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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舞入门与鉴赏
1.10.4 第四节 玛莎·格兰姆

第四节 玛莎·格兰姆

1894年,玛莎·格兰姆出生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艾利根尼,14岁时随家人搬到加州。3年后,她观赏了舞蹈先驱露丝·圣丹尼斯在洛杉矶举办的舞蹈表演,那是格兰姆生平看到的第一出舞蹈,她大受震撼;1916年她进入丹尼斯华,那是圣丹尼斯与其夫泰德史华共同主办的学校与舞团。对一名立志当舞蹈家的人而言,22岁才开始学跳舞似乎已为时甚晚,但是格兰姆却准确掌握住了自己的命运。

在丹尼斯华呆了7年之后,格兰姆搬到纽约市,开始单飞,举行独舞表演,并于1929年成立了自己的舞团。为了筹措资金,她在无线电城音乐厅的开幕典礼上跳舞,也当过皮衣模特儿,后来还开课指导贝蒂戴维斯及格雷哥莱毕克等演员。但是没有任何事可以让她偏离她所认定的神圣使命:用动作“画出心灵的图像”。她写道:“上帝的驱策流遍我全身,(舞蹈)是我生命的目的。”她深信不疑,其他人也这么相信,部分归因于她个性中如飓风般强大的力量。

格兰姆在20世纪40年代明确塑造出自己的风格,10年间连续不断地快速创作出充满焦虑的舞蹈剧系列。编舞家安东尼都铎曾这么问格兰姆:“你希望别人如何记得你——是舞蹈家还是编舞家?”她回答道:“当然是舞蹈家。”

不过,尽管她一心希望,格兰姆却不太可能在世人心目中留下舞者的形象,至少不是十分清晰:记录她的影片少之又少,而且大都是简陋的摄影术。她所编的舞蹈大多无法持久,尤其是与无可匹敌的新古典芭蕾大师乔治巴兰钦以及她的变节门生泰勒与库宁汉的作品相较之下。格兰姆流传至今的顶多只有6出舞码,最有名的是《心之穴》与《阿帕拉契之春》,特别是后者——她在其中光彩四射地创作了一场美国拓荒者的婚礼,而这场舞蹈经受住了时间严酷的考验。

即使格兰姆问题重重的舞团有朝一日关门大吉,她的舞作也不再公开演出,无疑她也一样会被人们记得,因为她投下的影子还是那么长。她发明了现代舞吗?没有,但她成为现代舞的代表,态度倨傲,但令人叹为观止,而且似乎永远不变。她曾说:“舞台的中心就是我所在之处。”现在依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