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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两汉文学史
1.2.5.1.1 一、乐府的概念及演变

一、乐府的概念及演变

乐府,秦汉时期指音乐机关。汉代把在乐府合乐演唱的歌辞称为歌诗。后来汉朝人把合过乐的歌辞也称为歌诗。到了六朝,人们对此机构采集的合乐而歌的诗也称乐府。乐府便由机构名称变为一种带音乐性的诗体的名称。同时,魏晋六朝文人用乐府旧题写作的诗,有合乐有不合乐的,也一概称为乐府。继而在唐代出现了不用乐府旧题而只是仿照乐府诗的某些特点写作的诗,称为“新乐府”。宋元以后,“乐府”又用作词、曲的别称,是因为它们作为诗歌的分支,最初也都是配乐歌唱的。总之,乐府的含义是有所演变的,不同时代乐府的含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