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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务教程
1.8.4.1 8.4.1 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

8.4.1 专利权期限届满终止

发明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20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算维持满10年,依法终止其效力。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依法终止的,专利局应当通知专利权人,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将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管理,并且至少再保存3年。

由于现代社会技术更新速度加快,许多发明创造的经济寿命并不长,因此,因期满导致终止的情形在实践中并不多见。有些发明创造所需的科研投资高,周期长,实施后的经济效益好,需要保护的时间长,就可以一直到期满终止。有些外观设计可能在专利权期满后仍需得到保护还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手段再加以保护,如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的饮料瓶外观设计,在期满后又采取商标保护,至今仍然享有专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