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粮油产品
粮油及其制品为人体提供了大量的碳水化合物、矿物质、维生素、食用纤维等,是人体新陈代谢和生长发育不可缺少的营养物质。随着农作物栽培、育种和现代食品加工技术水平的提高,特别是现代生物技术的发展,粮食作物的产量、品质及其制品的安全性普遍提高。但也应注意到如果粮油原料种植不当时,也会对消费者造成危害,特别是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造成的自然环境破坏和工业污染,以及现代工业发展本身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会进一步加剧这些危害影响的深度和广度。
粮油作物在种植、收获、储藏、加工过程中均会受到来自土壤、水源、农药、微生物、害虫、熏蒸剂、金属、玻璃、砂石等方面的污染,如不进行有效控制,会引起对加工制品的污染,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2.1.1 影响粮油作物安全的主要因素
2.1.1.1 生物性有害因素
过去几十年进食被沙门菌、空肠弯曲菌、肠出血性大肠杆菌污染的粮油产品而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在我国的发病率居高不下,是影响农产品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粮油作物转化成食品被消费的过程中,经过的环节增多,在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和储藏的过程中增加了产品被污染的机会,同时增加了细菌、真菌等繁殖的可能性。现代科技的应用导致的致病菌菌株的突变等多种因素,也使食源性疾病发病率升高。
2.1.1.2 化学性有害因素
有害化学物质是导致食源性疾病的重要原因。粮油作物中的有害化学物质首先是来自生产源头,即使正常使用农药、除草剂、添加剂和防腐剂,在终产品中也会有不同程度的残留,违规使用甲胺磷、氧化乐果、敌敌畏等剧毒农药,超量使用农产品添加剂和防腐剂,致使粮油作物中有害化学物质残留危害更大。其次是来自环境污染,如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大气污染和放射物质导致汞、铅、铬、镉等重金属与一些成分发生反应,形成有害化学物质沉积固着在粮油作物中。
2.1.1.3 天然有毒物质
天然有毒物质是指食品本身成分中含有的天然有毒有害物质。许多粮油作物本身含有天然有毒物质,如马铃薯含有龙葵素,粮食、油料中因霉变而产生的黄曲霉毒素,食品烹调中高温产生的多环芳烃类,都是很强的致癌物质。这类产品不经过正确的加工处理和科学的消费方法,就会导致食品安全的事件发生。
2.1.2 粮油作物质量安全的宏观管理
2.1.2.1 产地环境
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和《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等法律法规对农产品产地环境进行宏观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提高农产品产地环境的质量,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①严格监管,控制城市和工业“三废”污染源;②健全制度,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③分类指导,开展农产品产地污染修复治理。
2.1.2.2 农业投入品
2002年4月实施的《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规定“从事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严格按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禁止使用国家禁用、淘汰的农业投入品”,这一规定明确了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中农业投入品的管理目标和要求,为搞好农业投入品管理工作明确了任务。在推行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向绿色食品迈进的过程中,必须牢牢抓住农业投入品安全这个关键。
(1)农业投入品及其安全的概念农业投入品及其安全的概念到目前还没有统一的表述,只是在涉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生态农业等有关文件和一些专业文章中见到,是作为实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发展生态农业的一项重要措施提出。在实行农业标准化生产的过程中也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环节、重要生产标准和工作目标加以规范。一般认为,农业投入品主要指投入到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类物质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任何农业生产都离不开农业投入品。从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的角度讲主要指在农业生产(种植业、养殖业)中使用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农药、化肥、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种子等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它涉及农业生产全过程的产前、产中和产后。
农业投入品安全,是指上述农业物质生产资料本身具有的各种有害物质或无害物质投入到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使用技术、方法、管理措施等因素直接或间接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危害的程度。
(2)实现农业投入品安全的措施具体安全措施有以下几点:①加大宣传和培训工作力度,提高对实现农业投入品安全重要性的认识;②依托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加快农业投入品安全措施的落实;③加强监管,强化检测,打击伪劣,避免有害农业投入品进入生产环节;④要逐步建立农业投入品安全的生产、经营、使用信用制度。
2.1.3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2.1.3.1 建设原则
粮油作物质量安全体系实质上是一个提供安全农产品的制度安排。这个制度安排有2个关键:①确保生产者能生产出安全的粮油产品;②确保消费者消费安全产品。
2.1.3.2 基本框架
(1)建设优质农产品安全生产基地。
(2)加大对农业投入品的市场监管。
(3)健全和完善农产品产地质量检查体系。
(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能力的建设。
(5)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和标准化。
(6)建立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农产品例行监测能力。
2.1.3.3 配套措施
(1)引入风险评估。
(2)严格监管产地环境。
(3)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
(4)实施市场进货检测制度。
(5)推广质量安全认证制度。
(6)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制度。
(7)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8)加快农产品速测法制化建设。
(9)继续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10)建立农产品质量仲裁制度。
(11)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预警系统。
(12)建立可追溯和召回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