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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修订版)
1.4.4 四 本书的主旨

四 本书的主旨

从以上“琦善卖国”的探讨中,凸现出来的问题是:

鸦片战争的失败,究竟应当归结于中国的落后和保守,还是应当归结于琦善等人的卖国?当时中国的正确之途,究竟是彻底地改弦更张,还是只需重用林则徐等力主抵抗的官僚?

前者从中国社会的角度来看问题,解决起来十分困难。后者似更注重于人物的褒贬,对策又似明快简单。两者之间,有着认识深度上的差别。

以纪传体为正宗的中国传统史学,过多地注重了人物的褒贬,历史著作中登场的历史人物,身上都带着明显的标签。若从更高的层面上看问题,就会发现,琦善也罢,林则徐也罢,个人毁誉事小,探究其中之理事大。

如果我们把已经提出的问题和在本篇绪论中不便展开的问题,全部放在一起思考,问题的核心就展现于面前,那就是:

在当时的情况下,中国能否取得鸦片战争的胜利?这是一场胜或负的结局皆有可能操作的战争,还是一场必定要失败的战争?当时清政府中有没有人可以领导或指导这场战争获得胜利?如果战争必败,我们又该如何评价这段历史?

毫无疑问,历史不会改变,战争的结局也不会改变。但是,历史学家在研究、分析、评价历史时,总是会注意到当时未被采纳的建策、未被利用的条件,总是会注意到历史可能出现但未能出现的转机。也就是说,他们心中有许多“如果”、“可能”、“万一”之类的假设,离开了这些,他们无法研究历史,而只能成为历史的宿命论者。

那么,假设我们把历史学家心目中的当时可能实现的假设,统统摆出来,再探讨一下,如果这些假设实现,是否会改变鸦片战争的失败结局?

问题一下子变得如此简单,但要解决这个问题,又似变得更加困难。

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大,从今天的角度去探讨一百五十多年前这次战争的意义。我们会首先看到,这场战争把中国拖入世界。从此开始,中国遭受了列强的百般蹂躏;从此开始,中国人经受了寻找新出路的百般苦难。

鸦片战争的真意义,就是用火与剑的形式,告诉中国人的使命:中国必须近代化,顺合世界之潮流。这是今天历史学界都会同意的观点。

历史过去了一个半世纪。我们面前的一切,告诉我们这个历史使命还没有完成。中国依旧落后。我们还经常面对着那些曾困扰前几辈人的老问题,以致我们仿佛能直接走进历史而充当一个角色。

当然,我们也有理由将一切责任都推给历史。事实上,我们也从历史中找到许多无可辩驳的原因:西方列强的侵略,经济底子薄弱,人口基数太大,等等。但是,我们在历史中看得最少的是,中国人在这个过程中究竟犯了哪些错误,尽管历史已经明白无误地说明,我们犯过错误。

历史学最基本的价值,就在于提供错误,即失败的教训。所谓“以史为鉴”,正是面对错误。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民族从失败中学到的东西,远远超过他们胜利时的收获。胜利使人兴奋,失败使人沉思。一个沉思着的民族往往要比兴奋中的民族更有力量。历史学本应当提供这种力量。

正因为如此,我选择鸦片战争这一中国近代化理应发生的起点,专门分析中国人,尤其是决策者们,究竟犯了什么错误以及如何犯错误的,试图回答一些问题。这部书不可能回答鸦片战争本身提出的一切问题,但我尽力为这些问题的真解决提供一些素材。

对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对于西方文明的冲击,对于资本主义的挑战,现已有了足够多也足够好的著作和论文。本书叙说的重点,是作为其反面的清王朝。为此,本书对战争中涉及清王朝的种种史实进行考证,对种种陈说予以分析,并对这次战争中的主要人物加以评论。

今天,我们已进至20世纪90年代的中期,令人激动的新世纪即将到来。站在世纪末的高度,社会科学家就不应当仅仅憧憬着新世纪的辉煌,而有责任对本世纪的学术进行一番总结。我以为,此中第一个需要总结的,正是历史学。人们只有明白地看清了过去,才能清晰地预见到未来。

正是这么一种感受,使我不揣鄙陋,重新写下了鸦片战争这一段历史。

在本篇绪论即将结束之时,我还要说明,历史学家生来俱有无可排遣的民族情结,不应当演化为历史研究中对本民族的袒护。抱着这一观念,我在对清王朝的批判上,无论是妥协的主张,还是抵抗的主张,都是不留情面的。

一个民族对自己历史的自我批判,正是它避免重蹈历史覆辙的坚实保证。


[1] 王钟翰等点校:《清史列传》第10册,中华书局,1987年,第3144—3155页。

[2]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東京:近代中国研究委員会,1964年。

[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新史料》中录有民间流传的琦善抄家的清单:“番银一千万元,黄金四百二十三两五钱,东珠八百四十九粒,珠吊二十四十付(计大小七百四十八粒),玳瑁架床一付,瑚珠十六挂,大小自鸣钟十八件,金钱表十一件,家乐班行装十八箱,貂褂十四件,蟒袍二十八件,衣籍百三十箱(另有清单),玉马二个,料狮二个,翡翠班十八丁,珠灯八堂,红呢铺垫大小三十付,水晶澡堂一架,私参四十二斤,药材十九札,彩帐十二件,泥金桌凳二付,铜牛望月二付,凤冠一只,轿车四套,大小牲畜二十八头,大呢幔幔羽衣二件,零星缎匹细件二百二十斤,直隶开设典当四处(协成、永成、大成、恒成),盛京典当二处(来成、福成),自置田亩三十四顷,祖遗房屋三百四十间,店栈各房八十一处,楠木桌凳九十四件。”见中国史学会主编、齐思和等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鸦片战争》(以下简称《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上海:新知识出版社,1955年,第433页。

此外,《入冠志》称,琦善家“抄出黄金六百八十二斤,银一千七百九十四两,并有珠宝十一箱”。(同上书,第316页)

[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3册,天津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98页。奕经还在该奏中揭露出一个有趣的事实:1824、1825、1826年,琦善分别与山西商人岳泉、陈宝书、曹添得合资,在天津大沽等处开设义和、全和、时和三家当铺,每家出资钱两万串,共计六万串。由于当时禁止官员开设当铺,琦善便让其家仆王幅出名,“写立公中合同”。王幅还派人参加当铺的管理。琦善的敛钱手段,由此可见一斑。

[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3册,第459—460页。

[6]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824页。

[7]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1000—1001页。

[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3册,第459页。

[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3册,第475页。

[10] 《军机处会讯鲍鹏供词》,《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第252页。

[11] 义律致巴麦尊,1841年6月16日,转引自佐佐木正哉:《鸦片战争研究——从英军进攻广州到义律被免职》第八部分“对琦善的审判”。(〔日〕《近代中国》第11卷)

[12] 无独有偶,当后来伊里布被贬斥时,道光帝又让裕谦密查伊里布与英人有无私相馈赠情事,可见这种流言的普遍性。

[13] 从世界历史来看,“天下共主”的观念并非中国独有。在欧洲和西亚,大帝国的君主都曾宣称自己是“天下共主”。这在地理大发现之前的时代是不新鲜的。中国的问题仅在于没有意识到,随着地理知识的增长,应当抛弃这种错误观念,反而是千方百计地加以修补。至清代,这种“天下共主”的观念已经是漏洞百出,但统治者为了统治的需要,仍坚持不放。

[14] 中国的藩属国与西方的殖民地完全不同。这表现为:一、宗主国不谋取特殊的经济利益,在朝贡中又采用“薄纳厚赠”的政策,使藩属国的朝贡成为有利可图的生意,即“朝贡贸易”。二、在政治上,藩属国君主的目的在于维护其地位,以借助宗主国的势力来对抗、压制国内反对派。而宗主国又通过支持藩属国的君主,减少外族的入侵,保持边境的安全。从某种意义上说来,宗藩关系是一种地位不平等的政治同盟关系。

[15] 此处将西方各国列为“化外”,是从清朝与西方各国的实际关系而确定的。而当时的一些清朝官吏,为渲染盛世的“万邦来王”,将英国等国列为朝贡国。清朝的一些官方文书,也有这种记载。甚至当时先进的中国人,曾任礼部主客司主事的龚自珍也不例外,谓:“我朝蕃服分二类,其朝贡之事,有隶理藩院者,有隶主客司者。隶主客司者,曰朝鲜,曰越南,曰南掌,曰缅甸,曰苏禄,曰暹罗,曰荷兰,曰琉球,曰西洋诸国。西洋诸国,一曰博尔都嘉利亚,一曰意达里亚,一曰博尔都噶尔,一曰image咭唎。自朝鲜至琉球,贡有额有期,朝有期。西洋诸国,贡无定额,无定期。(《主客司述略》,《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18—119页)还需说明的是,西方人见到将他们的国家列为朝贡国,必然生怒,认为是对他们的污辱;而清朝的官绅士子们却不这么认为,他们将此作为一种褒扬,即“化外”之邦有心“向化”,是一种进步。

[16] 除国名外,当时在西方的人名、船名亦加“口”字旁。本书采用当时译法的国名、人名、船名,除在行文中表示特别意义的,皆删去“口”字旁。

[17] 尽管当时外国商人在粤海关交纳甚多,但绝大部分作为陋规和贿赂进了官员、行商的私囊,上交朝廷的正税每年仅为银一百万两,占清王朝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左右。因此,清朝皇帝时常有“区区关税”之言论,对中断对外贸易,表示无所谓。

[18] 卢坤认为,“查中外之防,首重体制,该夷目律劳卑有无官职,无从查其底里,即使实系该国官员,亦不能与天朝疆吏书信平行。事关国体,未便稍涉迁就,致令轻视。”于是,他下令中断中外贸易以对抗。未久,律劳卑病故,德庇时(John Francis Davis)继任,中外贸易恢复。(《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46—168页)

[1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329—331页。

[2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23页。

[21]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第629页。

[22]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44页。

[23]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4年,第729页。

[24] 卢坤在奏折中使用曲笔,以试探道光帝的口风,谓:“总之,势成积重,骤难挽回。屡经周咨博采,有谓应行照昔年旧章,准其贩运入关,加征税银……有谓应弛内地栽种莺粟之禁,使吸烟者买食土膏……其说均不无所见,然与禁令有违……”(《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66页)道光帝对此全然拒绝。

[25] 许乃济此时上奏,另有契机。按照清政府的规定,每年年底,各省督抚等须专折奏报本省内吸食、种植鸦片的情形。行久而虚应故事,皆成具文。各省大吏无不虚报,道光帝对此类公文也已生倦。1836年初,道光帝在署两江总督林则徐、江西巡抚周之琦、浙江巡抚乌尔恭额、护安徽巡抚佟景文等人的奏折上朱批:“既无买食鸦片之人,自明岁为始,毋庸具奏。”(《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193—197页)很可能许乃济得知了这一消息,认为道光帝对鸦片的态度有所缓和,方上奏弛禁。许乃济上奏后,道光帝下令广东官员议复。两广总督邓廷桢等人表示赞同(同上书,第200—210页)。后内阁学士朱嶟、给事中许球、御史彭玉麟等人上奏反对(《复旦学报》1978年第1期;《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13—217页)。道光帝终未同意弛禁。

[2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92—295页。案,这一时期的疆臣议奏,与后来湘、淮系把持地方权力时不同。各地大吏在政治上并无定见,惟以揣摩皇帝旨意为能事,以讨皇帝欢心。琦善在这一方面堪称高手。他同意严禁,并非表示其历来对鸦片深痛恶绝,而是已看出道光帝的意向,投机适应,后来在天津拿获烟贩也属此类。各地疆臣的29份奏折,无一不主张严禁,就连历来倾向弛禁的广东也不例外,这种空前的一致只能说明帝意明朗,谁也不敢冒险以忤圣心。道光帝决心严禁后,果然将许乃济休致。一些论者以是否同意黄爵滋“吸食者诛”,为弛禁或严禁的区别,似不能成立。我将在第二章中对此进行讨论。但从各奏折来看,有些大臣对此有严禁的决心,如林则徐等人,有些大臣平时对此事似乎不太留心,复奏亦不得要领,但看不出弛禁的倾向。

[2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354—356、364—366、391—393、401页。

[2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449页。

[29] 林则徐致刘建韶信中称:“查拿鸦片一事,弟在楚所获烟土、烟膏,已奏者一万二千余两,未奏者亦有此数。”(杨国桢编:《林则徐书简》,福建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44页)两万两之数,由此推定。

[30] 以往的论者,多据《道光洋艘征抚记》,称道光帝见到林则徐奏折上称,“烟不禁绝,国日贫,民日弱,十余年后,岂惟无可筹之饷,抑且无可用之兵”,大为震动,遂命林则徐进京。然从清代档案来看,情况完全不同。道光帝收到林则徐有上引内容的附片后,并未留下任何朱批、朱点、朱画,亦无上谕下发。而10月25日,京城发现庄亲王等吸食鸦片,给道光帝以很大刺激。11月8日,道光帝收到琦善的奏折,得知天津查获鸦片13万两,感到情势严重,遂于11月9日下令调林则徐进京(郦永庆:《有关禁烟运动的几点新认识》,《历史档案》1986年第3期)。至于道光帝为何选派林则徐负责禁烟,我将在第二章中讨论。

[31]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1册,第368页。

[32] 这位军官与1838年率舰队至广东的东印度舰队司令马他仑同姓,不是同一人。

[33] 英方这份文件中有“可即以钦差大臣林如何凌辱英国官员暨商人等情节,照实陈明奏闻”一语(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8页),可见琦善转奏马他仑之语,并非无来历。

[34] 陈胜粦先生的论文《林则徐在粤功罪是非辩》对此进行了很好的分析,见《林则徐与鸦片战争论稿》(增订本),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第113—116页。

[35] 中山大学历史系编:《林则徐集·日记》,中华书局,1962年,第226—227页。

[36] 《林则徐集·日记》第314页。

[37] 关于林则徐胪陈直隶水利的时间,众说不一,有称1837年即林请训即赴湖广总督任时,有称1838年即林请训即赴钦差大臣任时。我以为,1838年似更为可靠。大约正是此次的印象,道光帝于1839年专门让他议奏金应麟一折。《畿辅水利议》今存光绪刻本,而后一份奏折,见中山大学历史系编:《林则徐集·奏稿》中册,中华书局,1965年,第715—724页。

[38] 后来琦善也确实奏明,颇得道光帝的理解。见《清实录》第37册,中华书局,1986年,第1179页。

[39] 《丛刊·鸦片战争》第1册,第314页。

[40] 详见拙文:《1841年虎门之战研究》,《近代史研究》1990年第4期。

[41]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56、61页。

[42]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69、70页。

[43]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70—71页。案,当时“香港”一词,并非全岛之称谓,仅指该岛西南一隅。义律用“一岛”之词,而将一隅扩大至全岛,又用“接收”一词,而将“寄寓泊船”变为割占。此中的一些细节,见本书第三章第四节。

[44]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73页。

[45]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第736页。

[46] Chinese Repository, vol. 10, p. 63.

[47]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争の研究:資料篇》,第75页。

[48]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第803—804页。

[49] 佐佐木正哉:《论所谓“穿鼻条约草案”》,中译本见《外国学者论鸦片战争与林则徐》上册,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胡思庸、郑永福:《穿鼻草约考略》,《光明日报》1983年2月2日;陈胜粦:《香港地区被迫割让与租借的历史真象》,《林则徐与鸦片战争论稿》,等等。

[50] 《琦善与鸦片战争》,《清华学报》第6卷第3期(1931年10月)。

[51] 蒋廷黻先生的这篇论文,当时是否有现实方面的用意,也就是说,是否为宣传而作,今日已无法查证。但是,六年后,抗日战争爆发,蒋先生又著《中国近代史》一书,对琦善、林则徐的评价显然换了调。他虽然仍批评林,但已把林放到比琦更高的位置上,对琦则轻蔑地称为“不足责”。这又似乎表明了他对妥协和抵抗的新看法。

[52] 这里所说的批判,是指哲学意义上的,即批判中汲取。而这方面工作的典型事例,是姚薇元先生所著《鸦片战争史实考》的各个版本。这部初版于40年代至今仍有很高地位的著作,原本是对《道光洋艘征抚记》的批判,几经修订后,批判的锋芒减弱了,而仅剩下对一些问题的考证。1983年,姚先生又著《鸦片战争》一书(湖北人民出版社),几乎看不到他昔年批判的锋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