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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5.2.3 三、解释

三、解释

解释(explanation)是社会科学研究的第三个目的。当你遇到一个已知的议题,而且这个议题已经做过一番描述,你可能想要弄清事情为什么会以现在这个样子呈现。这种想要知道“为什么”、试图解释的欲望,就是解释性研究的目的。它旨在说明事情、事件或情景的原因,并揭示“为什么”以及“如何”成为目前的样子。

解释是建立在探索性研究与描述性研究的基础之上,进而想找出事情发生的原因。除了聚焦于某个主题、呈现该主题的完整图景之外,解释性研究还致力于探究原因与理由。举例来说,描述研究者可能会发现有10%的父母虐待他们的子女,但是解释性研究者想要弄清为什么父母会虐待自己的子女。

索斯和罗埃德(South&LIoyd,1995)曾做过一项关于离婚率的解释性研究。他们试图用经验数据来验证这个理论:如果已婚者有机会接触到很多可以成为结婚对象的同伴,他们的离婚率就会增加。换句话说,人际因素(例如,接触到可能成为伴侣的机会)对婚姻的稳定性有负面影响。证据显示最近离异的夫妻中,有很大的比例在离婚前曾经与配偶之外的对象有过交往。他们还发现,在性别比例不平衡的地区,或在有许多未婚妇女从事全职工作的地区,离婚率也比较高。他们对这些地区高离婚率的解释是,这些地区的已婚男性在工作场合有较多的机会与未婚妇女发生社会互动。这种社会互动的总体社会氛围强调个人的自我实现与自我选择,并且允许以离婚的方式来结束不愉快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