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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文化讲义
1.14.5 四、历史与现实:合理的与不合理的

四、历史与现实:合理的与不合理的

历史地说,在古代社会中这种秩序有它的合理性,它把社会秩序和国家权力建立的依据和基础,放在了人性中最自然的亲情上了,因为父子之情、手足之情而扩展到社会,成了君臣之义、朋友之谊,而内外有别、上下有序,也就成了建构社会等级制度的基础,使得社会不至于混乱。但是,从现代价值观念上看,这背后也隐藏了深刻的问题,就是说,当这种所谓的亲缘和亲情被放大化、绝对化了的时候,“孝”就绝对优先于一切,甚至使真理和原则也退置于次要地位,形成对长上的绝对服从,所谓“子为父隐,直在其中”就是极端的说法。当本来拥有优先价值的亲情被政治权力所占有,成为一种绝对的伦理律令时,于是,本末就倒置了。当这种血缘的天然关系被放大到社会国家的时候,本来应当由社会契约和社会共识确认的政治关系,却成了似乎不需要论证的自然等级关系,于是,君臣的“忠”不仅压倒了父子的“孝”,而且成了对个人专制的基础,像“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是专制政治的极端。显然,当这种家庭、家族的秩序放大为国家政治秩序,并且拥有绝对正确性而不可违逆的时候,国家便不仅绝对优先于家庭,而且绝对优先于个人了,这样,从亲情开始建构的社会秩序,反而走向了绝情的极端。

不管怎么说,家庭、家族或宗族为基础的亲缘关系,是古代中国的一个相当清楚的传统,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现在,产生了很多后果,比如:(一)它使得中国人至今还是相当看重家庭、看重亲情、服从长上,这也许是汉文化的一个特色。(二)它也是古代中国社会的相当重要的基础,由于这种社会似乎建立在天经地义的服从、爱护、彼此依赖的“亲族”关系上,所以在上面的统治者拥有父亲一样的权威、拥有不言而喻的正义和真理、拥有天然的合法性,所以古代中国形成了“绝对的和普遍的皇权”(unconditional and universal kingship)。(三)这种皇权的统治又使得中国不像西方那样,可能存在与皇权分庭抗礼的宗教权力,皇帝以及朝廷掌握了政权、话语权和神权,于是像佛教、道教以及后来的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等,都只有渐渐屈服,并改变自己的宗教性质和社会位置,在皇权和主流意识形态的范围内,行使辅助性的功能,而同时它又使得宗教信仰者也常常并没有特别清晰和坚定的宗教立场,形成所谓三教混融的实用性宗教观念。在第十一回“古代中国的两个信仰世界”中,我已经比较详细地讲了这个问题。这就在极大程度上决定了中国的社会与文化特征,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现代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