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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务教程
1.5.2 5.2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5.2 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必须具备的条件

根据《专利法》第3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专利局受理和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时,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做出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因此,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要符合法定的形式条件,即通过初步审查就可获得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