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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走龙蛇:书法文化二十讲
1.4.5.3 王献之草书的意义

王献之草书的意义

李嗣真在评价王献之的书法时说:“子敬草书逸气过父。”“逸气过父”,就是神俊超过灵和,显得更加潇洒风流。王羲之的楷书如阴阳四时,寒暑调畅,妙在一个“和”字;其行草书,如清风出袖,明月入怀,妙在一个“清”字。而王献之的行草书,则倏忽变化,莫知所自,神妙无方,妙在一个“逸”字。右军工行楷,子敬擅行草,行草比行楷,在笔法和结构上拥有更多的自由和变化,使得人精神的抒发,能获得更大的空间,因而更接近于源自庄子的“逸”的精神。唐代张怀瓘在评价王献之的书法时也说:

子敬之法,非草非行,流便于草,开张于行,草又处于其中间。无藉因循,宁拘制则,挺然秀出,务于简易。情驰神纵,超逸优游,临事制宜,从意适便。有若风行雨散,润色开花,笔法体势之中,最为风流者也!

张怀瓘这段话,真是把王献之行草艺术的真精神都传达出来了。

魏晋时期,由庄学所引发的超越世务的精神带有一种隐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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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献之《鸭头丸帖》

性格。这种隐逸精神很适合于在行草的书写中流泻出来。宗白华有一段话,说得很好:

晋人风神潇洒,不滞于物,这优美的自由的心灵找到一种最适宜于表现他自己的艺术,这就是书法中的行草。行草艺术纯系一片神机,无法而有法,全在于下笔时点画自如,一点一拂皆有情趣,从头至尾,一气呵成,如天马行空,游行自在。又如庖丁之中肯綮,神行于虚。这种超妙的艺术,只有晋人萧散超脱的心灵,才能心手相应,登峰造极。

晋人的行草书,表现了晋人的心灵和晋人的美。关于行草书对于了解晋人艺术精神特征的重要性,宗先生这段话说得是再精彩不过了。

草书,本来是从汉末解散隶法的实用中产生,为的是趋急赴用。但是,后来又从实用中摆脱,具有了独立的艺术性。汉末很多人学习草书,是为了在草书书写中得到艺术的享受和精神的解放。因为篆隶楷字体的结构和笔法被赋予了更多的限定性,限定就是一种不自由。篆隶楷书的传统,与政治、社会、人生的密切结合,往往带有较强的实用性。这对于艺术的纯粹精神而言,还是超越得不够纯净。而草书由于结构简易和笔法多变,使人能自由地发抒,更容易由有限通向无限之美。这种美,就是魏晋玄学的具体艺术化,也是庄子所追求的“道”的具体化。所以,在这样一种超实用的、精神的自由超越中,书写者甚至“忘其疲劳,夕惕不息,仄不暇食。十日一笔,月数丸墨。虽处众座,不遑谈戏,展指画地,以草刿壁,臂穿皮刮,指爪摧折,见鳃出血,犹不休辍”(赵壹语)。

但是,草书的艺术性和汉代的儒学精神发生了冲突,面对汉代习草成风的状况,赵壹站在儒家经世致用的立场,认为草书是“伎艺之细者”,他批评草书“上非天象所垂,下非河洛所吐,中非圣人所造”,“乡邑不以此较能,朝廷不以此科吏,博士不以此讲试,四科不以此求备,征聘不问此意,考绩不课此字。善既不达于政,而拙无损于治。”他从文字实用的角度,认为草书本应该是“趋急速”和“示简易之指”。从现存最早的两篇汉代书学论文来看,崔瑗的《草书势》和赵壹的《非草书》,前者描述了草书“放逸生奇”的动态美,后者批评了“草本易而速,今反难而迟,失指多矣”,两者一正一反,但都是围绕着草书来展开,这绝不是偶然的。

汉代的隶书字体,基本精神还是筑基于儒学之上。而庄学的精神,则不能以篆隶楷等字体为满足,行草书才是庄学精神以及魏晋玄学不期然而然的归结之地。在行草书的书写中,作者往往更能摆脱一种道德律令似的压迫和拘束,更能轻松地把自己的精神安放到作品中去,在线条的流走中展开一个自由自在的艺术意境。此后,行草书成为了中国书学中“帖学”的主流,其中所呈现的精神,以及所要求于作者的人格,和篆隶楷比较起来,与庄学的关系更为直接,更为深刻而显著。今天谈碑学和帖学,如果不掌握这样一个文化背景,我认为,恐怕都只是细枝末节上的戏论。

庄学精神对人自身性灵美的启发,开启了自由的艺术精神。行草书的书写,在根本上是体现着这种精神。由魏晋玄学而来的书法中行草书的兴起,绝不是偶然的现象,它是对汉代经世致用的官方字体——隶书的反叛,更是对由儒学一统而来的精神桎梏的反叛。如实地说,就是“越名教而任自然”,它是凭借着庄学的生活情调的沾溉,在玄学时风土壤的培植下,在书法艺术领域中开放的绚丽花朵。

行草书的书写,便于作者把感受和情绪安放到对象化的线条中去,在书写中使作者的精神得到安顿和解放。事实上,一个真正伟大艺术家所追求的,恰恰也是把自己的精神成功地安放进对象化的世界中去,因而使得自己的人生和精神上的负担能得到彻底的解放。以王羲之、王献之父子为代表的中国书法史上行草书的高峰,其深刻意义就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