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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务教程
1.4 第4章 专利权的主体

第4章 专利权的主体

专利权的主体是有权申请和获得专利权,并承担与此有关义务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各国专利法都规定,有权申请和获得专利权的人可以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合法继受人、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还可以是在一定条件下向中国专利局申请专利的外国自然人和法人。但在具体的实践中,每种主体又有不同的资格条件和相应的权利义务。确认专利权主体的意义,在于明确谁有资格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以便更好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利益。

自然人是相对于法人的称谓,是指能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以区别作为社会组织的法人。自然人与公民在含义上的区别在于公民是自然人,而自然人则包括中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法人也是相对自然人的称谓,是社会组织。按《民法通则》第36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例如,企业、事业单位就是法人。法人必须具备下列特征:①是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②有必要的独立财产和经费;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工作场所;④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专利权人,依其自然属性,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依其国籍,可分为本国人和外国人;依其权利权是否继受取得,可分为原始主体和继受主体。

专利申请人是请求专利局对其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的自然人或法人。专利申请人可以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设计人或其所属单位,也可以是该发明创造的合法受让人或合法权利继承人。专利申请人与专利权人并不相同,专利权人不一定是进行专利申请的人,但两者关系密切,一般情况下,专利申请被授予后申请人自动成为专利权人。由于两者这种对应关系,专利法一般将它们合并到一起加以规定。

依照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人、设计人有权获得非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在单位;外国人可以在我国申请和拥有专利权。我国专利法还规定了合作发明、委托发明的专利权归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