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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文化讲义
1.3.12 十一、近代中国的葬礼:俗世的改变

十一、近代中国的葬礼:俗世的改变

1882年,格罗特在厦门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场丧礼。这一年,在厦门发生了久停不葬的事情,有人长时期地把死去的亲人尸体存放在家中,供人吊唁。为此,厦门当地的道台曾下了一道禁令,不许久停不葬,格罗特正好在福建调查,便好奇地观察了当地的葬仪。他发现,厦门人的葬礼,在前半部包括:(1)死哭,(2)使瞑目,(3)开天窗,(4)闭店铺,(5)购置丧服,(6)洗尸,(7)置长明灯,(8)供纸陪祭之人形,(9)乞火灰,(10)移家具睡床,(11)置供品,(12)献供于土地,(13)吊问,(14)警戒猫跳诈尸,此外,还有哭丧与招魂等。若干年以后,美国学者华生(J.L.Waston)和罗斯基(E.S.Rawski)在对香港、广东和福建的调查之后,则把整个仪式归成九类:(一)哭丧,(二)着丧服,(三)沐浴尸体,(四)供死者随葬品,(五)供牌位,(六)收仪金,(七)安魂乐,(八)密封棺材,(九)下葬安圹。

不过,他们看到的,仿佛和我们前面介绍的《北京风俗图谱》记载同时的北京上层满族风俗不同,这可能是地方性的制度或仪式,也可能是逐渐修改过或简化过了的世俗丧礼。在古代经典记载中,在两三千年以前的丧礼,原则上是这样的:第一天,首先是“招魂”,就是在屋脊上向北方大呼死者之名,然后将死者之礼服从房上由前檐扔下,下面人接住,便盖在死者身上。接下来,“迁尸”,就是在室中南窗下设床,尸体头在南,用殓衿覆盖;“楔齿”,即在死者嘴中放玉琀。然后是“设奠、帷堂”、“讣告”、“哭泣”、“吊唁、送"(殓衣)”、“设铭(即旌铭)”、“浴尸”、“饭含”,最后是“袭”,即给死者着衣。第二天叫“小殓”,即陈设、展示殓衣,祭奠,宾客吊唁,夜中设庭燎等。第三天叫“大殓”,大体上节目与前一天相同,但是死者在这一天入棺、成服。从第四天起,按亲疏关系穿戴丧服,朝夕哭,朝夕奠,迎送来吊唁的宾客(后世有用佛道作七之仪式),入葬(筮宅、备椁及明器、卜葬日、发引、入圹)。此后,就是各种亲属按照不同等级为死者进行守庐、祭祀,其中,一周年时之祭祀叫“小祥”,二周年之祭祀叫“大祥”,大祥一月以后,举行“禫”,合祭死者于宗庙,于是仪式结束。

最后要说到死者的墓地。这里举一个例子,是福建泉州陈埭丁氏家族的墓地,丁氏是回族,但是也受了汉族文明的影响,这个墓地修得非常壮观。有人说,这是中国式的祖先崇拜,所以要修得那么壮观。像有的人类学家就说,汉族人倾向于相信:第一,我们的一切都是祖先遗留下来的,好的话是祖先积德,坏的话是祖先为恶,一般来说修了大墓地的家族,都是发达的,所以相信祖先阴德,有一本人类学家许烺光写中国家族的书就叫《在祖荫下》;第二,中国人相信去世的先人和活人一样有生活的需要,为了免于鬼魂无家可归,所以要建坟扫祭,甚至要烧纸钱纸车纸马乃至纸电视冰箱。可是我们再深入想一想,为什么中国人特别看重这种对于死人的仪式和制度?刚才我们已经说明,这一方面是为了让祖先继续保佑自己和自己的家庭,一方面则为了通过对死者的追悼仪式,维护活着的家庭、家族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