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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务教程
1.12.3 12.3 国际外观设计分类法简介

12.3 国际外观设计分类法简介

为了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分类统一管理,促进外观设计专利文献的国际交流,1968年在瑞士洛迦诺通过《建立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专利分类协定》,制定了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并于1971年开始生效。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也称为洛迦诺分类表,每4年修正一次,目前使用的是1999年1月1日开始实行的第7版,一共设有大类32个,小类223个。

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的整个体系结构采用两级分类制。第一级是大类,用两位阿拉伯数字按顺序排列,共计32大类,前31类的顺序号从01~31,第32类的大类号是99,而凡是不能分到前31大类的各种工业产品均放入99类,99类实际上也是杂项大类。

例如:12类 运输和提升工具

第二级是小类,小类由大类细分而成,一般每个大类中设有10余个小类。223个小类用阿拉伯数字按顺序排列,其中包括了7000多个产品系列。对于每个小类项中不能分入的产品,设小类号99,即将小类中的杂项列入小类号99的目录中。

例如:01:食品,包括营养品

01-01:烘制食品、饼干、发面点心、通心粉等

01-02:巧克力、糖果、冰制食品

01-03:乳酪、黄油和其他乳制品及代用品

01-04:鲜肉(包括猪肉制品)

01-05:动物饲料

……

01-99:其他杂项

完整的洛迦诺分类号前面还用符号“CI.”或者缩写符号:“LOC”表示,并用圆括号内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分类号所在的版次。例如:LOC(7)CI.12-09。

中国外观设计专利全部采用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并于1996年9月19日正式被批准加入“协定”。目前,中国专利局接收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已达30多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