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讲 欧洲文明与世界历史
今天要讲的主题,是世界历史的发展与欧洲文明的关系。
2002年2月5日,“太平洋学会”有一次小小的聚会。聚会是于老光远先生倡议的,大家议议“国际问题”。会上多人发言,于老时有插话,启迪良多。我在简短的发言中讲了我的“世界文明历史观”,略谓现在讲“太平洋”,不能不讲“大西洋”,因为世界早已连成一片了;两“洋”相较,“大西洋文明体系”在“世界历史”中仍处在“中心地位”,意即领先地位。事后我想,我说的不过是事实,只是持辞过简,很容易被加上一顶什么什么“论”之类的帽子。
我要说的话并不新鲜,中国的近代史是在19世纪中叶与西方文明的撞击并接受其影响而启其端的。我在《冷眼向洋——百年风云启示录》的“后记——‘全球化’与中国”中曾引用了康有为在《上皇帝书》里的几句话:“若使地球未辟,泰西不来,虽后此千年率由不变可也。”中国现在诚然已是今非昔比了;然而,“五四”时期提出的“民主与科学”的命题和任务,仍远未完成;老实说,“向西方学习”作为一种有“自知之明”的态度,依然是十分切实的需要。从世界大势上看,“太平洋”属于受“大西洋”影响的一方;从人类文明发展史看,这样的论断,并不是随便说说的,打开地图一看便可了然。这是历史文化的事实决定了的,并不存在“褒贬亲疏”一类的情感因素。学术之学,理论之事,必得心平气静,立足于事实(历史的和现实的)。
今天主要讲两个问题,一是“我脑子里的两条线”,二是“欧洲精神点出了世界历史的走向”。现在先讲第一个问题。

图四十 玛丽·居里(1869—1934)和皮埃尔·居里(1859—1906),法国著名科学家。居里夫人于1911年获诺贝尔奖
我脑子里的两条线
题目上有“世界历史”四字。什么叫“世界历史”?这题目很大。我读黑格尔的《历史的哲学》好几遍,特别是那篇分量相当于一本专著的绪论,最使我记得住的,是黑格尔说的“世界历史”,归根到底是“精神的”( Spiritual) ,而非“现世的”(temporal)。起初,我们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史观,毫不犹豫地把黑格尔的这个观点判为“唯心史观”。然而经过相当长时期的反复思索,发现“现世”和“精神”是经常贴不到一起的,“现世”多要受“人”的主观意图和不由自主的客观形势的控制和左右。而“精神”则是恒久有效的。于是,“精神”(黑格尔称作“世界精神”)便成了人类的理想或理念。换一种方式来表达,就是:不管“现世”中发生了怎样的惊心动魄的事变,“精神”是永在的。在黑格尔的“世界精神”或“精神世界”里,经常出现这样一些所谓“关键词”,如:理性(reason)、自由(freedom)、正义(justice)等等,并说“世界精神”就体现在这些概念之中。

图四十一 德国物理学家艾伯特·爱因斯坦(1879—1955),1905年发表“相对论”

图四十二 黑格尔(1770—1831),他说:“世界历史是精神的历史。”同时他在国家问题上,是非常“现实主义”的
黑格尔无疑是个百分之百的“欧洲中心主义者”,甚至是百分之百的“日耳曼主义者”。他的“世界精神”说到底是“欧洲精神”、“日耳曼精神”。无论怎样从政治上批判他,他说的“历史是精神的历史”却给了我莫大的启示;它毋宁是“了解欧洲”的一把钥匙,而且可以从欧洲看到世界的前景。欧洲的文化传统是一个世纪一个世纪地通向现代化,乃至“全球化”的。欧洲的文化传统在传承中同源而分流,有批判,有扬弃,但在批判和扬弃中有创新。远的不说,从15世纪以来的科学思维和实践、自由民主理念的从胚胎孕育到发芽和生成,这条道路在“精神的历史”里真可谓历历在目。欧洲的这条道路最符合康德和马克思的历史观点——社会发展的观点。在这一点上,康德、黑格尔、马克思是可以联成一条线的。当然马克思是阶级斗争和革命论者,这是不同的。但他们都是从欧洲看世界,他们的历史观是欧洲的经验,先后陆续地散布到欧洲以外的世界。读一些历史,就不难看出,先散布到北美洲,然后是印度洋、太平洋,包括东亚的日本和中国。从世界看发展问题,只能是从欧洲看世界,而不能从中国看世界。这是不是所谓“欧洲中心论”呢?我写《欧洲文明扩张史》,交稿时出版社告诫我千万不要犯了“欧洲中心论”的忌讳;人们是最考究“提法”的,尽管写的都是实录。

图四十三 19世纪末德国哲学家尼采,他的著作对20世纪的文学和哲学具有重要的影响
这个问题,自从“四人帮”被粉碎以来,我反反复复想了20多年。在这以前我想不到这个问题。“改革开放”改变了人们的世界观,“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大讨论把我从紧缩和困惑中唤醒了,思想解放了。“实践”包括昨天和今天,乃至未来。思想必须包括“思想”的实践。
想了20多年,其间经历了不少“否定之否定”之类的反复。我是研究欧洲的,有两条线在脑子里经常绞在一起。
第一条线简单说来是“了解欧洲”。例如今天的欧洲有了“欧洲联盟”,甚至有了“欧盟”的共同货币“欧元”。这是欧洲在本世纪的一大创举,它对于世界其他地区的“示范”作用,是很难估量的。这个大创举是怎样实现的,难道它只是个偶然事件吗?欧洲的历史文化是非常深厚的。我们常说中国文化“博大精深”,这四个字用在欧洲文化上同样也是当之无愧的。(不过有一点不同:欧洲文化传统总是向前看的,而中国的文化传统则是经常向着过去的。)
“了解欧洲”应当通其“三史”。一曰“欧洲通史”,“史”指过去,时光是不停流逝的,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眼下以前即成“过去”,从古至今的历史。司马迁大部分写的是“当代史”;近世还有“未来史”,鉴往知来,是治史之道。
二曰“欧洲思想史”,旁及社会史、哲学史和科学史,这是欧洲的“精神世界”的历史。欧洲的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为什么和怎样通向“现代化”和“全球化”,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借助思想史。恩格斯说只有英国有“社会史”,这句话意思很丰富。现在可以修改一下,改成英国最先有“社会史”,接着,北美(当时还是英国的殖民地)、西欧大陆……都有了“社会史”。意思是说,不仅限于思想家们的“思想”,而是遍及社会的各阶层民众的精神面貌、生活和思维习惯。老友近日万里来鸿,附寄他近译维也纳大学哲学家弗雷德里希·赫尔(Fredrich Heer)的巨著《欧洲思想史》(The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Europe)的“中译序言”,说赫尔此书的一大特点就是透过思想史看社会变化。这正是异于纯粹哲学史和社会史的地方。
三曰欧洲艺文史,含诗文、美术等诸科。欧洲“三史”(通史、思想史、艺文史)实际上是欧洲研究的“三科”。现在通称的“国际问题”研究应属于“通史”里的一部分。有此“三史”或“三科”在胸,我便杜撰了“欧洲学”这个学科名称。当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之交杜撰这个称呼的时候,只是冒叫一声,当时简单地想,既然外国人研究中国的学问可以叫“汉学”,为什么中国人研究欧洲不能叫“欧洲学”呢?当时还有一个想法,就是既然把欧洲设在“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这个范围里,就需要有一种长远而深刻的“学术使命”。我总记得贺麟先生的一句话,一方面要对中国的学问有全面系统的了解;另一方面又要对西学有全面系统的了解(原话记不得了)。这是一个非常高的要求,我自知没有能力做到,但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恰好1992年11月,我应日内瓦大学卡普尔教授的邀请去作演讲;他们贴出的“告示”,说我是中国的“欧洲学家”(Eurologist)。从一个角度坐实“欧洲学”在中国学界是可以成立的。
从我本人“了解欧洲”的体验,其间读书之经历,感性之验证,思考之反复,不暇细说,最终集中到一个“焦点”上,就是:欧洲文化传统以及这传统之通向今天的现代化、现代性,都涵盖在这“三史”、“三科”之中。
上面是我脑子里的第一条线:“了解欧洲”。横踞在我脑子里的第二条线,是与“了解欧洲”互为“参照系”的中国。这是一个中国人,特别是受过一些中国传统文化熏陶的人所情不自禁、摆脱不掉的情结。简而言之,就是我在一些书文中、讲话中一再提出的命题:“欧洲何以为欧洲?中国何以为中国?”在前几讲我也提到过这个命题。说中国落后于西方,这是人人都承认的,无需太多的大道理。可是一说世界文明的中心在西方,尽管这是一句大实话,就通不过了;就说是“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月亮圆”论者了,于是就不“爱国”和没有“自信”了……这也不是个新问题,少说也有100年了。其实我20来年想的问题都是前人早就想透了的,最终绕不过陈序经、张东荪,尤其是最为靠近的顾准。属于我的只是我思前想后由我自己想明白了的而已。陈序经的“罪过”全在于他公开了“全盘西化”这四个刺眼的字;如果不带任何先入为主的政治偏见去读他写的文章,哪里有要把中国人“全盘”变成西方人的意思呢?他念兹在兹的是要救中国,是最爱国不过的;他无非是说,要救中国,必须虚下心来,取人所长。“全盘西化”已经被赋予特定的政治寓意,而且容易使人做出各种不同的解释,可以不用;然而陈序经所讲的道理,直到今天还是“金玉良言”。今天,我们确实有了不少包括高科技在内的成就,有的还位居“世界前列”,中国从20世纪的“低谷”腾飞到今天的状况,是举世公认的;但是从总体上看,我们有什么值得沾沾自喜的呢?我们难道不是仍处在“赶”的位置上吗?更何况,这成就的来源最终要在西方去找。中国要同世界“接轨”、要“开放”、要“入世”……其中缘故,还需辞费吗?
一些今天看来很简单的道理,在我脑子里竟是反复翻腾得出来的。我曾经认同过“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是东方文化或中国文化的世纪以及将来有一天西方文明的“危机”要靠东方文化来“挽救”,等等。我也曾认同过某些海外“新儒家”的观点。然而,这些看法终于在我的脑子里没能停留太久,很快就被我自己否定了。在20世纪90年代中叶,我发现我的感情(对中国的传统文化)和理性(对人类社会的发展问题)发生了无法化解的矛盾。中国的传统文化广大而精微,刻着悠久历史的沧桑痕迹;它深邃幽远的哲理,独特的美学价值以及某些可以抽象继承的道德操行,都是可贵的精神财富。对于一个知识分子,它还代表着某种文化学养。有没有这份学养是大不相同的。但是,在涉及现代化以及人类社会发展前途的问题时,我们的传统文化和它所形成的“道德”无论如何却是无能为力的。中国没有也不可能从自己的土壤里生发出近代文明,中国是同西方文明有了大面积接触以后才有近代史的,更不用说当代史了。开头时引用的康有为的话,是他的经验之谈,已点破问题的症结。
“欧洲精神”点出了“世界历史”的走向
自从“四人帮”垮台20多年来,在思想解放不绝如缕的大潮影响下,有一个从朦朦胧胧到逐渐明朗的似乎“形而上”的问题,在我脑子里转来转去,从不自觉到自觉地寻觅着答案。这个问题就是:人类社会的发展,到底有没有一个理性的大方向?因为世事纷繁、变化诡谲,常会使人犯迷糊。
我从20岁起开始接受“马克思主义”的灌输教育。在大学里,所上的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一课就是“社会发展史”。前面说过,我在燕京大学读书时,北京已经解放,是燕大存留的最后一段时期,课程表里已增加了新内容。社会学家严景耀教授讲起了马克思主义的五种生产方式的社会发展史,从猿到人一直讲到世界大同的共产主义社会;当时是闻所未闻,觉得十分新鲜。拿到现在,实际上是一个“世界历史的走向”问题。带着这个印象稀里糊涂地走了30来年,其间对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反复批判、阶级和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专政等等“斗争哲学”的发扬,从理论到现实生活,占据了我差不多全部青年时期的心灵,连个“为什么”都不问便以为那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真理。胡绳院长80自寿铭,“四十而惑,惑而不解,垂三十年”;我也是“四十而惑”,是在“文革”后期,以前是糊里糊涂过日子的“小公务员”。“文革”后,惑而求解,至1989年“六四”政治风波为一大悟,“跳”出现实的迷雾而求解于人类社会(世界)的大方向究在何处。由此“跳”进了东西文明的全程比较。那过程在思想里的反复,忽而明,忽而暗,不遑细说,结论却已在不知不觉中形成,简括一句话,就是:“欧洲精神”或西方文明,在实质上点出了“世界历史的走向”。“五四”时期提出的德、赛二先生,说到极处,是对“欧洲精神”的高度提炼,“欧风美雨”所及,浓缩而又浓缩,就是“民主与科学”。
对于近世之欧洲,有几点我想着重说说我的意见。第一,是“17世纪”的作用。近世之欧洲,若以世纪论,每个世纪都有创新,而17世纪每为人重视不足;实则,这是很要紧的一个时期。上承着培根、洛克的实验哲学,洛克还根据英国的革命写了一份论“政府”的总结性的文字,起了近代政治文化的开山作用;下则启发了启蒙时期的思想家们。所以17世纪是“启蒙”的“启蒙时期”,是方法论革新时期,近代的科学思维是在这个时期酝酿的。同时,文艺复兴、宗教革命激荡了全欧,使几乎整个社会都动了起来,社会意识、民风民俗……都在发生变化。我读莱布尼茨的关于自然哲学和形而上学的几本书,总隐隐约约地有一种奇特的印象和感觉:在艰涩的语言中埋藏着深深的理性主义的冲动。那种感觉十分引人入胜——觉得一个新的思想时代正在噪动。果然,英国的实证哲学、法国的理性哲学、德国的“古典哲学”,连在一起,造就了欧洲的近代思维。它们在欧洲社会思想意识中所起的润物细无声的作用,非常值得考究。
第二,是启蒙时期(或运动)。这时期素以18世纪的法国为代表,这没有错,但很不完全;它的来源固然有法国本土的思想资源,但直接起了推动之功的是英国的经验。这一点也是一般人重视不够的。恩格斯说,只有英国有“社会史”;又说,只有英国是自由最多或不自由最少的国家。这是马、恩亲眼所见并同当时的大陆做了比较以后说出来的。意思是说,英伦三岛的历史人文的独特性,使发端于贵族和商业的“自由”空气,已经弥漫到社会上去了。北美殖民地得风气之先并加以创造,得以先于西欧大陆在实践中第一个发展了民主联邦制,并在独立后得以顺理成章地第一个实现了总统制。
先进必然影响或带动后进,是最普通的常理。当然还可以说英国社会的进步来自荷兰;不过荷兰的影响远比不上后来的英国。
可以肯定地说,法国启蒙运动的先行者伏尔泰、孟德斯鸠都是直接地接受了英国影响的。影响来自几个方面,一是思想上的影响。伏尔泰从青年时的《哲学通信》(又名《英格兰通信》)到晚年的《路易十四时代》,都历历可见培根、牛顿、洛克的影响。而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更是洛克《政府论》的深化和具体化。严复著《孟德斯鸠传辨言》说:(孟氏)“……渡海抵大不列颠,居伦敦者且二稔。于英之法度尤加意,慨然曰:‘惟英之民,可谓自由矣。’入其格致王会(皇家学会),被举为会员。”(惜孟氏此语的原出处,我尚未查到)
二是社会风气上的影响。前引恩格斯的话,已说明英伦社会风气比大陆先进,并早为伏尔泰等人所目睹:在法国还是王权专政和宗教派斗争和迫害正炽的时候,在英国已实行“虚君”的议会民主制和“宗教宽容”;英国的知识分子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牛顿的葬礼如同“国葬”,而法国的笛卡儿却孤寂地死去……恩格斯的话无非验证了伏尔泰之所见。欧洲何以有启蒙运动的高潮,原因可以说出好几条,而英国经验是绝不可忽视的。马克思说过,荷兰革命是英国革命的“预演”,英国革命是法国革命的“预演”。反复思之,确有深意在焉。三个国家的“革命”表现形式、经过和后果各有不同,但都为推翻旧制度、开辟新时代打通了道路,即打通了自由和民主的道路。
第三,是西方文明中的“自由”和“自由主义”。作为一种人类向往的理念及其所体现的民主体制,到19世纪下半叶在欧洲(包括美国)已得到了广泛共识。
19世纪的欧洲,说到底仍是黑格尔所理解的“现世”与“精神”的悖论。重温一下这个世纪的欧洲史,也许有助于了解今天。19世纪的“现世”可以简略概述如下:起始十多年是拿破仑战争,中经中叶的发端于法国而后遍及好几个中、西欧的短期革命,稍后是几场欧洲国家之间的大大小小的战争,以及为时不长的“欧洲俱乐部”的“和平时期”;世纪末临近时,几个大国在“裁军”声中把战车的车轮滚滚推向更大规模的战争。恩格斯晚年预言,20年后将有大战,果然不幸而言中,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终于爆发了。19世纪的欧洲“现世”就是这样在“战争”与“休战”的交替中过来的。俾斯麦说,每个国家,如果不当“铁锤”就只能当“铁砧”。欧洲人还把战火烧到了封闭的中华帝国,从而撞开了天朝帝国的大门。
然而,掀开国际关系的这个表层,人们看到的则是欧洲社会性的变化。肇始于英国的自由精神和工业革命遍及北美、西欧,衍为习称的“第二次工业革命”,由此可以窥见人类社会的前景。
《共产党宣言》的起首一句:“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徘徊。”这是一句传诵了一百多年充满了革命诗意的名言。然而,我最看重的却是下面这几段话:
“资产阶级,由于开拓了世界市场,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了……过去那种地方和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的生产是如此,精神的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性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
“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它的商品的低廉价格,是它用来摧毁一切万里长城、征服野蛮人最顽强的仇外心理的重炮。它迫使一切民族——如果它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它迫使它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制度,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

图四十四 19世纪中叶,钢铁大规模用于建筑、运输等行业。图为19世纪40年代柏林铁工厂
“资产阶级使乡村屈服于城市的统治。它创造了巨大的城市,使城市人口比农村人口大大增加起来,因而使很大一部分居民脱离了乡村生活的愚昧状态。正像它使乡村从属于城市一样,它使未开化的半开化的国家从属于文明的国家,使农民的民族从属于资产阶级的民族,使东方从属于西方”。
反复地、耐心地读这些话,马、恩写的岂止是19世纪中叶的情况,今天挂在嘴边的“全球化”难道不就是这样的吗?最后一句“使东方从属于西方”这句话如果出自今天某个人之口,说不定会被扣上一顶“西方中心论”的帽子呢,但这却是事实。
了解世界,有如剥笋一样,需要一层一层地剥。先剥去所谓“国际关系”这层眼前的表皮,再把“社会”现象剥开,剥到最后,便露出了现象覆盖下的“内核”,即黑格尔所谓的“精神世界”。这个精神世界,照我看,就是从两希文明发端,经过罗马—基督教文明,至盎格鲁—撒克逊的实证、经验哲学,而后衍为“英美传统”的自由和民主精神。在欧洲大陆,古典的“文化传统”加上英国的经验,经过启蒙高潮,汇成了自由、平等、博爱、共和等近代的民主思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自由的思想和民主的制度,在19世纪已覆盖了欧罗巴和北美,形成了一种我称之为“大西洋的文化(或文明或思想)体系”。之所以称之为“体系”,并不是说,统统都是一个样儿,在这个“体系”里当然包含着“同一性”和“多样性”的关系,简单说来叫做“同源分流”。相对于“大西洋”,“太平洋”则不存在这样的“体系”。这是另一问题,此处不多说。
总之自由精神和民主精神,在欧洲的19世纪已经浮出水面,其定义和论证也日渐羽翼丰满。概括地说可以叫做“自由主义”。[1]它越出了早期的纯经验阶段,成为一种完整的思想体系和制度。它有以下几个基本点。
第一,自由与人。“自由”的基础是人,是个人,它充分尊重人之为人,尊重个人的权利、利益、意愿;只有个人的意志、创造力、积极性得到充分的发挥,由个人组成的社会才能“文明”起来。所以可以说,“自由主义”是以“个人主义”(不是“自私主义”!)为基础的;这种“把人当做人来认识”(马克思语)的“个人主义”是西方文明的核心。“个人主义”是“自由主义”的前提。
第二,自由与法律。人同时是社会的个人,因此任何个人的自由不能妨碍他人行使自由的权利;亦因此,法律不仅仅是对违法者的惩罚,尤其是对人的权利的保护。
“自由”需要法律来保护。康德有两段话说得最好。我忍不住再做一次“文抄公”。康德说:
“法律限制我们的自由,只是为了使我们的自由可以和他人的自由以及全体的公共利益相一致。
“这种自由附带着这种权利,那就是把我们自由还不能处理的各种思想和疑惑公开付诸讨论,而且这样做时,不会被人污蔑为捣乱的有危害性的公民,这是人类理性原有的权利之一,而人类理性,除了人人在其中都有发言权的那种普遍人类理性之外,并不承认其他裁判者。而且,既然我们的状态所能有的改善,要得自这种来源,所以这样的权利是神圣的而且必不可剥夺的。”
康德实在可以称为是一个伟大的“自由主义者”。他把自由、道德、幸福串在了一起,视为纯粹理性的“最高目标”。我觉得这两段话是最精炼最浓缩的。后来约翰·密尔的《论自由》,就其实质而言,实是对康德的发挥。
第三,自由与平等。自由与平等终其极是一致的。根据洛克的话,人生来是自由的,因此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这个思想在1776年的《美国独立宣言》中表述为:“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里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在1789年的《法国人权宣言》中表述为:“人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因此,公民的荣誉只能建立在公共事业的基础上。”并且提出:“法律对全体公民应一视同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些思想到上个世纪已经写进《联合国人权公约》里。
第四,自由与民主。“自由”是一种精神和理念,“民主”还兼有制度上的意义。没有自由精神的“民主”,只是构建了一些机构。当年的普鲁士设有议会和内阁,但最终是俾斯麦和国王说了算;俾斯麦恨透了那些“议会主义”者。所以如果没有自由的精神,“民主”便是个空壳。结合起来,就是以自由为精神,以民主为制度。
在东方的中国,庞大的帝国,尽管密封得严严实实,“欧风美雨”还是不可阻挡地冲进来了,这段历史是人人都知道的。
所以,我认为,从19世纪后半期开始,民主变革的精神已跨越民族界限向全世界散开了。试看今日之世界,无论何种社会制度,无论社会处于何种阶段,国家关系何等对立,种族、宗教教派冲突何等毫无理性、激烈而又狂热,自由和民主作为人类神圣的、理性的精神,有谁能公开加以拒绝呢?
最后仍回到黑格尔的命题上来。黑格尔的历史哲学的大功劳之一,就在于揭开历史经验的表层(尽管这“表层”非常丰富多彩或惊心动魄),让“精神的历史”浮出了水面,这的确是哲学家的睿智和深邃之处。
今天讲的,可以作为我对欧洲文明史的一种理论性的概括。有许多观点在前几讲中零零碎碎地讲过一些,今天把它集中起来。本来还想把方法论、认识论的问题专门作为一讲,下面只有两讲了,我原来的设想只好改一改。其实今天讲的实际上也涉及到了方法论和认识论问题。总之一句话,如何认识欧洲文明的基本点和这些基本点是怎样形成的,还是要走进历史,认识并熟悉历史。
下面一讲将谈谈欧洲文明与中国的关系。时间不够了,有问题下次一起提吧。
【注释】
[1]此处我使用了“自由主义”一词,而没有用“资本主义”。因为“资本主义”是因“资本”而生发出的“主义”;而“自由主义”则重在人的精神。一般讲“自由主义”指“英美传统”,而同欧洲大陆的“理性主义”涵义有参差。我使用这个概念取其广义而未拘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