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专利实务教程
1.8.5.7 8.5.7 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

8.5.7 无效宣告程序的终止

请求人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做出审查决定之前,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的,该无效宣告程序终止。

无效宣告请求人未在指定的期限内答复口头审理通知书,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其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的,该无效宣告程序终止。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生效前,针对该专利权又提出其他无效宣告请求的,在所述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的审查决定生效后,所述针对该专利权提出的其他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终止。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部分无效的审查决定生效后,针对该专利权提出的其他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程序只针对未被生效决定宣告无效的权利要求进行。在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无效宣告请求做出审查决定之后,审查决定对其不利的当事人未在收到该审查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审查决定生效,该无效宣告程序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