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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走龙蛇:书法文化二十讲
1.6.2.3 碑以颂德,帖以传情

碑以颂德,帖以传情

碑和帖开始不过是两种不同的文字载体,但是由于载体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却带来了审美上的不同发展。于是,在书法中发展出了碑学和帖学。清代学者阮元曾经专门撰写《北碑南帖论》和《南北书派论》,从南北地域的差异来讨论碑帖之间不同的审美特征。他说:“南派乃江左风流,疏放妍妙,长于启牍。北派则是中原古法,拘谨拙陋,长于碑榜。”又说:“是故短笺长卷,意态挥洒,则帖擅其长;界格方严,法书深刻,则碑据其胜。”这基本上指出了碑和帖之间的主要差别。具体而言,碑和帖的区分在于如下几点:

一、功用不同。碑大多为实用性、政治性、社会性的记事、祭祀、颂德、表彰等,目的是希望通过碑刻把事迹、道德、功业等流传后世,千秋不朽。帖则大多为性情化、随意性、家人朋友间的便条、手札、书信、留言、文稿等,目的是通过不多的文字,来完成熟人之间简洁明了的传情达意功能。后来翻刻的法帖,则变成了人们临摹学习书法的范本,并通过刻帖将优秀法书传诸后世。

二、内容不同。碑的内容大多比较严肃,比如一些颂德的铭文、赞颂功业的纪功文字以及表彰忠孝节义的道德文章。帖的内容则比较随意,内容庞杂,有简札,有诗文,有手稿,有自序,

北魏《霍阳碑》有书信,等等,不一而足。

三、字体不同。碑刻文字,为了与严肃性的内容取得一致,大多以篆书、隶书、楷书等官方规定的正体文字为主,显得比较庄重严谨,而行草书则比较少见。帖则不然,帖的文字内容轻松随意,字体也多以流畅活泼、轻松随意的行草书为主。传世的法帖墨迹和历代刻帖中,行草书占了绝对的优势,这不是偶然的。不过,小楷字体由于既有轻松感,又有规矩性,所以在刻碑与法帖中都不罕见。

四、形制不同。碑大多是高大的竖石,有碑额、碑趺(或碑座),多是正反两面书刻,甚至于四面环刻。而整片的摩崖石刻文字,则往往是占去大块山崖,字大径丈,气势不同凡响。帖大多以条幅、手卷、册页、扇面等精巧的方式出现,而刊刻的丛帖、套帖则一页一页首尾相接,做成册页置于木制盒函中。

五、风格不同。碑上的字比较大,帖中的字比较小;碑的字体多为篆隶楷,帖的字体多为行和草。这就带来了它们在审美风格上的差异。帖是直接书写在纸帛绢缣上的文字,所以笔墨的挥洒意态和风神流韵,都流泻于楮墨之间,其中流露出书法家一种无为无不为的洒脱和在艺术中体现出自身完整而独立人格的自由自在。在短笺长卷中,书法家可以把自己的情感、思绪、意志融入线条的快慢疾涩和墨色的晕润华滋的变化之中。帖,具有一种滋润的柔美性,在摇曳生姿的线条旋律里,荡漾出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它能写出人的性灵所能达到的绝妙境界,能写出人真正的自由精神。可以说,帖学的传统,滋养了千百年来文人洒脱超逸的心灵,成为点化他们整体生命的美的精灵。

碑则不同,碑刻文字都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是书家和凿刻的工匠合作的结果。碑刻文字能在多大程度上传达书家作品的本来面貌,一方面取决于刻手技术所能达到的精微程度,同时还取决于石质的不同、碑刻文字的重要性以及和权力的关系。从六朝石刻文字以及高昌墓砖文字中那些一半已经刻好、一半尚未刻好还是朱笔所书的情况,我们就可以看出本来书迹和刊刻之后的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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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雨后帖》(传)

差异了。而且,刻碑一般是流水作业,即先刻完同一个方向的笔画,再换一个方向继续刻,直到完成,这就使得刻手不可能更多注意到文字的结构姿态和笔法韵味。失之毫厘,差之千里,经过刻手的再创作后完成的作品,和原作之间的距离是可以想见的了。而且,碑刻裸露在外,天长日久,风雨剥蚀,笔画的刊落和碑石破损都会影响到整个作品的审美气息。不过,简单一点说,碑和帖在审美风格上的区别依然是明显的:一个是杏花春雨江南,一个是骏马秋风塞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