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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走龙蛇:书法文化二十讲
1.4.1.4 玄妙:阴阳不测之谓神

玄妙:阴阳不测之谓神

王羲之说:“夫书者,玄妙之伎也。若非通人志士,学无及之。”他说,书法有妙不可言之处,但这并不是鼓吹一种神秘主义,而是说,书法的“玄妙”之处在于,书法家要赋予点画线条以无尽的表现力,表现万千物象生动的意象。而这些,绝不仅仅是靠笔冢墨池的刻苦功夫就能获得的,更要靠灵心通透的启悟。具有这样颖悟素质的人,就是王羲之所说的“通人志士”。所以,卫夫人也说:“自非通灵感物,不可与谈斯道。”张怀瓘在《文字论》中,也曾记载了王翰在与他论书时所说的一句话:“书道则大玄妙。”书道玄妙,通于大道。“道”就是变化,书法以简单至极的线条形式而与天地宇宙精神相通,“浑天地之窈冥,秘鬼神之变化”(张怀瓘语),从而成为宇宙大化流行不居的生命符号。

“玄妙”的思想,源自老子,“玄之又玄,众妙之门”。玄妙,是一种恍惚状态,是一种不确定性。它是“道”的一种属性,是“道”的一种无规定性和无限性,也是指无穷小、微之极的变化。实际上,在这里,老子的“玄妙”和《周易》的“神”获得了某种沟通,它们都指出了宇宙生成和变化中那种不可捉摸、难以测定的变化过程。《易传·系辞上》说“阴阳不测之谓神”,“知变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为乎?”又说:“知几其神乎!”

“几”,就是事物变化微小的兆头。要想把握不可捉摸的变化,就要知神通化,就要对事物变化的过程了如指掌。天地间、人事中、家庭里、社会上,一切事件的发生,都是屈伸进退的过程,它和前后周围都有关系。缘起的发动包含了将来的可能的结果,这开始的一发动就是“几”,所谓“几者,动之微”。几,就在那有无之间,说无已有,说有尚无,还没有彰显出来,但是已经发动了。君子要“见几而作”,在占卜中,最重要的是看“几”;在兵法中,要相“机”而动;在生活中,要见机行事,总之,关键是要把握住事情的机要和机窍。只有把握到宇宙万物变化的规律,才可以说达到了“神”的境界。《易传·系辞传》中说:“神无方而《易》无体。”一切都没有固定的形态,一切都是圆转流动的,转眼即是过去,所以要不泥于一方,不定于一体,才能体味宇宙间“阴阳不测”的辩证哲理。

“神”的概念,和“玄妙”的概念一样,从哲学概念转化为美学概念之后,很多书法家把“神妙”作为最高的审美标准和追求的最高审美境界。王羲之说钟繇和张芝“用笔神妙,不可得而详悉”。唐代李嗣真说王献之“神妙无方,可谓草圣”。中国文化精神中(尤其是《周易》)那种重过程轻实体,重生长轻存在的观念,在书法中得到最好的表现。书法讲究力量、气势、运动、韵律,但是,这一切都是存在于生生不息的运动变化之中的。书写是一个过程,结果是一根线迹,在静的线迹中,我们能看到动的过程的展开,即可见其“挥运之时”。于是,书法的美,就在线条流走的那种生生不息的运动变化之中表现出来了。书法不太强调一点一画的实体的形状,而是更重视组成一个字或一幅作品的各部分点画之间的关系,也就是不同点画之间的相互运动、相互作用的过程。

中国书法的这种特征为中国艺术在世界艺术史上赢得了罕可匹敌的高度,甚至是像建筑这样一种看起来偏于静止的艺术,由于受到了书法艺术精神的沾溉,便处处表现出在静中求动,被注入了一种舒展开阔、插翼飞动的力量和气势。在中国书法中,美并不仅仅在于形体的对称、形式的整齐,而更在于点画线条中所显示出来的运动力量和气势,以及在合规律又合目的的节奏和韵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种对人的自我实现和自我肯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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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家能够在笔端毫末之间,体味和把握那瞬间即逝、极其微妙的变化

中国书法家能够在笔端毫末之间体味和把握那瞬间即逝、极其微妙的变化,一切都不能更改,其有误发,不可再摹,信之自然,不得重改。高明的书法家总是能把握这种笔法之中提按起伏、舒卷开阖的变化性和复杂性。西方人宣称人是机器,中国书法家则认为,字就是人。书法的创作,绝不是一种机械地加以规定的活动,也不是按照某种固定的、一成不变的程序或格式来进行的,而是一切的运用都十分灵活,完全看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在上下笔的关系中来确定,甚至常常是书法家自己事先都无法预料的。但是,后来的一系列运动变化,在落笔的发动开始,在“几”的瞬间,就已经埋下了伏笔,“一点成一字之规,一字乃终篇之准”,正此之谓也。

《周易》的内容本不涉及书法,但是它启迪了中国书法家的艺术思维。《周易》谈的是人事社会、历史人生的变化,特别是其变化的瞬息万变和不可预测的性质。它的精神,暗合了中国书法运作的机理。对于高明的政治家、明了世事如灯火的智者而言,政治和人生就是一种艺术;而对于杰出的书法家而言,书法艺术就是一种人生。他们在把握和面对几微要妙的变化时,常常是具有极为相似的心灵体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