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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2.1 项目一 认识法理学

项目一 认识法理学

一、法理学的概念

一般认为,法理学是研究关于法和法律现象的普遍性、共同性、一般性问题的理论学科。属于社会科学中的法学学科之一,在我国法学体系中是处于基础理论地位的理论学科。

中国古代社会虽然有着丰富的法学思想、观点,但因缺乏归纳整理,零散存在于各类文献中,法学还不是一门独立学科。中国第一部法理专论是清末梁启超撰写的《中国法理学发达史》,直到民国时期,法理学才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出现。

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和全部法律现象及其规律。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古今中外的各国法律。第二,各种法律现象,如法的创制及守法、违法、执法、司法、法律监督等与法有关的社会现象。第三,法的规律,如法的产生、发展历史等。

三、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学习法理学要掌握正确的方法论。当代中国法理学应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方法论,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志的观点、社会现象普遍联系的观点、历史发展的观点等。

法理学的具体研究方法主要有:价值分析法(即“法律应该是什么”的问题)、规范分析法(即“法律是什么”的问题)、社会实证法(即“法律实际上是什么”的问题)、比较分析法、经济分析法等。

四、学习法理学的意义

掌握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对于完整把握社会中的具体法律现象,从总体上认识部门法的具体制度和规范,理解应用法学、部门法学的学科精神、基本原理,都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通过法理学的学习,能够培养法律人的法律信仰,训练特有的法律思维模式,形成法律实践者的职业素质。法律人应具备正义感、坚韧的意志、协调与妥协的心态、选择与判断的能力,忠实于事实和法律的职业品格。

学习法理学,有助于公民树立正确的权利意志和法治观念,对于培养人们的理性精神和宽容态度具有积极作用,对理解现代社会的控制机制和治理模式也非常必要。

美国的尼克松总统专门提到学习法理学的意义,在他看来,法治国家、政府必须守法。作为总统,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推行执政方略,并带头遵守法律。然而,守法的前提是理解、认同法律,才能信仰法律,将守法作为一种习惯,这就要求从事公职的人不仅必须知道法律,还必须知道它是怎么成为这样的法律以及为什么是这样的法律的缘由。只有这样,才能理解政府权力为什么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理解公民监督政府的权利,理解法治政府权力行使的目的。而这些,正是《法理学》这门课程要告诉大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