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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方法论
1.8.3.2 二、结构功能主义

二、结构功能主义

结构功能主义(structural functionalism)也被称为社会系统理论,该范式在社会科学中历史最悠久。孔德和斯宾塞是其奠基者。涂尔干、拉德克利夫-布朗和马林诺夫斯基、帕森斯等对结构功能主义都有比较系统的阐述。由于帕森斯对结构功能主义理论的系统阐发,结构功能主义作为一种独特的理论范式和分析方法得到广泛传播,并在20世纪50年代取得了统治地位。但后来随着冲突论的崛起,结构功能主义逐步平息下来。与其他范式一样,结构功能主义包括了许多不同的作者与学派,尽管如此,这一范式却有着一些共同的原则立场。

结构功能主义基本立场是:社会系统像其他的有机体一样,也具有一定结构或组织化手段,社会各组成部分以有序的方式相互关联,并对社会整体发挥着必要的功能。整体是以平衡的状态存在着,任何部分的变化都会趋于新的平衡。结构功能主义的主要观点有五个方面:①社会是由许多相互关联的组成要素所组成,这些组成部分就形成了社会结构。所谓社会结构,指的是各种社会制度,可能指的是社会组织或行为的各种形式,也可能指的是各种社会角色的分配。②与生物有机体一样,一个社会要想得以延续就必须满足自身的基本需要。例如,一个社会必须要有能力从周围的环境中获得食物和自然资源,并且将它们分配给社会成员。③与构成生物有机体的各个部分相似,社会系统中的各个部分也需要协调地发挥作用以维持社会的良性运行。任何系统都会自然地趋向均衡或稳定,社会各组成部分对社会稳定都发挥了一定的功能。社会是由在功能上满足整体需要的各部分所构成的一个复杂的系统。④并不否认社会变迁的事实,但强调维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性,不赞成过度激烈的改革。它的基木观点是:在调适中求改进,在稳定中求进步。⑤强调知觉、情感、价值与信念的一致性。之所以社会系统能够存续下去并保持稳定发展,主要是因为成员之间具有相当的共识。

结构功能主义在许多问题上受到了批评,最严厉的批评来自于冲突论者:①他们认为功能主义所反映的社会观从本质上是保守的,因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对社会的不满和社会冲突。②它强调共享价值观,把社会看成是由为整体利益服务的各部分所组成的,这似乎给不赞同这些社会价值观并试图改变它们的人们留下了极少的空间。③结构功能主义视角在社会稳定时是非常有用的,但当今世界社会变迁迅速,冲突可能是规律而不是例外。由于功能主义是如此依赖秩序、稳定和共识,它可能曲解了社会的真正本质。④与生物体不同,社会的各个部分并不总是为了整体利益而通力合作的。社会中的某些组成部分处于冲突之中,某些部分的获利是以其他部分的利益受损为代价的。