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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务教程
1.6.1.2 6.1.2 专利查新

6.1.2 专利查新

专利查新是指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通过手工检索和计算机检索手段,运用综合分析和对比方法,查证申请的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并做出结论的一种情报咨询服务形式。每一件发明专利在申请专利权之前都应当进行检索。检索是申请发明专利以及专利实质审查程序中的一个关键步骤,其目的在于找出与申请的主题密切相关或者相关的现有技术中的对比文件,或者找出抵触申请文件,以确定申请的主题是否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检索的结果应当记载在检索报告中。

如果发明创造的主题属于《专利法》第5条或者第25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或不具备实用性的,检索员对该发明创造不必进行检索。

1.专利查新使用的检索资料

(1)专利文献。发明专利的查新检索,主要是检索专利文献。检索使用的专利文献主要包括:印刷体形式的、按国际专利分类号排列的检索文档和按流水号排列的各国专利文献;缩微胶片形式的各国专利文献;电子文档(机检数据库)形式的多国专利文献。专利查新检索的文档主要包括:中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中国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美国专利说明书、欧洲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专利合作条约的国际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日本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和日本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及多国专利分类文摘等。

(2)非专利文献。查新除检索专利文献外,还应当查阅检索使用非专利文献。检索使用的非专利文献主要包括:纸件形式或电子文档形式等的国内外科技图书、期刊、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索引工具及手册等。

2.查新检索

专利查新检索的依据主要是发明创造所限定的技术方案、发明构思、与发明所要解决的现有技术问题相关的背景技术,并以此作为检索的主题进行检索,找到使该技术方案丧失新颖性或者创造性的对比文件。检索的时间界限应当检索在此之前公布的所有相关的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检索的技术领域应当在发明创造所属的技术领域中进行检索,必要时把检索扩展到功能类似的技术领域。所属技术领域是根据发明创造的内容来确定的,特别是根据发明创造里明确指出的那些特定的功能和用途以及相应的具体实施例来确定的。功能类似的技术领域是根据发明创造中揭示出的主题所必须具备的本质功能或者用途来确定或明确指出的特定功能来确定。例如,茶叶搅拌机和混凝土搅拌机属于功能类似的技术,因为搅拌是两者都必须具备的本质功能。同理,切砖机和切饼干机也是功能类似的技术。再如,在发明创造中限定了具有某种结构特征的电缆夹子,如果在电缆夹子所属的技术领域中检索不到相关的文件,应当把检索扩展到有关管夹和其他类似的夹子的技术领域,因为这些夹子具有与电缆夹子类似的本质功能,因此很可能具有发明创造中限定的结构特征。也就是说,进行扩展检索时,对于可能包含有与发明创造主题的全部特征或者某些特征相当的内容的文献都应当检索。检索的要点应集中在其是否具有新颖性上,同时也要注意和创造性有关的现有技术,把那些相互结合后可能使发明创造的主题不具备创造性的两份或者多份对比文件检索出来。此外,也要注意那些由于其他原因可能是重要的文件。例如,有助于理解专利申请的主题的文件;或者最适于说明申请的主题,以及与之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文件。

在检索时,应当注意现有技术中专利文献的全部内容,尤其是专利文献的说明书(及其附图)的内容,将要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与有关的现有技术中专利文献所公开的内容进行对比。检索的顺序是先在发明创造申请的主题所属技术领域中检索,找到密切相关的对比文件的可能性最大。若没找到对比文件,则应考虑是否需要把检索扩展到功能类似的技术领域中检索。若检索仍无结果,没有找到对比文件,有可能是原来确定的技术领域不正确。这时,就应当重新确定技术领域,在该技术领域中进行检索。

根据需要,检索员还应当在非专利文献中进行检索。此外,还可以查阅在上述检索中得到的对比文件中所引证的文件,以及查阅检索出的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或专利说明书中“引证参考资料”栏下列举的相关文件。

3.完成查新报告

专利查新报告的内容应当符合查新合同的要求。一般说来,查新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查新报告编号、查新项目名称、查新委托人名、查新委托日期、查新员和审核员姓名、查新完成日期、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和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检索策略、检索结果、查新结论、查新员与审核员声明等信息,并附出相关文献的题目、出处以及文摘等。查新点是指需要查证的内容要点,查新点和查新要求应当与查新合同中的一致。查新结论包括相关文献检出情况、检索结果与专利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的比较分析以及专利查新项目新颖性的判断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