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贾宝玉形象的意义和“木石前盟”的悲剧
贾宝玉是《红楼梦》的中心人物,是作品中的头号角色。
这个人物形象的意义主要有两点:第一,贾宝玉由石到人、出家、归空这一生命历程,体现了作者“因空见色,由色生情,传情入色,自色悟空”的佛教色空观的主题。第二,体现在宝玉身上的冲突,既有他本人追求自由的愿望与社会主流价值观限制之间的冲突,也有存在于个人内心的代表外界意志的力量与代表自由天性的力量之间的冲突。说到底,是封建礼教与个人自由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从本质上来讲,是不可调和的。而社会势力之强大,远过于任何个人的力量。这就注定了宝玉的追求和抗争最终必定要以失败告终。而这两重意义,都以贾宝玉“悬崖撒手”,遁入空门而了断。
贾宝玉对女子有一种泛爱化的倾向,他为自己选择的主要生活目的和主要的生活方式,是钟爱年轻女性,始终生活在女儿国里。宝玉对女性的钟爱出自天性,但他的爱情也同正常人一样,具有专一和排他的性质,这便是宝黛之爱。
在爱情问题上,宝玉表现出他的不合流俗,一味任性,他的爱情追求和婚姻实际正反映了这种现实,这就是作品中写到的木石前盟与金玉良缘的冲突。
二玉之爱在作者笔下充满了诗意美。作者按照一般男女青年之间自然而然发生爱情的情状如实叙写的,极力避开了因果相报的因素。
林黛玉是个美丽聪慧的少女,饱读诗书,博学多才。她性格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多愁善感,而她又喜好独处,这就形成了心理学气质分类中的抑郁质──行为孤僻,内心体验之深刻和丰富远过于常人,善于察觉到别人不易察觉的细小事物。特别是她自幼瘦弱多病,早已认识到自己无法得终天年的结局,因此具有一种悲剧心态。
黛玉与宝玉关系的发展,可以分成几个阶段。他俩人少小初识,在第七回以前仍是两小无猜,谈不上爱情。从第八回开始,宝钗的金锁和湘云的金麒麟纷纷登场。在贾府中,与宝玉身份年岁相当的异姓姐妹,除了黛玉,就是宝钗和湘云。而且这二人的金饰物,分别与宝玉的饰物相对应。宝玉的爱情,是在与这三人交往中,逐渐的定向于黛玉的。
从“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时二玉并枕对脸而卧,宝玉闻见黛玉体香,情窦初开起,萌发了爱情。但是在这一时期,他仍然没有脱离泛爱,但是经过一段时间有意识和无意识的比较,最终,湘云与卫若兰订婚,而宝钗也没能夺去宝玉的爱情。因为这两位姑娘,都把改造宝玉当成了一种义务,而最终逼得“一味任性”的宝玉弃她们而去。
二玉之爱正是在两人具有一致的对个性自由追求的基础上才形成的。两人心迹既明,二玉的婚事在贾府相当一部分人的眼中,便是铁板上钉钉,已成定局。但是二人所共有的人生观、价值观与传统和现实中的主流观念是相离相悖的,故其爱情注定会以悲剧收场。
二玉之婚遇到的阻碍正是最疼爱他们的老祖宗。在这个问题上,贾母面临着价值的冲突。单就出于自然本能的爱来说,二玉手心手背都是肉,宝玉自不用说,黛玉是贾母已故独生女儿的唯一骨血,但是,对于宝玉的终身大事,贾母更会从家族利益的“政治”立场来考虑。她对贾家要尽的最重要的义务,就是要让这个家族延续下去。从这点出发,她会非常仔细地为宝玉择偶的。
首先,二玉联姻并不能改善家族社会地位和生存环境。
其次,二玉联姻对家庭的稳定安康不能起到积极作用。
再次,妻子还要承担着延嗣的重任,嫡子必由其出。要能生儿育女。以黛玉弱不禁风的身体,也难当此任。
第四,在德容工貌方面也得堪称楷模,这对于包括下人在内的家庭整个的道德风貌关系至重。
正因如此,黛玉早早地退出了贾母的视野。
宝玉以一种充满诗意的眼光来看待周围的一切,对理想境界不懈的追求,这些最集中的表现在他对黛玉的爱情。但这种浪漫追求,最终因为在以贾母为代表的家族势力的强力压制下而失败。木石前盟的崩溃,是曹雪芹设计的全书大关目。这是情与理的冲突,而理是社会意志的体现,是礼的化身,而代表个人理想与诗意追求的情,是无能也无力与之抗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