6月21日,即吴淞失陷的五天之后。

[99] 《清史列传》第12册,第3779页。

[100] 作战经过可参见以下材料:一、清方奏折,《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4册,第1916—1917、1925—1926、1938页;二、巴加致海军大臣的报告,1842年6月17日;郭富致殖民部首席国务大臣的报告,1842年6月18日,见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p. 287-294, 341-343;三、英军军官回忆录,宾汉:《英军在华作战记》(中译本见《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伯纳德:《复仇神号航行作战记》、利洛:《英军在华作战末期记事》、奥塞隆尼:《对华作战记》、穆瑞:《在华战役记》(中译本见中国科学院上海历史研究所筹备委员会编:《鸦片战争末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

[101]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4册,第1916—1917页。

[102] 当时吴淞西岸土塘之后,清方并未设置二线阵地,牛鉴无以依托,只能野战;另外,此时英军登陆者只是各舰的水兵,若在陆战上遇到有力抵抗,必会投入陆军参战。由此可见,靠牛鉴等部的兵力兵器必不能取胜。

[103]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5册,第2367页。此时王志元已亡故,是王的部属向前来调查的江宁布政使黄恩彤的答话。

[104] 其主要变化为:至1840年10月,英海军从南美开来了加略普号和萨马兰号,载炮均为28门,陆军调来了马德拉斯土著步兵第37团(Chinese Repository, vol. 9, p. 418);至年底,海军又增加了测量船司塔林号和硫磺号,载炮均为8门,以及轮船复仇神号等其他辅助船(Chinese Repository, vol. 10, p. 57);1841年1月,孟加拉志愿兵团大部撤回,8月中旬又开到皇家第55团,亦有一些舰船的变化。

[105]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p. 46-55.

[106] Correspondence relative to military operations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27, Shannon, Ireland: Irish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65.

[107]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1, p. 676;Correspondence relative to military operations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27, Shannon, Ireland: Irish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66.

[108] Bernard, Narrative of the Voyages and Service of the Nemesis, vol.2, pp. 511-512.

[109]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331页。

[110] Correspondence relative to military operations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27, Shannon, Ireland: Irish University press, 1971, p. 68.

[111] Bernard, Narrative of the Voyages and Service of the Nemesis,中译本见《鸦片战争后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331页。

[112]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第857页。

[11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第185页。其中距镇江城仅60里的圌山,原设防兵仅80名,牛鉴调援50名,常镇道但明伦又组织团练300名(同上书,第5册,第14页)。

[114]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14、44、88页。

[11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14页。

[11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80页。

[117] 《上谕档》,道光二十二年三月初一日。

[11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576页。

[11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493—495页。

[12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618页。

[121]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666页。

[122] 镇江之战的作战经过,我参阅下列资料:一、清方奏折,《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648—649、676—679、689—690、699—700、709、722、731页;第6册,第225—227页。二、英方记录,郭富致殖民部国务大臣1842年7月25日,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p. 346-352;伯纳德:《复仇神号航行作战记》、利洛:《英军在华作战末期记事》、奥塞隆尼:《对华作战记》、穆瑞:《在华战役记》、康宁加木《鸦片战争——在华作战回忆录》,中译本见《鸦片战争末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宾汉:《英军在华作战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01—309页。三、民间记载:《出围城记》、《京口债城录》、《草间日记》、《壬寅闻见纪略》,见《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道光英舰破镇江记》,见《鸦片战争末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

[123]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2, p. 352;《鸦片战争末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第102—104、237—238、251页;《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08—309页。

[124]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第266—267页。其中按耆英的具体人数统计为战死239人,受伤264人,失踪68人,而耆英奏折中称总数为战死246人,受伤263人,失踪88人,为何有此误?原因不详。

[125] 《清史列传》第10册,第3036页。

[12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第72—73、99、225—226、250—251页。

[127] 本节的撰写,我参考了佐佐木正哉先生的论文《南京条约的签订和其后的一些问题》,〔日〕《近代中国》第21卷,译文是由李少军先生提供的。

[12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273页。

[129]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47—148页。随同该照文一同送给英方的,还有耆英等人给伊里布的札文,授权伊里布与英方交涉。

[130]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49页。

[131]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0页。

[132]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1页。

[133]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321页。

[134]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2页。

[135] 伊里布送还英俘的照会,于6月7日发出,而奕经直至6月19日才上奏报告此事(《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433页),显系是其收到道光帝6月5日和9日的谕旨,才敢羞羞答答地上报。但是,仍未敢将伊里布的照会附上。

[13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361页。

[13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365页。

[13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367—368、356—358页。奕经上报的伊里布照会钞本,与佐佐木正哉先生从英国档案馆中所录原件文字差别很大。看来,奕经与伊里布对道光帝做了手脚。

[13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428页。

[14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433页。

[141]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481页。

[142]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4页。

[143]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5页。

[144]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6页。

[145]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63页。

[14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537页。

[14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593页。

[14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617页。

[14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599页。

[150] 佐佐木正哉先生对此大胆推测称这一份文件可能是由耆英、伊里布伪造的(《南京条约的签订和其后的一些问题》,〔日〕《近代中国》第21卷)。而《鸦片战争末期英军在长江下游的侵略罪行》收入此文件时,称录自不著撰人《夷匪犯境闻见录》抄本,并称是“太仓州禀”7月7日在宝山县城外张贴。这与耆英奏折中的说法相一致,由此可排斥耆英伪造的可能性。但该书收录此件与耆英进呈件文字稍有参差。

[151]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8—160页。

[15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624、622页。又《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收入此密谕时,列为7月16日(六月初八日),不知为何晚一天。

[15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612—613页。

[154]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65—166页。

[155]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58—160页。

[156]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67—168页。又佐佐木正哉先生称,7月21日耆英给璞鼎查的私函,是其执行7月15日密谕的行动,此为误。耆英对此另有奏折,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786页。另,璞鼎查的照会中文意思很不明确,耆英颇有误解。

[15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676—678页。

[15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739页。

[15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742页。

[16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701页。

[161]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743页。

[16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784页。

[16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787页。

[164]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56页。

[165] 此为伊里布的幕僚苏霖在给张喜的私函中透露,称奕经见刘韵珂患病,向伊里布许诺,让伊就任署理乍浦副都统后,立即回杭州署理浙江抚篆。这反映出奕、伊关系,也反映出奕与刘不和,企图趁此机会去刘之意(《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57页)。尽管此事后来未成事实。

[166]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64页。

[167]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76页。

[168]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83页。

[169]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85页。

[170]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65页。

[171]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65页;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89页。

[172] 邓嗣禹的译本于1944年由芝加哥大学出版社(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出版,名为《张喜与1842年南京条约》(Chang Hsi and the Treaty of Nanking, 1842),这个有详注的译本,前面还有邓嗣禹的一篇论文进行评价。

[173]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66—369页。按照张喜自己的记载,他本人是主战的,并在会谈期间毫不掩饰这一见解,后对伊里布进火攻之策,对耆英亦献计火攻,但都没有被接受。这就使人怀疑其真实性。尽管张喜对签订《南京条约》是有功的,但是这种功劳从另一角度来看却是罪恶。在当时的环境中,他似乎还须为自己辩白。

[174]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70、372页;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91—192页。

[175]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72页;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90、193页。

[176]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94—195页。

[177] 伊里布在署理乍浦副都统后,给英人的照会就写作乍浦都统,省去“副”字;而伊里布从无锡赶往南京后,照会中具称“钦赐头品顶戴花翎”,而耆英尚未出奏,但从张喜的例子来看,伊里布这么做是经过耆英同意的;伊里布到南京前,牛鉴给英人的照会中便称伊为“钦差大臣”(以上见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然而,朝廷的谕旨中也有误差,如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十九日(1842年7月26日)的两道谕旨皆作:“军机大臣密寄钦差大臣耆、伊”,“军机大臣字寄钦差大臣耆、伊”,从行文来看,伊里布又同为钦差大臣,但是,第二天的谕旨又改作“军机大臣字寄钦差大臣耆、参赞大臣齐、副都统伊”,伊里布的头衔又变成了副都统,尽管没有“署理”二字(《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739、742—743页)。而到了七月初五日,谕旨又改为“军机大臣字寄钦差大臣耆、署副都统伊”,由此至签订南京条约,谕旨一直为此头衔(同上书,第6册,第25、53、114、164、184页)。由此可见,尽管伊里布等人向英方开具了新的头衔,英人也信以为真,但他的实际职务仍是四品卿衔,“暂带”头品顶戴、署理乍浦副都统。当然,伊里布在上奏时,还是老老实实地自称“署理乍浦副都统”。

又,伊里布发给英方的谕旨全文为“军机大臣密寄钦差大臣耆英、伊里布,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十九日奉上谕:前因该夷恳求三事,已有密谕耆英、伊里布,会同筹商妥办。惟前据该夷照复,似以耆英、伊里布不能做主为疑,著耆英、伊里布剀切开导。如果真心戢兵,定邀允准,不必过生疑虑。该大臣等,经朕特简,务须慎恃国体,俯顺夷情,有应行便宜行事之处,即著从权办理,朕亦不为遥制。勉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查这道谕旨摘录了六月十九日给耆、伊第一道谕旨中“军机大臣密寄钦差大臣耆、伊,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十九日奉上谕:……前因该夷恳求之事……已有旨密谕耆英……惟前据该逆照复,似以耆英、伊里布不能作主为疑……著耆英、伊里布剀切开导,如果真心悔祸、共愿戢兵,我等奏恳大皇帝定邀允准,不必过生疑虑。该大臣等经朕特简,务须慎恃国体,俯顺夷情……”;又摘录了该日第二道谕旨中“有应行便宜从事之处,即著从权办理……朕亦不为遥制。勉之”。如果与谕旨原文对照,伊里布删去了对英方不利的言词,如“真心悔祸、共愿戢兵”删为“真心戢兵”等等。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伊里布将谕旨中“伊里布现往镇江,著即会同耆英妥筹商办”一句,移至“前因该夷恳求三事,已有密谕耆英”之后,就变成了英方要求的“三事”,可以由耆英、伊里布“筹商妥办”了,而当日谕旨中对“三事”明确规定了不得付战费,烟价已在广州给过,不得再付等内容;二、原旨中称“如果真心悔祸,共愿戢兵,我等奏恳大皇帝定邀允准”一语,即明确规定,一切须请旨后方可实行,伊里布改为“如果真心戢兵,定邀允准”,变成了不必经过大皇帝,而可由他们来“允准”了。这些实际上改变了谕旨的原义,变成了他自己的新内容了(道光帝谕旨原文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5册,第739、742页)。

[178]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96页;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72页。

[179]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97页。

[180]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98页。

[181]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98页。

[182]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199页。

[183]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74页。

[184]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77页。

[185]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78页。

[186]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201—202页。

[187]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204页。

[188]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78页。

[189] 黄恩彤:《抚远纪略》;利洛:《缔约日记》;张喜:《抚夷日记》。以上见《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416—417、506—508、380页。

[190]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206—208页。

[191]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205页。

[192] 利洛:《缔约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505—506页。

[193] 张喜:《抚夷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398页。

[194]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208页。

[195] 利洛:《缔约日记》,《丛刊·鸦片战争》第5册,第514页。

[19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第50—53、56—57、74—76、114—115页。

[19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第136—138页。

[19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6册,第165页。

[199] Bingham, Narrative of the expedition to China: from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war to the present period, vol.2, p. 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