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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走龙蛇:书法文化二十讲
1.4.8.4 忘物我:冥合的化境

忘物我:冥合的化境

在书法的欣赏和创作中,人们常常不自觉地进入一种物我两忘的境界。在笔墨的书写中,能体会到“无色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这一现象,常常被解释为文艺心理学上的“通感”,即各种经验的触类旁通和各种官能的彼此打通。实际上,忘物我的冥合化境更有着深厚的中国哲学宇宙论的支持。

在气化哲学的宇宙观看来,世界是气的世界,是阴阳二气和合运动、生化变易的结果,而生命则是依据乾坤二德、阴阳二气的“二以成之,和合而生”的原理,互通互感,生成演化的,并扩充到整个宇宙。相对于西方人的推理作用而言,中国人更强调通感的作用;西方人把感觉的图形抽象为数理,中国人则把感觉的图形直接显示为生命的意义和价值。中国人可以凭借通感,由宇宙世界进入生命,也能凭借通感,由生命进入天人之际。

这种思想主要来自《易传》的阴阳二气相感和天地合气思想。《易传》中讲“$缊”,“$缊”即氤氲,就是天地合气。《易传》认为天地合气而产生万物,这是和《老子》“二生三,三生万物”的思想是一致的。《文言传》还用“同气相求”来解释乾卦九五爻辞“飞龙在天,利见大人”。中国古人并不把精神和物质对立起来,“同气相求”,包括精神相感和心灵交通的层面,是对阴阳相感的补充。

因为气之联系是无所不在、无稍欠缺的,所以,以气来概括天人之间的共通、以气来论述中国人独特的天人合一思想,便是十分自然的事情。宋代董逌曾提出“与天地为一气”的思想:万物均为一气而生,人亦如此,所以人与物虽殊,其本则为一。人要忘记己之所执,能以气合天,就像列子御风一样,最终天人泯合于气。明代的胡直也说:“太虚中无处非气,则亦无处非理,孟子言万物皆备于我,言我与天地万物一气相通,无有阻碍。夫人心之理,即天地万物之理,非二也。”

这种思想直接影响到中国艺术。书法作为中国一种独特的文化创造,也正是贯穿了这种“天人合气”、“以气合气”的思想。书法欣赏不仅要眼观,而且要心致,更要透过点画墨迹的表面,使自心与线迹相优游,真正体味到造化之妙旨、创化之精华。书法中所体现的生命之象从来不是孤立的,任何一个象都表示出与之相关的一类象的整体,而象与象之间的联系即是气与气的感通作用。书法的欣赏,就是一个以自心去体味书法之象,以自我生命去证会书象中所蕴生命的过程。当真正进入书法艺术的欣赏活动之中,便忘却了艺术对象以外的一切,全神凝注于对象之上,即“用志不分”和“乃凝于神”。随着自己感情向点画线条的移入,自己和字迹之间便不再感到有任何距离,而是成为了字我合一的状态,也就是“忘我”。

相反,如果主观和对象之间有距离,就是“矜”,就是对象无形之中给主观以压力,对象不能被自己的精神所涵摄,而对自己的精神产生一种抗拒。这时内心将不能自如,便不能与之物化。其实创作亦然,最高的艺术创作是,创作而忘其为创作,人为而忘其为人为,无法中而又有法,有法而进于无法,不将不迎,不粘不滞,得之于心,而应之于手,则无不妙矣。这时,自己和字迹之间明确的时间和空间关系便不存在了,主客冥合为一,此外别无所有,一切就是一,一就是一切,在这种圆满自足中,获得一种大融合和大自由。

在书法的学习中特别重视临摹,而临摹也正是一个“以气合气”的过程。临摹的本质不是去拟形,而是“同气相求”,是一个以气来相互契合的过程。在书法中,古人重视临帖,但更重视读帖,读帖就是在默默之中以气相感、以气相合的微妙体验过程,其意义并不在实际的临帖之下。临帖时,古人强调不仅要对临,更要背临,因为对临日久,拘于支离,而易忘;必须要背临,形虽不似亦可,但神采气势不可失也,亦即生命之气不可夺也。

黄庭坚说:“学书时时临摹,可得形似。大要多取古书细看,令入神,乃到妙处。惟用心不杂,乃是入神要路。”又说:“古人学书不尽临摹,张古人书于壁间,观之入神,则下笔时随人意。”他反对一个劲地临摹,徒得其形,关键要细看,要观之入神,入神就是忘物忘我,是物我合一,是以气合气,唯此,才能一点一拂皆了于心,一波一撇皆应于手也。后来,姜夔说:“皆须是古人名笔,置之几案,悬之座右,朝夕谛观,思其用笔之理,然后可以临摹。”赵孟"说:“学书在玩味古人法帖,悉知其用笔之意,乃为有益。”他们说的朝夕玩味,也就是以气合气的契合过程。气的契合过程既是无我,又是无字,我与字融为一体;既是主体个性的瞬间丧失,又是主体生命体验的新鲜激活,一种活泼泼的生命意趣便在这“同气相求”的过程中衍展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