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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2.5.3 三、自然科学方法论/社会科学方法论

三、自然科学方法论/社会科学方法论

自然科学方法论是关于自然科学研究所应该采取的基本原则、程序和标准的理论。自然科学方法论把自然界看成是一个由因果关系和规律所支配的世界,研究者的职责是去发现或揭示这些规律。自然科学方法论强调对自然现象的经验观察和受控实验,通过严格的研究程序,以确保获得可重复验证的事实证据,或者每一次实验获得相同的结果。可重复性验证使科学方法能够进行自我纠正,最终达到科学的理解。通过对事实的概括得出一般性理论,再利用一般性理论来解释自然现象本身。科学就是从具体数据到整体理论,再在经验领域得到检验的过程。可见,科学方法论的基本特征是实证过程和自我纠正,它有四个基本程序:①对自然现象进行观察或实验;②形成初步的解释或因果关系;③进一步进行观察或实验,以排除其他可能解释;④对原初的解释进行检验和完善。

社会科学是在自然科学直接影响下而建立起来的。在发展初期,社会科学直接移植了自然科学方法,提出社会科学方法论与自然科学方法论的统一性问题。在20世纪30年代,维尔纳学派甚至提出“统一方法论”口号,试图用自然科学方法论来统摄整个知识领域。尽管社会科学方法论后来提出了自己特有的定性方法论和混合方法研究,但是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用事实证据说话这个基本的实证取向。

自然科学方法论与社会科学方法论一样都属于特殊知识大类领域的方法论。在整个方法论体系中,自然科学方法论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平起平坐”,居于科学方法论和一般科学方法之后,属于第三个层次。从不同层次方法论之间的关系来看,自然科学方法论是沟通哲学方法论与具体学科方法的桥梁。一方面,自然科学方法论可视为更高层次哲学方法论在自然科学领域的具体应用,自然科学方法论要接受哲学方法论和一般科学方法论的指导。另一方面,自然科学方法论又同具体学科方法相区别,它是后者的概括和总结,对后者具有一般性指导意义。哲学方法论通过自然科学方法论这一桥梁对具体学科方法进行指导,并通过这一桥梁从自然科学中汲取思想营养,以丰富和发展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