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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务教程
1.10.1.2 10.1.2 专利代理的概念

10.1.2 专利代理的概念

专利代理是一种委托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代理人受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的委托,以申请人的名义办理其有关专利事务的法律行为。依照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人或其他当事人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专利局申请专利或办理其他专利事务,专利代理机构配有专利代理人。专利代理人是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考试,并在专利局登记的、专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的人员,是既懂技术又懂有关法律的专家。

由于专利制度直接涉及技术、经济、法律、贸易等多方面知识,在专利申请、审批、复审程序、异议程序、无效程序中的各项专利事务手续繁杂,格式严谨,专业性强,尤其是权利要求书的内容要求写得周密细致,无懈可击,既要使发明技术特征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又不至于侵犯他人的权利,或者保护公知的技术特征。所以,一般申请人和发明人或者其他专利事务中的当事人都难以掌握,甚至会由于当事人缺乏法律知识而丧失申请专利的机会或者是获权后由于没按时办理手续等而被提前终止专利权。为此,目前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专利代理工作,并且都建立了专利代理体系。由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代理机构所构成的专利代理体系已成为专利制度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在专利制度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我国自1985年以来,在各地成立了许多专利代理机构,大批专利代理人经过考试合格获得证书,从事着专利代理工作。1991年3月4日,我国正式颁布了《专利代理条例》,标志着我国专利代理制度已纳入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