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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走龙蛇:书法文化二十讲
1.6.5.1 神气骨肉血:线条的生命化

神气骨肉血:线条的生命化

作为文字符号意义上的汉字,任何一个字都只是一个抽象的象征符号、指代符号,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都指代某一确定的事物,它没有独立的性格和生命;但是作为书法意义上的汉字却不同,每一个汉字不仅保留其符号性和指代性,更重要的是,实用性的汉字符号,经过书法家的生花妙笔,每一点画,每一汉字,都被赋予了鲜活的生命,具有独立的性格。王羲之《兰亭序》中20多个“之”字,各个不同,每个都是一个独立自足的生命体。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书法家就是一个小造物主。

书法是有生命的,每一个字都是一个生命体。一个字就像一个人,以人体喻书法,早在魏晋时期已经开始。卫瓘说:“我得伯英(张芝)之筋,恒(卫恒,乃卫瓘仲子)得其骨,靖(索靖)得其肉。”卫夫人说:“善笔力者多骨,不善笔力者多肉。多骨微肉者谓之筋书;多肉微骨者谓之墨猪。多力丰筋者圣,无力无筋者病。”

但是,一个刚刚死掉的生命,依然可以有骨、有筋、有肉,所以要把握到生命的真相,必须注意到神的闪显、气的吐纳、血的循环。所以,张怀瓘在筋骨之外注意到这些要素,他说:“以筋骨立形,以神情润色。”“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其隔行。”就是要在筋骨肉之外,注意到笔致的气脉灌注和字里行间洋溢着的生命神采。

立书如立人,一字一篇之成,就像一个生机勃勃的人的形象。骨立了,筋通了,血流了,气畅了,骨肉成就了人的形骸,气血促成了生命有机体的内在运动,并在这个生命整体基础上产生出独特的气质和风神。苏轼说:“书必有神、气、骨、肉、血,五者阙一,不为成书也。”后来,清代王澍又增加了筋、精和脉,他说:“作字如人然,筋、骨、血、肉、精、神、气、脉,八者备而后可为人。”精神与血肉构成一个生命体。

书法的直如骨,转如筋,一点如目睛,但是,一个生命体并不是每个身体部件的简单拼加,筋骨血肉作为可视的生命形体,如何才能展现其精神的光彩呢?清代姚配中作了解释:“字有骨肉筋血,以气充之,精神乃出。”清代石涛《大涤子题画诗跋》中也说:“作书作画,无论老手后学,先以气胜得之者,精神灿烂,出之纸上。”书法的点画之所以能组成一个生命,就在于有气,有了气的充实和贯通,就有了气脉。气脉是内在的无形的主导,它是联系一个人肉体生命和精神生命的纽带。

很多书论家都喜欢以人体喻书法,习惯于把书法看作一个生命体。梁武帝萧衍说:“纯骨无媚,纯肉无力”,要“肥瘦相和,骨力相称”才好。骨和肉的多少,与用笔有关。用锋偏侧,运笔太慢,蘸墨太多,就会因为水墨太丰而肉多肥钝;相反,如果用笔僵直,运笔太快,含墨太少,就会因为水墨太枯而露骨形瘠。用笔可以肥,但是要沉劲入骨,如果能微带锋芒,自然就能带一点清气;用笔也可以瘦,但是要刚中兼柔,如果能够稍加润泽,自然就显得丰腴了。所以,周星莲《临池管见》中说:“字有筋骨、血脉、皮肉、神韵、脂泽、气息,数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神气骨肉血,缺一不成其为书,它们共同实现了汉字线条点画的生命化,使得书法成为一门“活”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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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字就像一个人一样,是一个生命体,筋骨立,血气畅,才能风姿神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