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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9.2.3 (一)枚举归纳法

(一)枚举归纳法

枚举归纳法是在经验认识基础上考察某类事物中的全部或者部分对象是否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出该类对象的全部是否也具有这种属性的思维方法。按照结论中所考察对象与前提中所断定对象之间关系的不同,可以将枚举归纳法划分为完全归纳法、不完全归纳法和特称预测归纳法。

(1)完全归纳法是根据某类事物每个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从而推断出该类所有对象都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的思维方法。例如,当我们知道,太平洋产石油、大西洋产石油、印度洋产石油、北冰洋产石油,并且我们知道太平洋、大西洋、印度洋、北冰洋是世界上的全部大洋之后,我们就会推出结论:世界上的所有大洋都产石油。可见,完全归纳法在前提中考察了某类事物的每一个对象,得出一个关于该类事物的全部对象的普遍性结论,结论所断定的范围并未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此,完全归纳法的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性的。

(2)不完全归纳法是根据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具有或者不具有某种属性,推断出该类事物的所有对象都具有或者不具有该属性的思维方法。不完全归纳法在前提中只考察了某类事物的部分对象,得出一个关于该类事物全部对象的普遍性结论,结论所断定的范围超出了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此,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不是必然性的。也就是说,即使前提中的每一个断定都是真的,也不能保证结论是真实的,只能说在一定程度上是真实的。然而,人们可以设法提高不完全归纳法结论的可靠性。譬如,尽可能增加被考察对象的数量,尽可能扩大被考察对象的范围,那么结论的可靠性就会提高。因为,如果每一个对象都具有某属性,那么就越能排除反面事例的存在。例如,“一切生物活动都有时间上的周期节律性”这一结论,随着考察对象的增多和考察范围的扩大,其可靠性不断提高。

(3)特称预测归纳法是枚举归纳法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根据某类事物部分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属性,推断出该类另一部分未知对象也具有或不具有该属性的思维方法。例如,某单位仓库相当长一段时间无人看守,盗贼发现后多次入库行窃。该单位发现了被盗情况并报了警。警方根据盗贼多次入库盗窃的事实,推测盗贼近期还会继续作案。于是,警方采用蹲点守候的方法,终于抓住了盗贼。在这里,警方运用的就是特称预测归纳法。特称预测归纳法最显著的特征在于它的预测性,它是一种发现新知识的重要方法,即所谓“由此及彼”。例如,中长期天气预报、疑难杂症的诊断、悬疑案件的侦破等。当然,在特称预测归纳法中,结论所断定的范围不同于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此,其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并不是必然性的。也就是说,即使前提中的每一个断定都是真实的,也不能保证结论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