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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文化讲义
1.3.11 十、五服制:认同、等差与区别的标志

十、五服制:认同、等差与区别的标志

丧礼里面有所谓的“五服制”,就是指在丧礼上亲人为死者穿的五种不同衣服,而这五种衣服又作为象征,规定着一系列深刻的内容。

首先是“斩衰”,“衰”读如“崔”,是指粗麻布做成的丧服,布幅二尺二寸,经线二百四十缕,边上不缝,仿佛用刀剪直接剪开,叫“斩”,也许象征着处于悲痛中的人,无心精心缝制吧。这是在丧礼上儿子为逝世的父亲、妻子为过世的丈夫、诸侯为驾崩的天子、父亲为死去的长子所要穿的衣服,这表示穿此衣服的活人与死者亲缘关系最密切,关系也最重要。据说,这时不仅要穿粗麻衣服,而且要“拄竹杖”、“居庐”、“盖毡枕块”、吃粥饮水,要到祭礼完成,下葬完毕,才能够“寝有席,食蔬食,水饮,朝一哭,夕一哭”。而且,守丧的时间要三年,在那段时间里,人不能饮酒、不可娱乐、不能为官,万一真的有特别的情况需要他出任要职,还要由皇帝出面,这叫“夺情”,就是为了国家,无奈夺了你哀悼亲人的感情。

其次是“齐衰”,齐衰的“齐”是指丧服可以缝边,麻布也细了一些(二尺二寸,三百二十缕),规定是“父卒为母”(三年)、“父在为母”(杖一年期)、夫为妻(杖一年期)、为祖父母(杖一年期)、为曾祖父母(三月),用桐木做杖,扎麻绖(腰带),穿稀疏麻鞋(疏履),戴布扎的冠绥。

再次是“大功”,大功的麻布又比齐衰的要细(二尺二寸,五百六十缕),穿这种衣服,表示死者与自己的关系又比上面的要疏远一些,比如父亲为儿子(不是嫡长子),为长女,为姑姑、姐妹、从父兄弟(即同祖父母的叔伯兄弟)等,服丧时间是九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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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5 民国二十年《时宪通书》中的五服九族图

再次是“小功”,小功的麻布衣服就更细一些了(二尺二寸,八百缕),服丧期也缩短到了五个月。这主要是为外祖父母、为祖父母的兄弟(从祖父母)、为隔两房的堂兄弟(指同曾祖父母的叔伯兄弟)等。

最后是“缌麻”,这是最细而精致的麻布丧服(二尺二寸,一千一百缕),服丧期也缩短到了三个月。这主要是为岳父母、为女婿、为舅舅等,显示对外姓较疏远与冷漠。当然,同姓中比较远的如为祖父母的堂兄弟(族祖父母)、为曾孙,也都只是服缌麻。

——以上叫“五服”。需要穿“五服”的,当然是“亲属”,属于一个大家族中的亲人,过去说,某某和自己有亲戚关系,“没有出五服”,就是说关系比较近了。如果一个人要和另一个有血缘关系的异性结婚,无论男子女子,都要考虑是否“出了五服”,如果不出五服,法律、医学和舆论大概都不能允许。在古代中国,这种亲缘关系相当重要,一个人一出生,就注定在这个亲族中,由亲族确定他的关系以及身份。前面我们讲过“三亲”,中国古代还有“九族”,大家很熟悉的一个事情就是,明代方孝孺因为支持建文帝,被后来夺了皇位的明成祖处以灭九族的大刑,这九族就是上四代(高祖、曾祖、祖、父)和下四代(子、孙、重孙、玄孙),加上自己,这九族也就是在“五服”内的,就是在丧礼上要穿丧服的亲属。著名的李密《陈情表》中说,自己“外无期功强近之亲,内无应门五尺之童”,前一句“期”讲的就是服丧的时间,“功”就是服丧的衣服,总的意思就是自己没有亲人,哪怕最远的亲人。杜甫《遣兴》里讲“共指亲戚大,缌麻百夫行”,后一句里“缌麻”指有丧事时需要穿缌麻的亲戚,意思就是说,自己的亲戚很多。

总之,在同一个家族中,远近亲疏也要有一定的秩序,得分清楚上下尊卑,通过丧服等级、服丧时间的象征性区分,一个家族的人大体上就有了认同,也有了分别,亲疏被规定得很清楚,这种血缘亲族的大小重叠的圈子,把每个人安置在一个合适的位置上,使这个家庭上下有序,不会混乱。就连古代中国的法律也根据这些原则,规定着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规定着每个人的身份和行为,所以,有人说,中国的法律始终是伦理道德的“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