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旭烈兀时代汉地与波斯使臣往来考略

旭烈兀时代汉地与波斯使臣往来考略

元代蒙古统治东起三朝,西极大食。在元代汉文文献中,钦察之地的术赤后王、波斯的旭烈兀后王以及突厥斯坦、阿母河以北地区的察合台、窝阔台后王,常统称为“西北诸王”。中统建元以后,他们在名义上承认元朝皇帝为宗主,元廷也正式称呼西北诸汗国为“宗藩之国”。[1]由于宪宗蒙哥以后的元皇室与波斯的伊利汗室同出自成吉思汗第四子拖雷,所以在西北诸藩中,伊利汗国与元朝之间的关系最为亲密。本文拟以讨论元宪宗蒙哥以及元世祖忽必烈统治初期,中央政府与伊利汗国建立者旭烈兀之间的使臣往来之背景为纲,来勾画这一时期汉地与波斯之间关系的基本轮廓。

一、旭烈兀受命西征及其在蒙古国中的地位

1.旭烈兀受命西征

1251年蒙哥即位之初,即命旭烈兀统兵出征“西域素丹诸国”。划归旭烈兀指挥的有原先镇守波斯北部的拜住、搠里蛮所部蒙古军和受命镇守印度河上游地的撒里那颜所部蒙古军,还有出征木剌夷的怯的不花所部军以及从诸王军队中签发十分之二而组成的探马赤军,以及从汉地抽调的炮手、火器手和弓弩手组成的军队。

旭烈兀究竟以什么身份前往波斯?他当时的地位与后来占据伊利汗位的子孙之间有无区别?乌马里书中有这样一段记载:“正如我们的亦思法杭人詹思丁长老所云,旭烈兀生前不是独立的统治者,而是以其兄蒙哥合罕的代表人的身份来实行统治的,底儿罕(diram)[2]和底纳儿(dinar)钱币[3]上铸的不是他的名字,而是其兄的名字。”[4]《蒙古人在伊朗》一书的作者、德国的施普勒教授在论证旭烈兀在波斯的地位时,虽未举证上述乌马里的记载,但也认为旭烈兀起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作为蒙古皇帝的代表统治波斯的。[5]接着,他为了论证旭烈兀依附于宪宗蒙哥和中央政府,举出一条材料,说在迦特梅耳的《史集·旭烈兀传》波斯文刊本[6]第98页中提到,旭烈兀“把自己的次子出木忽儿,作为自己忠诚的抵押,留在蒙哥处”。[7]也就是说出木忽儿是作为人质留在蒙哥身边的。

查迦特梅耳书的这段文字,实相当于《史集》第3卷苏联巴库1957年波斯文合校刊本[8]页9之第六行至第七行。上述两书的波斯文原文为:“旭烈兀在动身前往伊朗之地的时候,把他(按:指出木忽儿)连同自己的诸斡耳朵一起,留在蒙哥合罕跟前。”出木忽儿的留下,并无任何人质的含义。迦特梅耳书页99的法译和《史集》第3卷阿伦兹俄译本页19的译文,都十分准确地表述出拉施都丁的意思。拉施都丁在其书中多处提到过出木忽儿留镇蒙古本土之事,各段之间没有多大差别。所以施普勒的所谓出木忽儿以旭烈兀“忠诚的抵押”者的身份被留在蒙古本土的说法,只是其个人的推断,并无直接史料根据。

在施普勒论述旭烈兀的地位的文字中,还有一个论断涉及旭烈兀的地位:“被征服的土地被世袭地委付给了旭烈兀,大汗就是一直这样来看待这合法的继承权。”[9]虽然施普勒是依据波斯文、阿拉伯文文献研究伊朗蒙古王朝史的专家,但这一论断也是不全面的,至少旭烈兀西征初期并非如此。如果仔细读《史集》,就会发现他漏检了旭烈兀出征前,蒙哥所发出的一条重要诏旨:蒙哥“合罕在心里打算并决定,旭烈兀和授予他的诸军,在伊朗之国为王并长驻下去”,“但表面上却下令:‘当你完成此重任,便返回原来的营地’”。[10]拉施都丁的这两句话中,第一句乃子虚乌有之词,蒙哥当初心里的想法,他从何而知?很显然,这是为旭烈兀家族立国波斯制造根据而编造出来的。关键在于后一句话提到,要求旭烈兀西征后返回蒙古本土。宪宗的这条旨意对伊利汗室宣扬其在波斯统治的合法权十分不利,但居然被落实在白纸黑字之中,足见其真实性不容怀疑。因而其意义在于,把旭烈兀最初在蒙古国中的地位暴露无遗:旭烈兀只是蒙哥派出的统兵西征的宗王,未来征服的土地并没有预先许诺授予他。以上所述,可以如下结论表述之:

起初,旭烈兀是作为朝廷委派出征边远地区的蒙古宗王到达波斯的,其地位不同于当时已在波斯以北的钦察草原划地而居的术赤家族诸王。

旭烈兀从属于宪宗蒙哥朝廷的地位,还见于他必须向蒙哥交纳所获财富之事。据拉施都丁记载,1258年,在灭亡阿拔斯王朝后,旭烈兀得知报达城及木剌夷诸堡中所藏珍宝甚众,而蒙古军在鲁迷、谷儿只、亚美尼亚、曲儿忒和鲁耳诸地所掠宝物亦多,遂于阿塞拜疆地收藏之,并熔为金银锭,遣使携带一部分送到蒙哥皇帝处,并报胜利消息。[11]而按阿拉伯编年史家的记载,旭烈兀须将其五分之二的掠获物送付大汗廷。[12]

除了解递掳获用品以外,旭烈兀与蒙哥不断相互遣使通报消息,如1259年常德曾奉宪宗蒙哥旨意前往旭烈兀军前巡视。[13]

2.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

旭烈兀西征时,蒙古在阿母河以南之地的统治已有二三十年历史,至及宪宗蒙哥即位,首席行政官斡亦剌部人阿儿浑,已是第四任大臣。其下属机构被命名为“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蒙哥认可了贵由时代阿母河以南地区统治机构人事更动的结果,诏“以阿儿浑充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事,法合鲁丁、匿只马丁佐之”。[14]其治地在途思城(Tūs,今伊朗呼罗珊省马什哈德附近)。

按志费尼的记载,当阿儿浑一行官吏从呼罗珊赶到漠北时,宪宗即位的忽里台大会已散,时为1252年2月。志费尼书记阿儿浑的统治范围包括呼罗珊、祃拶答而、印度(指印度西北部)、伊剌克、法儿思、起儿漫、罗耳、阿阑、阿塞拜疆、谷儿只、毛夕里和阿勒坡等地。[15]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的地位与当时统治今中亚地区的别十八里等处行尚书省和统治华北的燕京等处行尚书省相同,直接向宪宗朝廷负责。

质言之,旭烈兀的军队越阿母河而南时,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的统治机器仍继续运转正常,其隶属朝廷的地位也未改变。阿儿浑按蒙哥的诏令四处括户,统计朝廷编民数字,确定税收。蒙哥还指定分别代表自己家族诸兄弟忽必烈、旭烈兀、阿里不哥等人的大臣,充任阿儿浑属下。[16]这一时期,波斯发行过印有宪宗蒙哥名字的钱币,应系阿儿浑诸人所为。1256年阿儿浑等行尚书省主要官员赴漠北接受查讯,至1258年9月才返回呼罗珊。两年中,西亚的形势发生很大的变化,旭烈兀的势力越来越强,阿儿浑及其行政机关由于承担了后勤支援的任务,与旭烈兀的关系越来越密切。至阿里不哥起而争位时,该行省机构正式纳入旭烈兀的控制之下。

元《经世大典·序录·屯戍》记云:“国初征伐,驻兵不常,其地视山川险易,事机变化而位置之,前却进退无定制。及天下平,命宗王将兵镇边徼襟喉之地。如和林、云南、回回、畏吾、河西、辽东、扬州之类。”[17]世祖至元以后,波斯的伊利汗成为出镇回回之地的宗王,是经历了一系列变化的结果。伊利汗室在元朝的地位,源自旭烈兀时代,而伊利汗国与元廷的关系,也是在这样的基础形成的。

二、旭烈兀与阿里不哥之乱

1259年7月,宪宗蒙哥攻宋,死于四川。其二弟忽必烈和阿里不哥为争夺皇位爆发内战。至于远在波斯的旭烈兀在这场冲突的初期所持的态度,各书所记互相矛盾。郝经记载了旭烈兀遣使忽必烈劝进事,曰:“旭烈大王总统西师,奄征西海,镇压西域三十余国,主上母弟也,去中国三万余里,亦遣使劝进,言:‘兄亡弟及,祖宗法也。长兄既殁,次兄当立。兄若不立,吾谁与归?’”[18]《史集》则说忽必烈和阿里不哥分别即皇位后,各自宣称得到旭烈兀的拥护。但是,从下面《史集》关于旭烈兀得知蒙哥死讯的记载看,这些都是不可能的。此外,根据马木路克史家乌马里的记载,当时西亚还存在着把他们看作同一帝系传递系统中先后承继的两个皇帝的看法,即阿里不哥继位在先,忽必烈取而代之。关于旭烈兀与这种看法的关系,笔者曾在《元初朝廷与西北诸王关系考略》一文中作过研究,[19]这里不再重复。本节打算从分析蒙哥死至阿里不哥失败期间,旭烈兀与朝廷之间的几次重要遣使,来探讨旭烈兀在蒙古帝国中地位的变化和他对阿里不哥之乱的态度。

1.失乞秃儿使波斯

《史集》记载,1260年5月,一支以失乞秃儿那颜为首的使团从东方匆忙赶到正在苫国(今叙利亚)作战的旭烈兀军前,宣布了蒙哥死去的消息。拉施都丁未言明这支使团究竟是受阿里不哥派遣还是承忽必烈之命而来的。但在几行之后,出现了阿里不哥的名字:“旭烈兀因蒙哥合罕之意外事件和阿里不哥的吵嚷不服而心情沉重。”[20]这实际上暗示了失乞秃儿的使团来自阿里不哥处。人们知道,忽必烈登基伊始,就派出身边的察合台后王阿必失哈去突厥斯坦,以图控制察合台汗国,造成对阿里不哥东西夹击之势。但阿必失哈行至中途,为阿里不哥的军队截获。这正好证明,当时阿里不哥阻断了忽必烈对西方的联系。这从另一面说明,失乞秃儿应当是阿里不哥派往旭烈兀处的使臣。失乞秃儿到达叙利亚旭烈兀帐前时,距宪宗蒙哥逝期已近一年。花费这样长的时间只能解释为,蒙哥去世之初,阿里不哥和忽必烈因忙于争位,都没有向西北诸王派出报丧使团;或者,他们两人为了减少竞争对手而不约而同地对旭烈兀封锁蒙哥去世的消息。看来,失乞秃儿使团应是在中统元年(1260年)春阿里不哥宣布即位后,才离开和林,星夜赶往旭烈兀驻地的。按拉施都丁的这一记载,直至1260年5月,旭烈兀方得知其兄长去世和阿里不哥、忽必烈争位之事,惟其态度如何,郝经在劝宋与蒙古议和时,曾经提到:“旭烈大王统御西土,其容大肆僭逼。纵使劫制其子,讵肯以兄臣弟?且其兵势足以自帝一方,又讵肯以众从寡,以顺从逆,以强从弱?”[21]其实郝经除道旭烈兀向忽必烈遣使劝进之外,并无其他有关旭烈兀与阿里不哥之间交往的信息,所以其所言不过是推测之辞。

2.旭烈兀受命

从目前的材料看,旭烈兀明确表态站在忽必烈一边,是在得知曾受命阿里不哥而得立为察合台兀鲁思新汗的阿鲁忽叛阿里不哥之后,事在中统三年(1262年)春。拉施都丁这样记载:“此时旭兀烈、阿鲁忽皆心向合罕,他们不断互相遣使。旭烈兀派出一些使臣,对阿里不哥的行为不满,下令制止阿里不哥。他还向合罕处派出一名使臣,阿鲁忽也如是行事。”[22]《史集》的这一段文字,加深了这样一种印象,即中统三年春阿鲁忽之倒戈向忽必烈,重新打开了汉地与西域的交通,而在此之前,阿里不哥与旭烈兀有使臣往来。

就忽必烈的情况而言,他虽宣布登基,但盘踞漠北的阿里不哥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对手。忽必烈在政治上需要西北诸王承认他继承地位合法,旭烈兀就是他争取的对象。旭烈兀是蒙哥诸兄弟中最有势力的人物,按郝经的说法,就是“其兵势足以自帝一方”。因此,他的支持对于忽必烈取得继承蒙哥的合法地位至关重要。为了做到这一点,忽必烈只能放弃自成吉思汗以来大汗对阿母河以南土地的直接领有权,把它交给旭烈兀,借以换取旭烈兀在政治上站在自己一边。于是,忽必烈向旭烈兀派出使臣说:“诸地在混乱之中,应当这样:从只浑河(按:即阿母河)之岸,一直至奉我们诸先祖荣名战斗过的密昔儿(按:Misr,即埃及)之海、大食和蒙古军之地,尔旭烈兀掌管之,善守之。”[23]这样,旭烈兀因公开支持忽必烈而取得了朝廷承认他对波斯的控制权,使他的家族成为蒙古国中继术赤家族之后,第二个割地自守的蒙古宗王集团,原先的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可以说被一笔勾销。

3.受封伊利汗

前已言及阿里不哥之乱中,旭烈兀受命治理阿母河以南地,但实际上受封为伊利汗在其本人去世以前不久。此事《史集》有记载:

“不久前,使团自契丹之地到来:忽必烈合罕已登上皇位,阿里不哥成了其顺服的臣下,而阿鲁忽则己去世。旭烈兀受旨:为自阿母河至遥远的苫国(按:叙利亚)和密昔儿(按:埃及)地之王。他们(按:指忽必烈宫廷)已派出三万名威名率著的蒙古骑兵来增援他。”[24]

这一记载中提到了一系列相关的事件,据此我们可推断旭烈兀受封为伊利汗的时间。

(1)阿里不哥投降忽必烈的时间。《元史》载至元元年(1264年)七月:“庚子,阿里不哥自昔木土之败,不复能军,至是与诸王玉龙答失、[25]阿速带、[26]昔里(给)[吉],其所谋臣不鲁花、秃满、阿里察、脱忽等来归。诏诸王皆太祖之裔,并释不问,其谋臣不鲁花等皆伏诛。”[27]故而阿里不哥投降的时间当在此之前不久。

(2)阿鲁忽逝年。各书所记不一,应该也在此年。再据旭烈兀逝年,《史集》记载在1265年2月。如是,则可大致推定:旭烈兀受封伊利汗的时间在1264年夏季,或此后不久。

至于上述史料所记忽必烈派兵3万增援旭烈兀一事,我们下面再作讨论。

4.旭烈兀召回出木忽儿

出木忽儿乃旭烈兀次子。前已言及,旭烈兀受命西征时,把他和自己的诸斡耳朵一起留在宪宗蒙哥处。蒙哥死后,因“阿里不哥在彼处,而忽必烈合罕离他很远,(于是)他站在阿里不哥一边。由于阿里不哥的原因,他曾与忽必烈合罕的军队作战”。阿鲁忽叛阿里不哥后,旭烈兀虽表态支持忽必烈,但因驻地遥远,其本人又忙于向马木路克(Mamuluk)王朝作战,不可能派兵东援。他所能采取的行动,就是召回阿里不哥集团中的出木忽儿,以削弱其实力。于是他遣使出木忽儿,表示对他与忽必烈的军队作战不满,要他脱离阿里不哥。出木忽儿利用随阿里不哥到突厥斯坦进攻阿鲁忽的机会,取道前往波斯,但在中途病逝。[28]出木忽儿脱离阿里不哥事当在中统四年(1264年)。值得注意的是,旭烈兀在与忽必烈建立联系后,并没有立即召回出木忽儿,其拖延的原因何在?是因为交通不便还是因为其他,目前尚仍不清楚。

5.旭烈兀对处置阿里不哥的意见

阿里不哥投降后,忽必烈召集宗王大臣定议处置。按《元史》记载,此事在至元元年(1264年)七月。忽必烈命阿里不哥行待罪仪式。旭烈兀使臣真浑适在场。及归,在波斯宫廷述当时情景,引起旭烈兀的不满,遂遣使忽必烈,问道:“按札撒怎应许可如是令吾等(成吉思汗)氏族(成员)行待罪仪式?”从旭烈兀的表态背后,可以体会出,他不同意将阿里不哥视为叛王。

阿里不哥集团中有先朝旧臣孛鲁合,曾参与筹划其登基事项。在聚议中,诸王大臣皆曰可杀,唯忽必烈认为:“孛鲁合必阇赤曾习闻窝阔台合罕和蒙哥之言,让吾等给以生路,在此案中,以及对旭烈兀和其他诸王,有关彼等情况亦可为证。”[29]上述旭烈兀遣使表达的意见和这里忽必烈的看法都很耐人寻味。忽必烈针对旭烈兀有意宽宥阿里不哥的态度,主张留下孛鲁合为阿里不哥事件的证人,以利用阿里不哥同谋之口来向旭烈兀表明严厉处罚阿里不哥之同党是必需的。在处死阿里不哥主要的10位大臣之后,朝廷遣使告知旭烈兀等诸王,并就赦免阿里不哥等叛王事征求意见,邀集他们参加忽里台大会。旭烈兀向朝廷使臣表示同意对阿里不哥及其臣属的处置,但又不明确肯定出席朝廷拟议举行的宗亲大会。

旭烈兀之所以与忽必烈在阿里不哥的处置问题上产生分歧,是由各自的地位决定的。在阿鲁忽降忽必烈之前,旭烈兀虽曾遣使劝进忽必烈,但亦与阿里不哥保持联系。后来他虽然表态站在忽必烈一边,但并未从军事上介入内战。惜《史集》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旭烈兀的这种态度,尚未能在汉文史籍中找到明证。

6.忽必烈派兵西向

在前面“旭烈兀受封伊利汗”一节中,已经提到,忽必烈派出的册封使通知旭烈兀:朝廷已派出3万蒙古骑兵前去增援他。这条史料至今未引起学者们的注意。笔者认为,《瓦撒夫史》中亦有一段文字记忽必烈于阿里不哥失败之后,向西域派兵之事,其文云:

“当统治之顺序轮到公正的忽必烈合罕之时,当阿里(不哥)的激动与阿鲁忽之违抗达到其转变点之时,忽必烈合罕命一支大军前往阿母河岸,使一切居于这一地区的(那些)企图独立的宗王统统从交通线上撤走,这样合罕的使臣可以毫无困难往返于旭烈兀大王(与大汗之间)。”[30]

对比《史集》与《瓦撒夫史》的记载,可知二书所述应为同一件事。不过从当时形势来看,忽必烈刚平息阿里不哥之乱,派3万蒙古人增援旭烈兀似不可能。当以瓦撒夫所记为是:这支向西开赴的大军的目的,当在于重新确立朝廷在突厥斯坦和阿母河以北地区的权威,以保证汉地与波斯之间的往来畅通无阻。

笔者在《元朝与察合台汗国的关系》[31]一文中,曾使用过《瓦撒夫史》的这一条材料并提出:“旭烈兀死于1265年2月,忽必烈出兵中亚当在此之前。然这支军队究竟到达何地,由谁率领,与汉文记载如何勘同,仍有待于研究。”查至元初,元廷向西北派军只有北平王那木罕出征的规模最大。如果这支负责保证汉地与波斯交通的军队,就是那木罕所部的话,那么它并没有到达阿母河岸,而因海都的叛乱而止于阿力麻里草原。那木罕受封北平王,事在至元二年(1265年)二月,[32]两者时间相当相近,似可相互比附。惟简略提及这支西征大军活动的《史集》和《瓦撒夫史》均同时又提到那木罕的行踪,并未把二者视为一回事。所以,忽必烈在阿里不哥之乱结束后派大军西行事,尚有待于进一步的探讨。

三、札马剌丁其人

札马剌丁是元代杰出的回回天文学家和地理学家,他于至元四年(1268年)进“万年历”,同年又造西域仪象咱秃·哈剌吉,即所谓浑天仪等七种。后来又倡导并参与了包括钦察汗国、伊利汗国、察合台汗国以及元政府直辖地在内的整个元帝国地图的编绘工作,是一位对促进当时中西文化交流有很大贡献的人物。据《元史·百官志·回回监天司》条记载:“世祖在潜邸时,有旨征回回为星学者,札马剌丁等以其艺进,未有官署。”[33]这就是说,札马剌丁是在宪宗时投奔忽必烈的。他在此前的事迹,汉籍缺载,幸而《史集》保留了一点记载,可资研究。拉施都丁在叙述旭烈兀批准纳速剌丁·途昔建造蔑剌合司天台的背景时写道:“蒙哥合罕在诸蒙古皇帝中是一位智慧完美的君王,他精明、有理解力而伟大,握有一切权力,甚至解决过一些欧几里德的图形问题。其伟大理想与崇高抱负要做这样一件事:于吉祥的时刻建设司天台。他曾下令让不花剌人穆罕默德·只底之子札马剌丁·穆罕默德·塔希儿做主要掌管人。”拉施都丁称元宪宗蒙哥懂得欧几里德几何学,显系过誉之词,不过倒说明札马剌丁的学识已为蒙古皇室所知,蒙哥有意委以重任。除札马剌丁外,波斯途思人纳速剌丁之名也为蒙哥所知,拉施都丁接着提到他征召纳速剌丁之事:“蒙哥合罕在分手时,对(其)弟下令道:当克服木剌夷城堡时,把火者·纳速剌丁送到这里(按:指汉地)。在当时,因为蒙哥合罕忙于灭亡蛮子国,远离都城,旭烈兀汗遂下令在此亦建司天台。”[34]

仔细阅读《史集》的记载,可体会出拉施都丁所表述的意思是:旭烈兀之所要在蔑剌合建司天台是因为蒙哥曾有意建回回司天台,委之于札马剌丁,并征召纳速剌丁入汉地。这就是说,蒙哥打算在汉地建回回司天台时,札马剌丁已在汉地,因需要人手而征召纳速剌丁。再比照《元史·天文志·回回司天监》条的记载可知,当忽必烈征“回回星学者”时,札马剌丁并非从西域万里迢迢赶来应征,而是从蒙哥门庭转入忽必烈潜邸,之所以如此,可能是因为蒙哥未能建设拟议中的司天台,使其才能不得施展。从札马剌丁活动的年代看,蒙哥时代,他尚为一青年。从当时汉地穆斯林文化的发展程度看,他的天文学、地理知识不可能得之于入华的回回人,应学于西域。综合其年龄、学问和求学时间等诸项因素推测,他应在蒙哥注意到他以前不久来到汉地。

札马剌丁籍贯不花剌,他幼年的情况,是否在波斯活动过,与纳速剌丁有无往来,目前均不清楚。

四、撒礼塔、奥都剌合蛮使波斯与哈只哈心入华

1.撒礼塔携伯颜归回

在阿里不哥失败之后,旭烈兀去世前,朝廷与伊利汗国之间有一次极为重要的往来,此次双方的交往的结果对后来的中国历史产生了重要影响,这就是后来蒙古灭亡南宋的军事统帅,与失里吉、海都和乃颜叛军作战的著名将领和元成宗的拥立者——伯颜的入华。

汉文史料与波斯史书在有关伯颜入华的经过问题上的记载,互有出入。《史集》曾三次提到,忽必烈派赤老温之孙撒礼塔与奥都剌合蛮使旭烈兀处,召伯颜入中土,得允,撒礼塔遂于归回时带回伯颜,而奥都剌合蛮则留于彼。[35]《史集》的几次叙述文字大略相同,[36]唯其中一次具体地提到,伯颜在伊利汗国时,执事于阿八哈潜邸。[37]这里值得提出的是,在《史集》的上述三则记载中,《部族志·速勒都思》条中一段有关伯颜入华的文字:“并且奥都剌合蛮因查帐与之(按:指撒礼塔)同(来),而八邻部那颜之孙已在此地。”此处俄译本竟译作:伯颜为撒礼塔和奥都剌合蛮的同行使臣,完全误解了波斯文原意,而汉译本因系据俄译重译,因而相应亦误。[38]

综上所述,按波斯史书,伯颜是奉忽必烈之召,经旭烈兀同意,随使臣撒礼塔等人来到汉地的。而按汉籍,伯颜乃奉旭烈兀旨意入华,被忽必烈留下,让伯颜的副使回伊利汗国还报,如刘敏中记曰:

“王讳伯颜,朔方人,其族为八邻氏。曾祖术律哥涂,太祖起兵为八邻部左千户。祖阿剌(Alaq),[39]袭父官,平忽禅有功,从宪宗西狩,卒于军。父谑古带(Negüder),以世爵从宗王旭烈开西域以卒。王长于西域,至元初年甫三十,以宗王命入奏。世皇一与语,异之,辄留置左右,弗遣。”[40]

元明善所记在其家系描述上有小异,称其祖阿剌“平忽禅有功,得食其地。从宪宗皇帝征蜀卒于军”。也就是说,阿剌在随成吉思汗西征后,随蒙古军主力回到内地,并从宪宗蒙哥南征。至于其父之名,元明善称为“晓古台”。[41]此问题因非本文重点,这里暂置不论。

前述波斯史书的说法,如果确有其事,则说明伯颜虽长于波斯,但其名声早已为忽必烈所知,以致遣使延召,这对于褒扬伯颜无疑十分有力,但刘敏中、元明善作颂碑却偏不用,足见其不可信,故应以汉文文献所记为是:伯颜于至元初作为伊利汗使臣至朝廷报聘,忽必烈发现其才能,因而留下了他。不过《史集》提示我们,他是与撒礼塔一同入华的。

按《史集》记述,伯颜入华与旭烈兀去世同在牛年,即至元二年(1265年)。旭烈兀逝于此年初,估计伯颜一行是在旭烈兀去世前不久离开波斯的,当他们到达中国时,旭烈兀已逝去。这与汉籍所记“至元初”的时间正相吻合。

2.两位奥都剌合蛮辨

前面已经提到,至元初随撒礼塔出使波斯的使臣中,还有一位名叫奥都剌合蛮的人。志费尼书和《史集》第2卷的英译者波义耳认为,他就是乃马真皇后摄国时代受到重用的那个色目大臣奥都剌合蛮。[42]色目人奥都剌合蛮,是一位太宗生前及其死后一段时期内,中原汉地蒙古政权中名声颇恶的回回权贵。《元史·耶律楚材传》云:

“自庚寅(1230年)定课税格,至甲午(1234年)平河南,岁有增羡,至戊戌(1238年)课银增至一百一十万两。译使安天合者,谄事镇海,首引奥都剌合蛮仆买课税,又增至二百二十万两。”[43]

奥都剌合蛮原为回回富商。任用回回商仆买课税是蒙古官方采取的政策。太宗死后,“皇后乃马真氏称制,崇信奸回,庶政多紊。奥都剌合蛮以货得政柄,廷中悉畏附之”。[44]

《元史·耶律楚材传》所述史实在志费尼书中亦可找到佐证:“而在那个时期,有个叫法迪玛的女人,她在脱烈哥那哈敦手下获得巨大的权势,所有的朝政都委付给她的主意和才智。她提拔奥都剌合蛮,把他派到契丹去代替马合木(按:即牙剌瓦赤)。”[45]志费尼没有提到奥都剌合蛮在太宗生前已受到信用,但恰好反映了他在乃马真皇后称制时期权势日张的事实。

贵由即帝位后,蒙古国上层统治集团内发生剧烈变化。据拉施都丁记载,贵由下令将燕京地区的行政权复归于牙剌瓦赤,并处死了奥都剌合蛮。[46]波义耳在讨论受忽必烈派遣出使伊利汗国的使臣奥都剌合蛮时,提出此人就是太宗的旧臣。前面提到的《史集》第2卷中正包括贵由即位后,处决乃马真皇后的宠臣奥都剌合蛮的内容,而此卷的英译者恰恰就是波义耳本人,但他在讨论奥都剌合蛮时却不提此人在定宗贵由朝已被处死之事,其态度不可取。

既然定宗贵由即位后已处决了太宗旧臣奥都剌合蛮,那么世祖忽必烈派往伊利汗国并留波斯不归的,就只能是另一位奥都剌合蛮。按拉施都丁记载,这后一位奥都剌合蛮出使波斯是为了查账。所谓查账,汉文对应词当为勾考。此人应当是奉命去处理有关忽必烈在伊利汗国辖区的份子问题。前面已经提到,在宪宗蒙哥时代,阿母河等处行尚书省事阿儿浑属下有代表忽必烈利益的人。所以如何解决忽必烈在波斯的权益,是一个需要在朝廷和伊利汗国之间协商的问题。不可将忽必烈派使臣入波斯勾考,简单地理解为朝廷对伊利汗国行使财政监督权。两三年后,中亚的蒙古诸王海都、八剌也派出麻速忽入波斯勾考,其性质是一样的,这一点应引起蒙古帝国史研究者的足够重视。

3.哈只哈心入华

哈只哈心,阿鲁浑氏,西域人。成吉思汗西征时降蒙古。旭烈兀奉蒙哥命西征时,他“隶王旭列邸,从战必捷”。曾多次回朝入奏军情,两次回到过自己的家乡。旭烈兀家族在汉地有封土,因其“王邸在极西绝域”,伊利汗国统治者经过慎重考虑,乃遣哈只哈心使汉地入觐计事,哈只哈心“夙慕中土,因挈家行”,[47]于至元五年(1268年)死于燕京。其几次入元的具体时间已不可考。

(原载《蒙古史研究》第2辑,1986年。收入本书时略有改动)

【注释】

[1]《元史》卷35《文宗纪》,中华书局标点本,1976年,页790。

[2]明“四夷馆本”《回回馆杂字》增续部分“珍宝门”序号第118,(895)词“(diram),银钱,得蓝”,即此,指银币。参见拙著《〈回回馆杂字〉与〈回回馆译语〉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页367。

[3]明“四夷馆本”《回回馆杂字》增续部分“珍宝门”序号第117,(894)词“(dīnār),金钱,底纳儿”,即此。陈诚、李暹所著《西域番国志》解释“抵纳”为“银钱重八分者”。巩珍在记述忽鲁谟厮国时亦说那里“以银铸钱,名底那儿,径官六分而底有纹,官称重四分,通行使用”,参见《西洋番国志》,向达校注本,中华书局,1961年,页42。可见(dīnār)并不一定指金币。参见拙著《〈回回馆杂字〉与〈回回馆译语〉研究》,页367。

[4]乌马里:《眼历诸国纪行》克劳斯·来西阿拉伯文及德文翻译合璧本《蒙古世界帝国》,威斯巴登,1968年(Masalik al-absar fi mamalik al-amsar,Das mongolische Weltreich,Al-'Umari's Darstellung der mongolischen Reiche in seinem Werk Masalik al-absar fi mamlik al-amsar,übersetzt von Klaus Lech,Wiesbaden,1968),阿拉伯文原文,第19页;德译,页103—104。

[5]Bertold Spuler,Die Mongolen in Iran,Politik,Verwaltung und Kultur der Ilchanzeit 1220-1350,Berlin,1955(施普勒:《蒙古人在伊朗,1220—1350年伊利汗时代的政治、行政管理和文化》,柏林,1955年),页265。以下简称《蒙古人在伊朗》。

[6]迦特梅耳:《史集·旭烈兀传》,1863年巴黎波斯文原文及法译合刊本《波斯蒙古人史》,此书系韩儒林师当年留欧时以节衣缩食的钱购得,携回国内。先生去世后由师母捐赠南京大学元史研究室。

[7]《蒙古人在伊朗》,页265。

[8]《史集》第3卷,1957年,阿里·札德波斯文合校本与阿伦德斯俄译合璧本(Рашид-ад-Дин,Сборник Летописей),т.3。

[9]《蒙古人在伊朗》,页265。

[10]《史集》第3卷,波斯文合校本,页23;俄译本,页24。

[11]《史集》第3卷,波斯文合校本,页65;俄译本,页47。

[12]木法答剌:《马木路克算端史》第1卷,巴黎,1837年,页445。此据施普勒:《蒙古人在伊朗》,页265。

[13]《刘郁西使记》,王国维校录刊本,见《王国维遗书》第13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页8。

[14]《元史》卷3《宪宗纪》,页45。

[15]志费尼:《世界征服者传》,汉译本,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页700。

[16]《世界征服者传》,汉译本,页620。

[17]《国朝文类》卷41,《四部丛刊》景元至正本。

[18]《复与宋国丞相论本朝兵乱书》,《陵川集》卷38,明正德二年李瀚刻本,《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1册,书目文献出版社,无出版年代。

[19]《中国民族史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页118—134。

[20]《史集》第3卷,波斯文合校本,页70—71;俄译本,页50。

[21]《复与宋国丞相论本朝兵乱书》,《陵川集》卷38。

[22]《史集》德黑兰1974年波斯文刊本(1373/1974),页623;《史集》第2卷,俄译本Рашил-ад-Дин,Сборник Летописей,т.2,莫斯科,1960年,页162;英译本The Successors of Genghis Khan,tr.by J.A.Boyle,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71,页255,并见邵循正:《剌失德丁〈集史·忽必烈汗纪〉译释》,《清华学报》第15卷,1948年。

[23]《元史》卷2《太宗纪》。

[24]《史集》第3卷,波斯文合校本,页90;俄译本,页60。

[25]Ürnüg Taš,突厥语,意为“白石”。

[26]Asudai,蒙古语,此言“阿速男儿”。

[27]《元史》卷5《世祖纪》,页96—98。

[28]《史集》第3卷,波斯文合校本,页9;俄译本,页19、69《;史集》德黑兰刊本,页626《;史集》第3卷,俄译本,页164;英译本,页259;并见邵循正先生文。

[29]《史集》德黑兰刊本(上册),页628、630及以下《;史集》第2卷俄译本。页166、167及以下;英译本页261—263及以下,并见邵循正文。

[30]K瓦it撒b夫i:《mu瓦sta撒ta夫bi史W》a第SS1f卷G,e哈sch默ich·te普W尔a S格Sf施s塔P勒e r波sis斯ch文he原rau文sg与eg德eb译en合un璧dD本eu,维tsc也h纳be,r1s8et5z6tv年(onHWaamSS māefr,ā- - ā,ā',  ü -Purgstall,Bd.Ⅰ,Wien,1856),波斯文,页132;德译,页126。

[31]《元史论丛》第3辑,1986年。

[32]《元史》卷《6世祖纪》,页111;卷108《诸王表》,页2738。

[33]《元史》卷90,页2297。

[34]《史集》第3卷,波斯文合校本,页67。

[35]有关这位奥都剌合蛮的问题,我们下面再讨论。

[36]《史集·部族志》波斯文合校本,页455、522—524(余大钧、周建奇汉译本,第1卷第1分册,商务印书馆,1983年,页307)。《史集·忽必烈合罕纪》,见德黑兰1959年刊本,页647;俄译本,第2卷,页171—172;英译本,页270—271。

[37]《史集·忽必烈合罕纪》。

[38]《史集》俄译本,第1卷第1分册,页175;汉译本,页286。

[39]此人征忽阐事,见于志费尼:《世界征服者传》。

[40]刘敏中:《敕赐淮安忠武王庙碑》,《中庵集》卷1,元刊本影印,《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5册,书目文献出版社,无出版年代。

[41]元明善:《丞相淮安忠武王碑》,苏天爵编:《元文类》卷24,《四部丛刊》影元至正刊本。

[42]《史集》俄译本,第1卷第1分册,页171,注82。

[43]《元史》卷14《6耶律楚材传》,页3463。

[44]《元史》卷146《耶律楚材传》,页3463。

[45]《世界征服者17传7》,汉译本,页243;并参见《史集》德黑兰刊本,第1册,页564;俄译本,第2卷,页115;英译本,页。

[46]《史集》德黑兰刊本,第1册,页570;俄译本,第2卷,页120;英译本,页183。

[47]许有壬:《西域使者哈只哈心碑》,《至正集》卷53,清抄本(未注明抄录年份),《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第95册,书目文献出版社,无出版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