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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3.4.3 三、功能性解释

三、功能性解释

生物学和社会科学主要采取这种功能性解释形式。功能性解释揭示了某个体发挥某项或更多的功能(或功能障碍)以维持个体所属系统的正常运作,或者揭示了某个行动在实现某个目标中所发挥的作用。功能性解释或目的性解释的特点是,它们使用“旨在”一词,在多数情况下用某种未来的状态或事件来解释业已发生的行动。

功能性解释或目的性解释有两种情况:其一,为某一特定规定时间内的特定行动、状态或时间去寻求解释。“为什么英国国王亨利八世要废除与凯瑟琳·阿拉贡的婚约?”对此,历史学家把这一废除行动归因于凯瑟琳没有给亨利八世生儿子,他为了获得一个男性继承人而与她离婚。所以他的离婚是为了实现有意识的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有意识的行动。其二,为所有相同的特点寻求解释,而不管这种系统会在何时存在。“为什么人有肺?”这个问题要求解释人的肺进化到现阶段的功能问题。生物学家提供的答案是:氧对食物的氧化是不可缺少的,肺把氧从空气传输到血液、最后到达细胞,因此肺对维持人体生命活动是不可缺少的。

由此可见,目的性解释或功能性解释不一定要把被解释的行动解释为行动者有意识的结果。例如,人的肺的功能并不是有意识的目标,也不是行动者出于某种目的把肺设计出来。但对人类某些行为的解释,确实存在着有意识的计划或目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尽管目的性解释在说明已有行动时要涉及未来,但是未来状态对目前行动并没有因果作用,也就是说,并不是亨利有个人男性继承人的未来状态使他要求离婚,而是他对未来的愿望使他采取这个行动。同理,并不是人体内食物的氧化造成了肺的存在和作用,而是人体及其环境的构成决定了肺的存在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