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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务教程
1.3.4.1 3.4.1 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

3.4.1 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

对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必须有利于其推广应用,促进我国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及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考虑到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专利法对专利保护的范围作了某些限制性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根据《专利法》第5条的规定,发明创造的公开、使用和制造违反了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了公共利益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这是一个总的原则。国家法律、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的含义较广泛,常因时期、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有时由于原有的法律作了修改,某些限制因而被解除。

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国家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立法程序制定和颁布的法律,它不包括行政法规和规章。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用于赌博的设备、机器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票据、公文证件、印章、文物的设备等都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是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则不属此列。例如,以医疗为目的的各种毒药、麻醉品、镇静剂、兴奋剂和以娱乐为目的的棋牌等。如果仅仅是发明创造的产品的生产、销售或使用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或约束,则该产品本身及其制造方法并不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例如,以国防为目的的各种武器的生产、销售及使用虽然受到国家法律的限制,但这些武器本身及其制造方法仍然属于可给予专利保护的客体。

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社会公德,是指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被接受的伦理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它的内涵基于一定的文化背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进步不断地发生变化,而且因地域不同而各异。我国专利法中所称的社会公德限于中国境内。发明创造在客观上与社会公德相违背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带有暴力凶杀及淫秽的图片或者照片的外观设计,非医疗目的的人造性器官或者其替代物等发明创造违反道德风俗,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妨害公共利益,是指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影响。例如:发明创造以致人伤残或损害财物为手段的,如一种目的在于使盗窃者双目失明的防盗装置及方法,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平衡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专利申请的文字或者图案涉及国家重大政治事件或宗教信仰、伤害人民感情或民族感情或者宣传封建迷信的,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但是,如果因为对发明创造的滥用而可能造成妨害公共利益的,或者发明创造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存在某种缺点的,例如对人体有某种副作用的药品,则不能以“妨害公共利益”为理由拒绝授予专利权。

4.部分违反《专利法》第5条的申请

一件申请中含有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内容,而其他部分是合法的,则该申请称为部分违反《专利法》第5条的申请。对于这样的申请,审查员在审查时,应当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删除违反《专利法》第5条的部分。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删去该部分,就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一项“投币式弹子游戏机”的发明创造,游戏者如果达到一定的分数,机器则抛出一定数量的钱币。审查员应当通知申请人将抛出钱币的部分删除或修改,使之成为一个单纯的投币式游戏机。否则,它即使是一项新的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也不能被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