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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走龙蛇:书法文化二十讲
1.4.3.3 柳公权:礼法之间

柳公权:礼法之间

礼的精神,就是一种秩序的精神。这在孔子之前就有了。“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礼最初就是祭神的器物和仪式。殷人执礼器以事神,周人于殷礼有所损益,建立了更完备的礼制,所以,孔子说“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在三代中,一直存在着一个礼的秩序。孔子为维护周礼,也改造了周礼,提出了仁、礼合一的伦理模式,用仁来作为礼的道德心理基础,以保障礼的实行。礼是行仁的节度,使得礼由人们行为的外在约束成为人心的内在要求。

礼的秩序,是一个旧的秩序。在春秋末期,一种新的秩序在旧的秩序的崩溃中已经开始酝酿了,这就是法的精神。礼的精神是分别,法的精神是齐同,但是,作为社会的一种秩序性和规约性的力量,它们又有着共同的特质。先秦有“礼法之争”,是指出礼治和法治之间的不同。但是,它们之间并非有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礼和法之间,是具有某种共同的气质和过渡性的特征。比如荀子,既是儒家的代表人物,又是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老师。荀子实际上既坚持儒家礼治,又重视法治,认为“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赋予了礼以法的含义。

这种由礼到法之间贯通性的文化特征,在书法的风格里也得到了一定的表现。我们可以以柳公权的书法为例予以说明。

很多论者都指出,柳公权的书法本出于颜真卿,后世往往颜、柳并称,即“颜筋柳骨”。也就是说,在柳公权的书法气质里,实际是秉承了基本的儒家精神的。只不过,颜书更雍容、更宽博、更雄厚,有一种“宰相气”。所谓“宰相肚里能撑船”,颜体楷书总是以一种外拓的结构,撑满一个秩序的空间,包容涵摄着一切。而柳公权却不同,他的楷书则更紧峭、更劲健、更森挺,有一种耿介特立、不容侵犯的威严感,因而有一种“将军气”。

在柳公权的思想里,有着深入骨髓的儒家经世济政的意识。他匡益时政,正直敢言,入仕之初,即有“笔谏”之说,所谓“用笔在心,心正则笔正”。后来,他在中书舍人任上,唐文宗穿了多次洗涤的衣服上朝,众臣皆赞咏皇帝之俭德,独柳公权批评文宗“人主当进贤良,退不肖,纳谏诤,明赏罚。服浣濯之衣,乃小节耳”。众臣为之战栗,柳公权则辞气不可夺,文宗赞赏他“言事有诤臣风采”。柳公权身处晚唐世风衰败之时,而其书法中有峭峻风骨,则更加显出其卓然不群。

前人试图以“唐尚法”来概括整个唐代书法,这是有失偏颇的。但是,用“法”字概括柳公权的楷书,可谓一语中的。柳公权的楷书,既有颜真卿的端庄平正,又有欧阳询的刚劲不挠,峭劲奇险,如刀劈斧削一般,有“正人执法,面执廷诤之风”(朱长文评欧阳询语)。他的书法正因为过于严峻刚劲,锋芒凌厉,筋骨显露,被后世书法家诟病其缺乏丰润圆融,抛筋露骨,讥为“丑怪恶札之祖”(米芾语)。但问题是,将军佩刀,不可反顾;壮士拔剑,岂能犹疑?柳书的优点在劲,缺点在紧;善学者得其铮铮铁骨,不善学者则落得硬直之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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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公权的楷书有一种耿介特立、不容侵犯的威严感,一如其“言事有诤臣风采”

柳公权的楷书,下笔是果断的、刚狠的、直接的,结构是方正的、整齐的、谨严的。可以说,它是法度的极轨。在它的结构法则中,包含了礼的秩序;而在它的用笔态度上,则又蕴含了法的齐一的精神。我想,学习者若能得其《玄秘塔碑》、《神策军碑》、《金刚经》等传世作品,深味之,细玩之,久之,则此理可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