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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走龙蛇:书法文化二十讲
1.5.2.3 具象和抽象

具象和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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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书法和绘画是天然的胞生艺术,说到书,必言及画;论到画,也必谈到书。但是,对于书画相通的过度强调,对书画同源的误解,容易模糊它们之间的差异。毕竟,书法和绘画属于两种形态,需要两种技巧。书之为书,画之为画,自有不同,书法和绘画相比,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书法的抽象美。书和画,一为抽象,一为具象,但都要立象尽意,都要捕捉自然的动象和生命。

书法的抽象,是相对于绘画的具象而言的。书法和绘画都是艺术,是艺术就要讲形象,离开形象就不是艺术。形象是指在生活中各种现实存在的或想象变形的具体物象,比如山水花鸟虫鱼、人物体态动作、妖魔鬼怪;形象不仅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飘忽无形的,比如寺庙里香烟缭绕、沙漠中风吹沙丘,等等。书法作为一种艺术,当然要表现生动的形象。但因为它首先是写字,这就使它和具体物象之间隔了一层,就显得比较抽象。

这种概括和抽象,并不是西方那种基于数理哲学和几何形式的抽象,也不是哲学的、逻辑的和数学的抽象,而是一种艺术的抽象,是一种生命意象的抽象。它并不具体表现物象的形体状貌,却在汉字点画线条的书写中,概括地表现出自然万象之美,传达出物象的生动特征,也就是张怀瓘所说的“无形之相。”中国书法所展现的就是一种无形的生命之相。

书和画在艺术性格上虽有相通之处,但二者的表现手段毕竟不同,书法借助于书写汉字来实现,绘画通过描摹物象来实现,它们虽然都创造艺术的意象世界,但依托的载体是不同的。比如,《张迁碑》和《曹全碑》中都有“君”字,前者行笔迟涩顿挫,雄厚古拙,内含筋力,类似于绘画中松树梅花枝干或藤蔓的苍老虬结;而后者则轻盈流畅,飘逸生动,类似于绘画中柳枝和衣褶的飘拂舒展。书法中《张迁碑》的线条和绘画中梅花、松树枝干的线条,具有相似的生命活力,所表达的美感极为相近。但是,评判艺术是具象还是抽象,不是看其渊源,而是看其表现方式,不是看“表现什么”,而是看“如何表现”。它们的美都是取之于自然万象和人心之美,但表现媒介和表现载体却有很大差异。书法的美是间接反映现实物象的,是远离源泉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毕加索曾坦率地说过,倘若他生长在中国,他将不可能是一个画家,而将成为一个书法家。

书法是人心灵的艺术,书法也是一种纯粹的、抽象的、生命形式的艺术,它通过独特的线条形式展示出飞动流转、沉着痛快、雍容含蓄、潇洒飘逸、淡逸萧疏、雄奇刚健等不同的生命内容,这些线条形式折射了书法家深刻的自我生命体验。书法要表现宇宙大化流行的动态生命过程,但它不是直观地描摹和呈现自然物象本身,而是要深入自然,“囊括万殊,裁成一相”,要在书法意象的构思中,删繁就简,把书法家观照自然动象的微妙体验表达出来,表现为一些迹化的线条。这些线条,交叉回环往复,全无物象之形,这是书法家在对自然物象进行提炼概括之后,简化为富有生命动感的线条的结果。

书法的抽象性特征与汉字有关。汉字呈方块构形,它来自自然,又不胶柱于自然,它虚虚实实,既虚且实,它的结构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具有很大可塑性的方块空间。这个空间,也便成为书法家以各种审美原则进行充实的想象空间,这为书法结构的造势提供了基础。作为实用性的文字符号,由于汉字形体结构在实用领域的固定化,其他内在结构的张力就被大大地限制了。而书法与汉字的重要区别之一,就在于书法扩大了汉字的生命表现力,使线条富于无限变化,线条组合变化更趋复杂,变汉字相对静止的空间为运动的空间,形成开开合合的内在运动之势,即所谓朝揖、避就、向背、旁插、覆盖、偏侧、回抱、附丽、借换等等,使之从民族共同体的共性符号转换为展示个体生命的个性符号。汉字结构有一定的可塑性,但书法不能完全摆脱汉字空间原形的枷锁。然而,这种特性恰恰刺激了书法张势的形成,书法家把这个小小的文字符号的空间,变成了生生宇宙和个体性情的欢乐场。书法家在汉字结构空间里,带着枷锁跳着自由率意的舞蹈,在这个意义上,书法家就是一个荷戟的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