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欧私有化:“没想到”的开始与“没想到”的结局
——东欧、(前)苏经济改革评论之三注1
两个“没想到”
笔者在东欧时,曾多次听人讲过“两个‘没想到’”:“共产党政权垮得这么容易,连反对派都没想到;而私有化改造搞得那么艰难,连共产党人都没想到。”
的确,按很多人的想法,私有化只不过是在消解一个虚幻的“乌托邦”。“公有化”是“理想主义”的,而私有化则是现实主义的,难道迁就“现实”比追求“理想”还费劲?从“乌托邦天堂”回到人间,难道比从人间升入“天堂”还难吗?据说私有化是顺应人性的,而“公有化”则是对人性的苛求,顺应总不会比苛求还吃力吧?据说“公有制”只能建立在强制与理想主义热情的基础上,难道在强制力量瓦解而理想主义消亡殆尽的东欧,它还能有存在的余地么?
然而事实就是那么让人“没想到”,从1990年7月波兰通过东欧第一个私有化法至今三年来,几乎所有的东欧(后来还有独联体)国家的私有化计划都碰了钉子。在波兰,头一年原计划把100个大型国营企业私有化,后压缩为20个,不久又进一步减为12个,结果是:只有六家企业实现了私有化。到第二年,别莱茨基的加速私有化计划干脆在议会上就被否决了。匈牙利在私有化头一年上市的19个大企业中,18个企业的股票销售未按期完成。俄罗斯在1990年曾推出沙塔林、亚夫林斯基计划,要在500天内完成改造任务。可是到1992年6月,俄罗斯政府拟定的私有化改造计划就已把这个期限扩展到五年,而沙塔林、亚夫林斯基等人还多次预言这个计划也将完不成!甚至在原来被认为是有西部富亲戚撑腰、私有化最容易搞的前东德,在头一年也遇到了意想不到的问题:富亲戚的商品大倾销使东部企业一亏到底,成了没人敢拾的烫手山芋,连外国投资者也因不想与“富亲戚”竞争而退避三舍。结果,原说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却变成富翁的姐妹难出阁了!
不仅如此,就是在那些已经宣布完成私有化的企业中,“假私有化”也决非个别现象。在匈牙利,很多“私有化”了的公司的大部分股票是被那些全部或部分股份为国家所有的企业买下的。在波兰的“小私有化”中,许多宣布了私有化的商店只是实行了租赁经营。并未真正改变产权。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宣布“开始了私有化进程”或是实行了“初步私有化”,这意味着它们已经改组为国库股份公司,但只有在它们的股票售出之后,才可以说是真正私有化了。
于是在头两年里,悲观的论调弥漫于从易北河到太平洋的整个东欧、独联体地区。波兰自由民主党领导人扬努什·莱瓦多夫斯基说:私有化就是“把不知属于谁、也不知值多少钱的国有资产出售给无钱购买的人民”。俄罗斯不久前最著名的“激进改革”思想家、如今却“退居二线”了的亚夫林斯基问道:“你如何把一个既无银行户头和资金、又停止了经营活动的商店私有化呢?”被东欧许多国家聘为顾问的美国经济学家杰弗里·萨克斯(值得一提的是,许多人认为东欧改革就是按他的设计搞的)在1992年1月5日美国经济协会新奥尔良年会上,更直言不讳地说:“东欧国家的私有化已经失败了。”
是第三个“没想到”吗?
然而似乎不可思议的是:在如此令人沮丧的形势下,东欧人民没有做出另外的选择。他们嘟嘟囔囔地抱怨,头也不回地走路,举起手来投(赞成)票,放下手来骂娘。三年来,一个个东欧政治舞台上的明星因为搞私有化碰钉子下台,而新上台者对前任的最大指责却往往是斥其搞私有化不力。一个个私有化方案受到挫折,一个个更大胆的方案却接踵而来。
匈牙利曾经以东欧(除前东德外)唯一没有搞“休克疗法”的国家著称。它的“温和、渐进”方针曾使它与周围“乱糟糟的”邻国相比,更为西方经济界的学者和老板们看好。然而这种“温和”看来已成为过去:1991年出台的“库保纲领”比1990年的“科尔奈建议”更“激进”,而今年,比库保纲领更激进的计划又在酝酿之中。
哈萨克1992年的第一阶段私有化计划由于阻力重重并未完成,然而1993年3月5日,该国又通过了一项更大胆的“第二阶段私有化计划”。该计划要求同时采用个别私有化、小私有化、群众性私有化、股份化等迄今东欧各国曾经试验过的几乎一切手段,工农商、大中小企业全面铺开,一举完成改造工程。
立陶宛在最近的大选中刚刚把反共反苏起家的“开国元勋”兰茨贝吉斯赶下了台,前加盟共和国领导人、共产党后继组织首领布拉藻斯卡斯登台“复辟”。此事曾引起有关“左派复兴”的一片喧哗,然而布氏一亮相就表示他要继续推进私有化,声称:“毫无疑问,应该把所有权还给人民,这是无可争议的。”
前南斯拉夫的塞尔维亚共和国,据说仍然是由“前共产党强硬派”执政的,并且正在因波黑之战与西方严重对立,不要说期望西方援助,就连停止西方的制裁也难以做到。然而奇怪的是:正是这个“反西方”的塞尔维亚却在私有化进程中走在前南各共和国之首,遥遥领先于“亲西方的”克罗地亚与斯洛文尼亚等国。而且从时间上看,塞尔维亚私有化的进展在受西方制裁的今日也比受西方援助的战前要快得多。在塞尔维亚境内,首都贝尔格莱德的私有化又领先于其他地区。到1992年底,塞尔维亚的3700家公有制企业中已有2500家——即2/3,开始了所有制改造,其中的一半已完成改造进程。从这个例子看,到底他们是为了乞求西方援助而搞私有化以取悦于“施主”,还是因为绝了西方的援助而寻求“私有化”的“援助”,真是个耐人寻味的问题。
叶利钦与捷列什科娃
最近的例子是俄罗斯。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把俄罗斯政府一年来的“激进改革”说成是失败或成功的,但无可否认,相对来说其效果要比波匈等其他东欧国家为糟。听听议会中的斥责、老百姓的牢骚,你会以为叶利钦马上就要完蛋了。可是4月底全民公决的结果却令人信服地表明,愿意表达自己意志的大多数俄国人仍然支持叶利钦那至今没能妙手回春的经济方针,而私有化正是这一方针的核心。如果人们想起曾在海湾战争中赢得比叶利钦高得多的国内声望的美国总统布什,在仅一年多之后便被美国选民无情抛弃的话,就不会认为叶利钦的获胜仅仅是因为他在近两年前“8·19”政变中的“英勇”行为了。正如舆论所说,这次公决表明“俄罗斯人民比他们的政治领导人更愿意接受改革”。而路透社认为,对这一结果“似乎谁都没有比(叶利钦)总统本人更感惊讶”!
这是不是东欧的第三个“没想到”呢?
“私有化”还是“民有化”
之所以“没想到”,恐怕与人们对“私有化”这一概念的理解有关。
在我国,人们往往把“私有化”看作是“公有化”的对立面。这不能说没有历史的合理性,你总不能认为“一大二公”的体制是符合“私有化”原则的吧?然而如果仅用这样的观念来观察东欧“私有化”,就会难以理解这一系列的现象。
在东欧与独联体地区,至今没有一个国家把“私有化”仅仅与个人拥有企业(虽然在私有化条件下这是合法的,只要他不是通过“化公为私”的手段)联系起来,也没有一个国家提出过“非公有化”的口号。“私有化”的同义语不是“非公有化”,而是“非国有化”“非垄断化”,有些国家在立法上明确地把它们等同起来。如前苏联解体前通过的私有化立法,全称就叫《关于企业非国有化和私有化的基本原则》;俄罗斯后来的法案则叫作《关于财产非垄断化(私有化)》。另一些国家的法律标题不这样叫,实际上也包含同样的意思。如波兰政府所有制改造全权委员会就把私有化定义为“经济自由化和非集中化”。
更有趣的是许多国家在推进私有化时期,明确禁止所谓“化公为私的私有化”。这是什么意思?我们许多人会说,难道“私有化”不就是要化“公”有为“私”有吗?
还有,前苏联、东欧国家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在实践中,都绝口不提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一个名词——“集体所有制”。既不提倡它,也不反对它。好吧,名词不提也罢,对现实中那些似乎非个人也非国家所有的财产怎样办呢?从一些行为来看,“私有化”似乎是在消灭这种财产——例如许多东欧国家都解散了原有的合作社和集体农庄;但从另一些行为看,它又似乎在鼓励这种财产。如由叶利钦签署的《俄罗斯联邦国营企业和地方企业私有化法》,开宗明义地提出“私有化的概念”。其文云:“私有化是指股份公司(合伙公司)向国家和地方人民代表苏维埃购买”企业、资产和股份等等。这里甚至没有提到“个人”购买的问题!其他法律文献则都把“自然人和法人”并列为私有化所要把财产赋予的对象。如叶利钦“加速私有化”的第66号总统令所附的“拍卖条例”与“招标条例”都写明:“所谓(通过拍卖、招标进行的)私有化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向国家和地方……购买私有化项目而成为私有财产。”一般地说,前苏联、东欧与世界其他搞市场经济的地方一样,对私有化就是“国家所有制转变为自然人和法人私有制”(罗马尼亚《私有化法·总则》)这一定义是不容置疑的。而我们知道所谓“法人”,就是非个人形式的所有权主体,在现实中它一般就是指公民集体。因此法律中才会有关于“不许侵犯提出私有化申请的集团的权利”(《俄罗斯私有化法汇编》,第80页)这样的条文。
其实,我们看到现今东欧被列为“私有化”的许多形式,诸如私人承包或租赁国有或集体资产、集体承包或租赁国有资产,股份制、联营公司、甚至国有资产出售(据说因为国家收回了资金,所以无损于国有制)等等,在我国都存在,而且其规模并不一定小于他们。只不过我们不叫它们为“私有”,而称之为公有的某种经营形式罢了。在东欧,许多争论也纯属概念游戏。如在波兰政府看来,股份制是私有化的一种形式,甚至是主要形式;而在由“前共产党人”组成的社会民主党看来,股份制则属于集体所有制。如此等等。
但是,私有化本身当然不是什么概念游戏,那么它的实质何在呢?用中国人易懂的话说,它的实质就在于从官府经济变为民营经济;私有化,实际上就是“民有化”。
东欧人认为,“国有制并不是真正的公有制,它带有社会帮会性”;而另一方面,私有制就是“自主地对自己在经济领域的行动做决定并对其后果自负其责的独立所有者的总和”注2。假如某一群“所有者”基于自身愿望而“自主地决定”以自由契约方式把他们的财产合在一起,那是“私有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正如前苏联科学院国家与法研究所首席研究员B.莫佐林所说:“公民所有权与法人所有权实质上是统一的私有权制度。”
这样的眼光之下自然也就不存在什么有别于“国有”和“私有”的“集体所有”了。如果这种“集体”企业是官办的(或者用东欧的流行语说,是“国家化”的),那么它属于应该削弱的“国有制”之列;而如果它是自由公民产权的一种契约联合体,如合股公司或所谓“民主的”合作社等等,那么它本身就是私有化的结果之一了。
因此,东欧人并不认为私有化就是把“大家的”财产划归某些“个人”所有,相反,他们认为私有化是把财产从凌驾于“大家”之上的国家机关(某些“个人”是它的人格化体现)手中归还给“大家”,而“大家”中的每一分子将因此有权决定如何处置自己的一份财产——是与他人联合使用呢,还是单独自用。
这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东欧人在历经磨难之后仍然选择私有化了:因为他们觉得这与其说是化“公有”为“私有”,毋宁说是化官有为民有。同样,我们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东欧人会提出反对“化公为私的私有化”了。
这样我们也可以明白,何以私有化如此之难了。从操作方面说,人们可以列举私有化的一系列困难:传统的“国富民穷”体制造成了国有资产庞大而公民认购能力极低;为纠正经济严重失衡而实行的“休克”政策,如紧缩与高利率,抑制了私人投资;而失衡不纠正,经济就无法稳定,这又会加大私人投资风险;金融、法律、税收等方面改革未配套,非市场环境下资产评估的困难以及由此造成的资本市场的难产……但从根本上说,私有化之所以困难重重,就在于它所要取代的并不是许多东欧人认为从未真正存在过的“公有制”这个“虚幻的乌托邦”,而是“官府所有”这个以各种形式实实在在地至少在世界上存在过两千年以上的历史古董。它所要消解的与其说是什么理想主义的浪漫情怀,毋宁说是一整套极为现实与世俗化的利益关系。它给人们解脱了束缚,但也使人们失去了保护。它与其说是对人性的顺从,不如说是对人性的改造;与其说是对现实的迁就,不如说是对某种理想的追求。东欧人之所以抛弃了官营经济,不仅因为他们认为它无效率,而且也因为他们认为它不“公平”。因而他们在目前的私有化进程中,也就“鱼与熊掌皆所欲,效率公平两不弃”。这倒真是有些乌托邦色彩的,无怪乎他们的事业如此艰难,而其间又充满那么多的“没想到”了。
结局如何:也许我们又“没想到”……
东欧的私有化进展很不平衡,总的来说,前东德已尘埃落定,维谢格拉德集团(所谓“北三国”:波兰、前捷克联邦、匈牙利)已经或正在越过谷底,巴尔干诸国和大部分前苏共和国时势艰难。其中俄罗斯与哈萨克力图后来居上,但前途未卜,而前南斯拉夫与前苏联的高加索地区则在内战的痛苦中呻吟。但总的来说,乐观的论调比前两年明显多了。
前东德的私有化,在西部经济实力的带动下已接近尾声。富有的“西部佬”在经过一阵犹豫之后,终于以资本输出代替了商品输出。到1993年2月,托管局属下的11785家企业,已有4998家全部私有化,530家部分私有化,1213家“重新私有化”,262家转为外资所有,2340家被“关停并转”,余下的2442家企业中有约1000家是只有公司牌号而没有资金与雇员的“皮包公司”。因此,托管局还剩下1400家有待私有化的企业。从1991年9月私有化率达到40%左右的时候起,前东德经济开始回升,1992年在全德经济面临战后最严重的经济衰退的情况下,东部生产总值仍实际增长6%以上,人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已明显高于统一前。然而前东德并没有变成“桃花源”,东西隔阂未消,排外风潮屡起,社会蕴藏着新的不满。
波兰的私有化在经历了1992年上半年的政府危机与社会动荡之后,下半年再掀高潮。虽然仍是步履艰难,但并未停止不前。1992年私有经济的产值已占社会总值的一半,从业人员则占非农业从业人口的44.4%。在经历严重的衰退之后,波兰经济于1992年4月走出谷底,当年总产值增长2%,工业销售产值增长4.2%,全年幅度虽不大,但后三个季度的增长已相当可观。波兰人的生活水平总的来说也在改善中。但是,波兰的通货膨胀仍达两位数,失业率还在上升,企业亏损额也有增加。波兰经济总的来说仍未完全摆脱危机。
匈牙利到1992年底已有16%的国营企业实现了“真正的私有化”,另一部分企业正在进行私有化的实施。加上新设私人企业的增长,私人经济产值已占到全社会总产值的近50%。匈牙利1992年经济下滑已基本停止,虽产值尚未回升,但经济效益较好。匈牙利产品经受了经互会市场崩溃的考验,在竞争激烈的西方市场站住了脚,连续两年被国际权威的伦敦经济研究院列为世界产品最具国际竞争力的25个国家之一,在东欧打响了头一炮。此外,匈牙利吸引外资的成绩也居全东欧之首。但是,由于匈牙利在私有化中主要采取重效益而轻“公平”的有偿方式,“自发私有化”比较严重,社会公平问题在东欧比较突出。同时她的“渐进”战略也显出力度不足,影响后劲,目前对外资的吸引力已有所下降。
在前捷联邦中,捷克的私有化以代价相对较小而进展迅速著称。在1968年后消灭了一切改革的、东欧最纯粹的清一色“官营经济”基础上,捷克人经过一年多的努力,目前社会产值中私营部门已经从近乎零上升到约15%。但捷克私有化中无偿分配的比重大,虽比较“公平”,近期效益却达不到规范化私有企业的水准,留下许多后遗症。捷克经济的宏观平衡状况较好,1992年经济下降也已基本停止,1993年如果能够克服联邦解体带来的消极后果,是有可能实现经济回升的。
亚美尼亚的神庙
昔日苏、东“大家庭”的“家长”俄罗斯,在最近全民公决结果的推动下,私有化势头很猛。俄罗斯1992年冬已通过向全民分发投资证券而建立了资本需求,最近叶利钦又下令限期完成第一阶段拟上市企业的股份化工作,以建立资本供给。如能实现,从1993年秋起俄罗斯将出现一个可能是人类历史上卷入人数最多、机会也最均等的资本市场。然而这一空前的“公平”之举能否带来以及会带来多大的“效益”,人们还要拭目以待。
在另一个极端,战火纷飞的前南斯拉夫与前苏南高加索诸国,私有化也没有停下脚步。亚美尼亚已在前苏各国中第一个完成了农业私有化工作,并已产生效益。使这个几乎被四面封锁、与世隔绝、能源枯竭、工业瘫痪的内陆山区小国能在战争中坚持至今并越战越勇的,在很大程度上正是该国唯一有生机的私有化农业。在前南的塞尔维亚,1993年已有私人企业95881家,占塞国企业总数的94.8%。虽然其中很多是“个体户”,其从业者与资本额的比例分别仅占全社会的4.9%与1.67%,然而他们却创造了社会总利润的33.9%和社会总积累的35%。换句话说,私营部门的就业者人均利润率比国营部门高12倍,人均积累率高9倍,单位资产利润率高40倍,单位资产积累率也高出30余倍!
总之,东欧的私有化进程既步履艰难而又百折不回,既一往无前而又前途未卜。东欧人搞私有化是因为他们认为旧体制既不“公平”又无效率,然而,私有化会给他们既带来公平又带来效率吗?目前未必有人能够预言私有化进程的最终结局。但可以肯定的是:“私有制”既非天使亦非撒旦,对于那些把私有制看作天使或是看作撒旦的人来说,结局很可能又是让人“没想到”的。
文章创作于1994年5月。
白俄罗斯副总理M.米亚斯尼科维奇语,见《苏维埃白俄罗斯报》199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